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内延边州、白山市等多地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公告要求 即日起,外省返回人员需提供 3日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具体要求以公告为主 吉林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剧增,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物流量增大,加大了疫情输入性传播风险。为认真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落实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管控工作。 凡是从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 ,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凡是从中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 ,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严格落实返(来)吉人员报备制度。 即日起,外省返(来)吉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 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 凡是从外省返乡进村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自由通行 ;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实行"落地即检",检测结果为阴性、体温正常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4.坚持非必要不返吉和非必要不出省。 建议全市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春节;同时,请全市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吉核酸检测及隔离费用自理。 5.减少聚集活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节日期间,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不举办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庙会等节日聚集性活动。在人员聚集场所,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6.积极引导群众 购买冷链、海鲜等食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注意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收到邮件、快递时注重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7.加强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 外出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村屯)报备并及时到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疾控中心流调。 8.广大市民主动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公勺、分餐等良好习惯。节日期间要保持规律作息,科学饮食营养搭配。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宣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返(来)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 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2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加之春节将至,人流物流加大,疫情输入风险凸增。为落实我市"外防输入、人物同防"防控策略,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在全市疫情防控第47号《通告》基础上,提出"十个严格"防控要求和建议,具体如下: 1.严格来(返)人员报备。 省内有疫情地区和省外来(返)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宾馆)等报备 ,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来(返)人员排查。 省内有疫情地区和省外来(返)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的必须"落地即检",在检测结果为阴性、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要严格执行属地管控规定。 3.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建议全市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学习的亲属原则上留在当地过春节。建议全市居民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不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执行报备或报批制度、做好个人防护,返白后接受核酸检测及隔离等相关费用自理。 4.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会议(活动)要控制人数和规模,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餐活动。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5.严格防范"物传人"。 全市居民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冷链、海鲜等食品,购买时注意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或相关信息,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网购冷链食品。收到邮件、快递时注意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6.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全市居民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分餐制、公筷公勺等良好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村屯)报备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等情况,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调、核酸检测等工作。 7.严格"五有一网格"管理。 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全时空做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重点做好春节期间返乡和外来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边境地区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等人员的摸排、信息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异常情况报告等工作。 8.严格重点场所防控。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火车站、客运站等客运货运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场所,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之又严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9.严格"哨点"监测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及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等制度;医院发热门诊、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以及车站、社区(村屯)等"哨点"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效发挥监测预警等作用。 10.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全市居民要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宣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依规受到严肃处理。 春节期间咨询服务电话: 浑江区3361205 江源区3753316 临江市5258177 靖宇县7221120 抚松县6211050 长白县8231151 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省委"一精准三确保"和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管控措施。 凡高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 ,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凡中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 ,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凡有疫情报告的重点地区返来(通)人员 ,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实行"落地即检",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餐、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来通者要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戴好医用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发热门诊(通化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通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在通生活者一律实施"14天健康随访+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非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报备制度。 即日起,省外、省内有疫情报告地区返(来)通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 ,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 凡省外返(来)通到农村的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 ,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正常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境外返(来)通人员管理措施。 境外返(来)通人员或亲属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实施"点对点"闭环管理。 严格实行"14+14""14+7+7"集中或居家单独隔离管控措施。境外返(来)通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因身体、年龄原因,或解除集中隔离后转为居家单独医学观察时,一律落实"专班"管控和安装监控等技防措施。 四、严格落实发热病人规范就诊措施。 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不得收治发热病人。药店出售"一退两抗"药品严格登记购药信息。发热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坚持非必要不返通不出省。 建议全市居民联系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所在地过春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制度,返回后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告,涉及到核酸检测和隔离费用自理。 六、正规购买冷链食品和正确处理物流商品。 积极引导群众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冷链等食品,不购买无合格证明冷链食品,尽量不网购冷链食品。商家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购销台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溯。居民网购收到邮件、快递时注意做好消毒,避免接触感染。 七、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战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餐活动。 八、落实各方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遇有突发状况,确保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设专人提醒外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全市居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制等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聚集场所,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佩戴医用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返(来)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