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视频,请点击下方链接观看 感情受挫,男子为报复连续损坏车辆 结果认错"情敌" 9月21日,大姚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破获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嫌疑人施某某被大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情经过: 感情受挫 引发闹剧 2021年5月份,施某某与女朋友何某某感情不合,发生纠纷,6月份两人分手。8月初的一天晚上,王某某驾驶号牌为云E9QXXX的白色轿车到北门坡接女友回家,恰好被在北门坡游逛的施某某看到,将王某某的女友误认为是自己的前女友,内心愤怒,未了解清楚情况便对假想"情敌"王某某产生了报复心理,遂驾车尾随至某学校门口,用手机拍下王某某的车号牌,以便日后报复。 初次作案 8月4日中午,施某某在一杂货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随车携带,产生将王某某的轿车轮胎戳破的心理。 8月9日4时许,施某某驾车到某学校门口旁,用提前准备好的水果刀将王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右前、后轮胎戳破,后逃离现场。经认定,王某某被损坏的两个轮胎直接损失价值为184元人民币。 伙同朋友作案 8月15日凌晨,施某某伙同俩朋友再次到校门口将王某某轿车的四个轮胎戳破,后逃离现场。经认定,王某某被损坏的四个轮胎直接损失价值为930元人民币。 再次蒙面作案 8月28日4时许,施某某驾车到某学校岔路口,携带提前在网上购买的跳刀,头戴黑色头套,徒步到学校旁停车场内,观察四周无人后,将王某某的轿车四个轮胎戳破,顺手用刀将车身四周车漆划坏,后离开现场驾车逃跑。经认定,王某某被损坏的四个轮胎及四周被划坏的车漆直接损失价值为4914元。 结局舒适 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因多次作案,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9月2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嫌疑人施某某被大姚县公安局给予刑事拘留。 9月24日,受害人王某某为公安民警送来了一面锦旗"人民警察热情为民,破案神速为民解忧",感谢民警迅速破案,结束了这一场"无厘头"的闹剧,为王先生在这场无妄之灾中伸张正义,让鲁莽之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图文供稿:金碧派出所 张李国 编辑:李亚娴 审核:鲁建 —END— 来源:大姚警方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感情受挫,男子为报复连续损坏车辆 结果认错"情敌" 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也感谢作者的辛勤付出!所有视频、图片、文字均未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