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加拉太书(加)第3章歌词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正如“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 神却是一位。
这样,律法是与 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