近日,浙江多地发生点状疫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波市镇海区、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要立即实施养老机构临时封闭管理。省体育局也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暂停省级体育赛事活动的紧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紧急部署要求,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快起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在文化和旅游领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 二、暂停跨省旅游经营活动 启动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自即日起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 各地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事宜,维护好游客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重点人员协查管控 加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内部管控,对照杭州、宁波、绍兴公开发布的阳性病例行动轨迹,对本系统本单位是否存在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确保不漏不脱不失。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严格做到"非必要不出省"。 凡近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单位报告,细之又细做好闭环管人工作。 四、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杭州、宁波、绍兴等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中高风险地区一律暂停线下艺术考级活动。其他地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督促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人数不超过核定座位数的75%。 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要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杀,对进入场所的各类人员都要严格落实测量体温、联动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加大对室内场馆的巡查检查力度,反复细致做好提醒警示等工作,遇有不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游客、观众,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和活动 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重新梳理近期计划召开和举办的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及活动数量和参加人员规模。 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审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完成疫苗接种。会议现场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的规定动作,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外出。 六、持续强化防控能力建设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迅速激活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根据最新疫情形势重新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具体内容。 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启动,高效处置。 要密切关注疫情和舆情动态,对可能出现的隐患风险提前研判,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七、加强督查检查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针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持续开展疫情防控自查和督查工作,发现问题隐患现场反馈,立即整改。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适时赴各地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生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严肃处理。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以更加严实的作风,迅速进入战斗状态,确保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要强化主体责任,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好防控措施,迅速响应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层层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二、切实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各类养老、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精神卫生福利、救助管理、殡葬等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服务等窗口,精准实施疫情防控举措。宁波市镇海区、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要立即实施养老机构临时封闭管理,宁波市、绍兴市、杭州市其它县(市、区)是否实施养老机构封闭管理,由各市民政局视情决定。全省其它县(市、区)一经发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实施养老机构临时封闭管理,其它民政服务机构可参照养老机构做法落实管控举措。 三、慎终如始全面加强常态化防控力度。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外出者应报告行程路线。要强化通风、消毒等工作,做好机构内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日常措施。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快接"要求,积极宣传引导常住服务机构内的老年人、儿童等服务对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落实服务对象管理,非必要减少外出。出现可疑症状的,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立刻联系疾控部门送医就诊。 四、指导基层守好社区"小门"。 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社区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小门"的防控举措,对"未发现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和"传播疫情"社区等不同社区疫情,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相应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疫情防控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人员、医护人员、志愿者等作用,健全人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网络,坚决筑牢社区防线。 五、加强民政部门人员管理。 要从严从紧加强会议和活动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对近期计划召开的会议和活动进行重新梳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人员规模。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要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并根据最新疫情形势审慎评估出席人员范围,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会议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参会人员不得外出。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倡导"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谨慎选择出行,确需外出的来回均须及时报备,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准备等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暂停省级体育赛事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省局各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各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12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近日我省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研究,对加强疫情防控,暂停省级体育赛事活动紧急通知如下: 一、截止到12月7日,省级体育赛事活动运动员已经到赛区报到的,提请赛事承办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研判是否继续承办意见,在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的前提下,如期举办的,赛区须全面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责任;赛事暂停举办的,加强返程安全管理,报到运动员计算省运会参赛资格次数。 二、暂停12月8日以后举办的所有省级体育赛事活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延期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善后工作。 三、省级体育赛事活动重启时间由省体育局按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科学研究后作出安排。 内容综合自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浙江微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