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崔斯特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奥利弗之后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和苦难,被当做小偷送到法庭,被布朗洛先生收留,后又被费金叫人抓回去,重入贼穴,被强迫去参加偷盗,受伤后被收养。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却想方设法害他。不过邪不胜正,最后所有的坏人都被绳之以法。在费金上绞刑架之前,奥利弗去探视,此时,奥利弗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善良,他诚心的向上帝祈祷,让上帝原谅这个作恶多端的人。
善良的小奥利弗历经重重困难后,终于雨后见彩虹,和梅丽姨妈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是怎样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可以说,奥利弗所处的环境是一个处处充斥着贫穷,压迫,犯罪和冷漠无情的世界,小奥利弗正是生长在这种可怕的环境中。但整部小说,我们看到的全是这个孩子的纯洁和他一次次与诱使他变坏的事情的抗争。这是由于他善良的本性。奥利弗非常正直善良勇敢,良知一直保存在他幼小的心灵,即使身陷困境,饥寒交迫;即使陷入贼窝,威逼胁迫,仍出淤泥而不染。奥利弗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显示出他的善良本性。在逃亡伦敦的路上,他看见了重病的伙伴——狄克,就为他祈祷,安慰狄克一切都会好起来。在奥立弗最后得到幸福时也想到了狄克,他想让狄克穿上新衣服。让他和自己一样受教育。奥立弗在他第一次执行任务面对茨贝的所作所为时,站在那里惊呆了,眼睛睁的不能再大。他不喜欢这种行为,他的恐惧和惊慌达到了极点。在盗窃一座大房子时,奥立弗以生命为代价去警告这个人家,结果被击伤。在这个污浊冷漠的社会中,奥利弗的善良显得更加可贵。
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当奥利弗好不容易得到布朗罗先生的救助,生命中第一次有了转折机遇的时候,却被南希强行拐走,重新回归到了可悲的日常中。不得不承认,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被彻底的虐到了。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是现实的话,那么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终点。他将失去唯一一次逆转命运的机会,也会让唯一信任过自己的人失望,不论他是否愿意这样——除非发生奇迹。可真实的生活中,又哪有那么多平白无故的奇迹呢?
我设想了下自己处在当时奥利弗的位置能做什么,我发现,唯一能做的只有放弃挣扎,将仇恨埋在心底,努力争取重新获得盗贼们的信任。重获自由后去拜见一次布朗罗先生,告诉他自己并没辜负他的信任,然后果断的告辞,回归盗贼的生活,用哪怕十年的时间也要找机会报复那群盗贼。我不觉得布朗罗先生会给予一个奥利弗第二次的信任,也不认为这种天降的机遇会出现第二次。他恐怕只能继续在污泥之中挣扎,在绝望和不屈服中用任凭自己变的肮脏,以对抗他的命运。奥利弗的纯真和良知在他陷入贼窝时被反映得最淋漓尽致。刚开始,他不知道这个团伙是干什么的,所以他误入歧途接受培训和学习一些偷窃技巧。正如狄更斯的描述“这些(偷窃的故事)让奥利弗忍不住开怀大笑,并且显示出他曾乐在其中。”。奥利弗有了堕落的危险。但他第一次和他的两个同伴出去“工作”,他终于意识到了这点。他的是非概念,他的纯洁和良知迫使他逃走,他不仅逃脱的不仅是被捕,还有罪恶。在这个腐败堕落的环境中,如果我们说奥利弗第一次保持纯洁的做法是逃跑,那么第二次就是斗争。贼窝的头目费金使出浑身解数想要训练处奥利佛的想法已失败而告终。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里面没有真正的坏人。我甚至感觉可以理解济贫院里的人,他们的古怪,他们的假慈悲,他们的残忍。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生命本来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他们是生命的回收者,他们也许认为那些生命就是垃圾一样的东西吧。至于那几个盗贼,更觉得按照他们的世界观,他们个个都是优秀而勇敢的人才……不得不承认经典就是经典,里面随便丢出一个人物,都会让人觉得合情合理,即使觉得厌恶,却也必须要承认其无比合理的存在。相比之下,善良人的善良却远远没有邪恶人的邪恶让人觉得来的合理而丰满。那种凭空产生的善良真的存在吗?虽然狄更斯用血脉联系和挚友之子等等隐藏相性来解释,可那种单纯的善良,那种牵强的勇敢,真的存在吗?也许那个时代的善良人就是那样单纯,或者不论哪个时代,善良的人都一直这样单纯吧。
果然恨的只能是世界吗?果然只能去思考如何改进制度才能不让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发扬光大吗?
人类永远只是人类,好的一面神采奕奕,坏的一面却也合情合理。正如同如同一座池塘,漂亮的荷花和荷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他们却生长在浑浊水和腐烂的污泥里。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