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包括6个部分、共22条,对该专项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及调整、监管措施等作了规范。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专项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包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形式。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一致。 财政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据财政部网站6月4日消息,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划转采用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划转采用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 Brands 品牌动态 万科:30亿住房租赁小公募获深交所通过 据上交所6月3日披露信息显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项目状态更新为"通过"。据了解,该债券拟发行金额为30亿元,品种为小公募,发行人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透露,此次债券募集资金不低于70%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运营及置换项目贷款,包括重资产、轻资产、集体土地等类型住房租赁项目。 华润有巢:成立有巢生活住房租赁,注册资本2000万元 近期,有消息称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新增投资企业有巢生活住房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比例为100%。 据悉,有巢生活住房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06-03,法定代表人为孔小凯,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等。公司由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100%。 华润有巢属于租赁市场唯一布局京沪双试点区域的企业,在北京大兴、北京丰台和上海松江等地持有多幅集体土地。3月26日,上海首宗集体土地入市租赁住房项目——有巢国际公寓社区泗泾店亮相。5月30日,有巢在北京的首批大型租赁社区——有巢国际公寓社区瀛海店和总部基地店示范区同期开放。目前品牌已完成布局30城4.5万间租赁房源。 贝壳找房:向左晖创立的投资公司投7亿元,主营城市社区租赁 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显示,2021年5月31日,贝壳找房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向深圳愿景明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愿景明创")投资7亿元人民币。该交易已获贝壳找房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并已完成。 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愿景明创由天津愿景基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持股,两者均为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明德")旗下公司。 成立于2018年1月的愿景明德,实际控制人为链家创始人、原贝壳找房董事长左晖以及原链家高级副总裁陶红兵。目前工商资料仍显示,左晖通过天津维航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愿景明德39.72%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陶红兵目前担任愿景明德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按照愿景明德官网介绍,其主要聚焦存量住宅领域,通过资产投资、更新改造与社区运营提升物业品质和价值,构建宜居、美好社区。其核心业务包括美好社区股权投资、租赁社区建设与运营、城区更新提升、核心资产投资。 贝壳方面称,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希望通过深圳愿景明创经营的V-TOWN品牌加强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为生活在大中城市的年轻一代提供实惠优质的租赁服务,为当地社区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旭辉瓴寓:与建信住房山东公司合作,打造济南黄台租赁综合体 6月3日,建信住房山东分公司·旭辉瓴寓住房租赁战略合作暨黄台租赁社区项目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 按照协议,未来,双方将在租赁住房项目拓展、项目运营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建信住房山东分公司的资金、平台优势,依托旭辉瓴寓在租赁住房产品打造、销售运营、社区文化等方面所长,强强联手,大力推动山东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双方将共同打造济南黄台租赁综合体,该项目地处济南市天桥区核心区,建筑总面积达2.6万平方米,计划打造740套品质公寓,预计今年底开业。 City Index 城市索引 /// 北京:住建委发布新版《住房租赁指南》 为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利益,6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版住房租赁指南3.0版,指导毕业生如何找房、租房,以及选房、看房时的注意事项。 指南从如何找房、选房要注意哪些事项、看房注意事项、哪些房屋不能租、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注意租金押金安全、租住相关规定要遵守、做好垃圾分类等8大方面做了重要提醒。 自今年3月1日起,北京对租赁市场实施了新规,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的租金数额最多为一至三个月房租,因此,不要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 深圳: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住房租赁企业需开设银行专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从开立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实行租赁资金监管、规范住房租金贷款、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以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在深圳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开立唯一专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住房租赁企业在开立专户时,应当与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与此同时,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1个月的,由监管银行对超出部分的资金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 重庆:发布全国首部既有非住宅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要求,聚合行业力量,共同推进重庆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重庆市住房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发布暨存房产业联盟签约仪式举行,会上发布了《既有非住宅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DBJ50/T-378-2021)(以下简称"《标准》"),重庆市住房租赁存房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成立。 该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住房管理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对商业商务用房等非居住房屋改做租赁住房所涉及的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室内环境、机电设备、外立面/外部空间、水电气讯等设计、施工验收难点进行了明确。《标准》发布对重庆市支持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畅通非住宅存量项目改造、增加市场有效供给、降低非居住房屋阶段性空置、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计划新筹集租赁住房6万套 6月2日,陕西省政协调研组在围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性调研时透露,2021年西安市计划新筹集租赁住房6万套。 经调研,西安市60%流动人口(约225万人)需通过租房解决临时性居住问题。从统计数据看,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供租赁的各类社会化住房约40万套(间),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占75%,机构运营管理租赁住房占25%。目前,西安市参与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的各类住房租赁企业304家,经营各类租赁住房近10万套(间)。今年1月-4月,全市普通住房平均租金为27.12元/平方米·月,住房租金价格整体保持平稳。 2021年,西安市将继续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新筹集各类保障房3.04万套,年度发放租赁补贴5000户,提供新建成公租房4800套。 西安市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确保3年试点期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培育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30家。同时,积极推动建立房源筹集制度,不断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给,加快推进建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努力营造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青岛:市北区浮山新区三个地块规划发布,将集中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发布了位于市北区浮山新区的三个地块项目规划方案。 三个地块分别是市北区浮山新区405、501、213地块,拟规划建设高品质住宅、商业服务、大型活力商业、高端总部办公基地等。其中,213地块集中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大型活力商业、高端总部办公基地,405、501集中建设高端居住社区和相关公共服务配套。通过建设完善的商业办公配套,打造活力都市商办集群,提升片区形象。 项目位于市北区黑龙江路以东、劲松三路以西、滁州路两侧,由青岛市北区若庭瑄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深圳: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调整 近日,深圳通过打出人才政策"组合拳",从过去依靠政策比较优势吸引人才向依靠优良的环境和文化集聚人才转变,更加突出用人主体作用和市场激励导向,全方位构建一流人才生态,着力打造 全球智汇深圳样本 。 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鹏城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首批用人单位对外发布了 "特聘岗位"申报指南。这标志着在科研、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实施的"特聘岗位"制度,正式步入"实操"阶段,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事业发展,自主确定岗位评聘标准,不同领域可"量体裁衣"设定门槛标准、"谁用谁评价",改变过往以奖项、学历或职称等标准认定人才的做法。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三项,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申报的高层次人才业务按原规定执行,已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原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同时,为了进一步营造人才来深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环境,深圳将不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加快完善"4+2+2+2"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对于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紧缺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租住和购买人才住房优惠。对于高精尖缺人才,将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制度,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住房,以更大优惠力度租售。为此,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所调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对在深圳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