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瞭望君推送了一篇题为开除军籍,10个让人心痛的消息!拒服兵役国家又有新规的文章,阅读量不算高但留言不少,还有一些质疑:"没有当兵,开除什么军籍""新兵入伍三个月才有军籍,这不算是拒服兵役""还没入伍何来军籍"…… "拒服兵役",到底怎么解释?怎么界定?瞭望君觉得有必要进行解释。今天特意查阅了一些资料,综合后进行分析,也许不太全面,还请大家多批评。 新修订的《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这一条说的三项行为,都是拒服兵役的表现,后果也比较严重,大家可以把修订前后的《兵役法》对照比较,是不是处罚更加严重了? 这些是入伍之前拒服兵役的表现,那么,进入部队、穿上军装之后以逃避服兵役为目,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也属于拒服兵役的范畴,结局是: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而新《兵役法》明确了处罚方式,我们下文再详细说,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拒服兵役从10月1日起真正入法。 对于拒服兵役的,部队的处理方式,有"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追究刑事责任"3种,那么地方的处理方式就多了。 打个比方。2021年3月9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政府,对周帅、戴家豪拒服兵役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这两人2020年9月入伍到北部战区某部后,就怕苦怕累,并且一次又一次提出退兵申请,从而拒绝、逃避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后,退回了原籍天台。 当然,对于这样的退兵并不是一退了之,回到地方,政府对这样的逃兵也不可能任之不管,说实在的,确实有些丢,就说天台县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你说天台县就因一个小新兵这样在互联网上被公开,冤不冤啊。 我们先看看地方都是怎么处理的: 1.进行《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教育; 2.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和升学手续; 3.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永久标注为"拒服兵役"; 4.永久不得恢复原全日制高校学籍; 5.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6.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优待金两倍罚款; 7.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8.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至少有8项的处罚,事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法院、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新闻部门,还有政府部门、人武部等等,估算了一下至少12至13个,也就是说这些"逃兵"回到地方至少两年之内不能上学、不能经商、不能出国等等,人生档案一个重大的污点,害政府、害部队、害家人,也害自己。 这张天台市的处理罚单是在今年3月份公示的,8月20日出台的新修改《兵役法》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所以,无论是谁,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是凡拒服兵役,处罚会越来越严、越来越重。 现在新修订的《兵役法》,对相关的事项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有新兵图一时安逸,怕累、怕苦,那么请在当逃兵之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是不是值得,两年与一辈子相比,哪个更需要你去坚持呢。 今年以来,拒服兵役的新兵还真不是一两例,除上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周帅、戴家豪外,瞭望君还专门从网络上收集整理了一下: 1.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的刘某,2020年9月入伍到新疆军区某部的第二天,就提出要离开部队,后被部队做出拒服兵役除名处理决定。不同的是,地方政府在处罚时我们看到了"函告户籍地兵役机关,请户籍地民政、住建部门不得将其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足可以说明,各地的处罚方式只会更严,不会宽松。 2.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的刘文杰,2020年9月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服役后采用多种手段拒服兵役,部队新训营干部骨干等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经所在部队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文杰除名处理。在处罚项目中,我们看到了又一个不同的: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江西省泰和县的戴某,入伍至武警新疆总队后,经县征兵办公室、澄江镇武装部和其家长反复教育后仍不悔改,被除名并退回原籍。 4.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的袁某某,2021年3月批准入伍,因为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后,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名单,并被故城县多部门联合惩戒。 5.山东省肥城市安临站的刘晨,2020年9月1日经肥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天津警备区服役,2021年中国逃兵之第一人,1月7日,该市人民政府网站就发布了《肥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对刘晨拒服兵役处罚通报》。 6.广西荔浦市荔城镇的蒋君,2020年9月1日被批准入伍至武警第二机动总队服役后选择离开部队,被部队除名。 7.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的刘某,2020年9月1日被批准入伍至陆军某部服现役后思想出现反复,多次要求回家。其所在部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刘某除名处理,2021年1月21日,政府官网发布一则"关于对2020年拒服兵役人员的行政处罚通告"。 8.安徽界首市的钟某某,2020年9月1日批准到陆军72军某部服现役,入伍后坚决要回家,其所在部队决定给予其除名处分,并与市征兵办公室办理了退兵交接手续。 9.海南陵水县人的何某,2020年9月自愿应征入伍后,以各种理由逃避服兵役,经部队、相关单位及其家属多次沟通教育无效后,被部队退回原籍。 10.河南长葛市的许某杰,入伍后还曾以自杀相威胁坚决拒服兵役后被退兵,组织、教育、民政、宣传、住建、人社等多部门联合惩戒。 …… 还是那句话,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但从当前公布,瞭望君只能网上找到的12个案例,这些新兵大部分都是在入伍之后短时间之内就出现怕苦怕累等各种因素,而不能适应军队生活、学习、训练等等,有的不但以极端的方法逃避,甚至自残自杀,影响了部队管理秩序,影响了战友思想情绪,也影响了部队战斗力的生成。 那么再回到我们标题的问题上,这12个新兵的处罚到底重不重、冤不冤呢?瞭望君觉得,一点不重、一点不冤。 《兵役法》是法律,拒服兵役,是违法行为。 告诫当代青年人,对待《兵役法》要有一颗敬畏之心,应珍惜从军报国的机会,在报名前了解清楚、考虑明白,做好抉择,一旦报名成功,下定决心,遵守军纪,安心服役,不做"逃兵",坚持到底。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经历风雨,不能因为一点点困难而放弃梦想。 这里,瞭望君要说的是,保家卫国,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神圣的职责。 我们相信更多的年轻人,会在固守精神高地中肩负起实现强国梦的时代担当,因为他们懂得,自己的选择关乎国家明天、牵系军队未来。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