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动向 /// 保利发展:确定11.9亿住房租赁公司债利率,分别为3.17%及3.45% 7月15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发行2021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据公告,保利发展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3.17%,品种二票面利率为3.45%。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1.90亿元,拟于上交所上市。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城市索引 /// 北京 住建局出台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新规 7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 《通知》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以下简称补贴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对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予以核验。 其次,相比于此前建议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此次《通知》《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成为必备项,解决房屋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文本不规范的问题,保障租赁主体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租赁交易的正规化,并提高租赁安全性。同时,申请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后,无须提交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租赁双方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等具体政策。 共有产权房可用于出租,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 7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了出租的具体流程。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此外进行了定额租金收益实施动态调整,租赁期内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按项目确定后,代持机构将在服务平台中公布。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政府租金定额收益,在充分体现产权共有的基础上,也是最大程度让利于民。 明确监管措施,购房人需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经核验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出租房源。租金将采用资金托管,其中政府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实施动态调整。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未经服务平台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经纪业务;互联网平台也不得为其发布和代理;除代持机构外的其他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为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住房租赁经营服务。 上海:加快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明确开工计划,确保供应规模 7月14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精神,加快推进上海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及供应,上海市房管局召开本市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强调,首先要明确开工计划,2020年底前已签订土地让合同的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原则上应于2021年内实现开工;2021年内签订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原则上最迟于2022年6月前实现开工。其次各区房管部门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主动服务并积极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涉及区级层面的事项协调;对需要市级层面推进的协调事项,应及时向市推进办反映,并对难点项目进行清单式管理、重点推进。第三,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建设单位,市房管局将会同市督查室、市国资委、市规资局等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区政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本市"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形成一定供应规模。 厦门 两年内将有1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入市 厦门市出台"非改租"新政,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助力加快盘活闲置房屋资源,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经摸底,预计厦门市两年内将有1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可投入市场。 据悉,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 70 平方米,以 30-45 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用地性质、原土地使用年限不变,不征收土地价差;租金价格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市场评估价的 85%,年均租金涨幅不得高于厦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改建后不得分割登记、分割抵押、分割销售;纳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统一监管等。 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出炉,推出岛外房源2500套 近日,厦门市发布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本批次房源约2500套,均位于岛外。其主要分布在3个保障房小区,专门面向3次以上"摇号未中"的本市户籍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7月26日起,该批次意向登记正式开始。 南京:发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新规 为规范实施租赁资金监管,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住房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3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政策解读,该《细则》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监管提供了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方案。 其中重点提到: 住房租赁企业要在监管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方式、权限、规程等事项。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住房租赁企业如无法按合同约定向房屋权利人足额支付租金,或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预缴租金的,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在该企业自愿缴存的风险保证金中划转补足;在风险保证金划转仍不足的情况下,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从住房租赁企业的一般结算账户划转。 经协商变更、续租或终止租赁关系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租赁合同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后,监管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监管相关手续,包括押金退还、租金划转。其中,承租人缴纳的押金在租赁关系结束后,押金应返还至住房租赁企业一般结算账户,由住房租赁企业依据合同与承租人协商处理。 采取不当手段以期达到规避资金监管的目的,如以不合理高价租金水平收取不超过3个月租金,或以不合理高价收取不超过1个月押金等情形的,也应纳入监管账户。 重庆:累计筹集租赁住房13.58万套 7月15日,《重庆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新增36件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之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筹集租赁住房13.58万套,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5.38万套、盘活存量租赁住房8.2万套。 重庆市作为新增36件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之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持续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其中,发布《既有非住宅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成立存房产业联盟,通过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探索住房租赁产业合作新模式,助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壮大。"成立的存房产业联盟,通过盘活整合行业资源,聚拢住房生态链上下游行业企业,不仅可拓宽个人房源的出租渠道,还能推进住房租赁产业深层次融合和良性互动,共同打造住房租赁新生态。 截至目前,累计3263家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平台进行开业报告和机构备案,已核验房源12.86万套,完成租赁合同备案11.7万份。建融家园·南桥苑项目、地产辰寓青年公寓·湖霞郡项目、仙桃数据谷配套公寓、荣昌PCB工业园长租公寓、巴南"南彭劳动者青年公寓"等一大批租赁住房项目相继建成投用。 西安:住建局公布租赁企业名单,提醒切勿选择未公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租赁企业进行交易 7月15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部分未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企业名单,为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秩序,维护住房租赁交易当事人权益。 西安市积极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同时,搭建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租赁房源核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租赁交易服务功能。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住房交易时,切勿选择未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租赁企业进行租房交易,注意风险预判,避免财产损失。 部分未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的租赁企业如下图所示: 合肥:将对住房租赁市场探索建立资金监管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称,住房租赁企业容易形成资金池、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等特点,合肥市将探索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专用资金账户,住房租赁企业将"租金贷"和向承租人收取的3个月以上的租金或1个月以上的押金纳入监管账户监管。 太原:筹集3617套租赁房面向无房"新市民" 7月2日,太原市为首批住房租赁项目——育翠公寓项目和煤研院青年公寓改造项目分别挂上"餐饮人员之家和"和"引进人才之家"的标牌。截至目前,太原市已筹集人才安居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房源3617套,面积26万平方米,分期、分批面向引进人才和公共服务人员等配租。 目前,太原市已先后有两批获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两批项目的总面积共90914.3平方米,资金奖补共8031.31万元。包括研院单身楼公寓改造、山西宽寓公寓、山西民生家园等集中式改建项目、分散式改建项目和盘活类项目。 育翠公寓项目位于育翠苑小区内,面积2206.27平方米,通过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改造长租房57间,着力构建"餐饮人员之家"。煤研院单身楼公寓改造项目位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院内,面积3456平方米,总计投资500余万元,可解决150名来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住宿问题,着力构建"引进人才之家"。 贵州:住建厅对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调研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与建行贵州省分行相关领导对贵阳市(贵安)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情况采取座谈方式进行调研。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消息,截至今年6月底,贵州全省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44万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基本建成4.15万套,占年度基本建成任务的110.52%。 今年,贵州省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2.53万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3.75万套(户),公租房筹集任务2736套。 土地投拓 /// 深圳:第二批集中供地,2宗拟建设租赁住房 7月9日,深圳发布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 22 宗住宅用地,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将于8月7日进行出让。 其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 宗、南山区 1 宗、龙华区 4 宗、宝安区 4 宗、光明区 5 宗、龙岗区 5 宗、坪山区 1 宗、深汕特别合作区 1 宗。其中拟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用地 2 宗约 1.05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 279.92 万平方米。 其中2 宗地拟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采用 " 单限双竞 "(即 " 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 ")方式挂牌出让;其余 20 宗住宅用地采用 " 双限双竞 " 方式挂牌出让,其中 6 宗地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 本次挂牌的22宗地块有8宗都涉及"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出让条件显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另外,"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项目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竞得人应当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得申请办理分证登记。如果要转让,只能整体转让。而且转让后,不得改变"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用途,并应当继续用于出租。 本文转自公众号:住房租赁智库百科 住房租赁智库百科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是在中国饭店协会公寓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立的行业权威研究机构。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租赁式公寓行业一流的专业智库和行业交流平台,推动租赁式公寓运营标准和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