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为广东茂名人,在广东珠海市斗门区一家公司担任主管。在2017年,黄某入职该公司,和黎某因为同事且工作关系,有经常性的联系。 而在2019年12月,两人在黄某的出租屋内发生争执。黎某强行脱掉黄某的衣服并拍下裸照,并想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在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将把裸照发送给公司同事或黄某朋友来威胁。在黄某出租屋内,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33次。 2021年4月,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认定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黎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其他量刑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起公诉。 当然我们不管这个案情背后还有没有任何的隐情。只要是违背女方的意愿而强行发生关系,这个就是属于犯罪。希望出门在外的女孩子都保护好自己,受到任何的侵犯都要第一时间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