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以西结书(结)第18章歌词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作;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