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熙宁二年,还朝。王安石执政,素恶其议论异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欲变科举、兴学校,诏两制、三馆议。轼上议曰:
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史皂隶未尝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责实,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而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夫时有可否,物有废兴,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强而复之,则难为力。
庆历固尝立学矣,至于今日,惟有空名仅存。今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简不率教者屏之远方,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邪?若乃无大更革,而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故臣谓今之学校,特可因仍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人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之长短,其议决矣。
今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词,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经生不帖墨而考大义,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愿陛下留意于远者、大者,区区之法何预焉。臣又切有私忧过计者。夫性命之说,自子贡不得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着而不可挹,此岂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于放而乐于诞耳。陛下亦安用之?
【译】熙宁二年,苏轼回到朝廷。王安石执政,向来厌恶苏轼的议论和自己不同,任命他做判官告院。熙宁四年,王安石想要改革科举、兴办学校,皇帝下诏叫翰林学士和知制诰,史馆、昭文馆和集贤院的官员商议。苏轼上折发表议论说:
求得人才的道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方法,在于注重实际。假使君主和宰相有了解人的英明,朝廷有注重实际的政策,那么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尝没有人才,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沿用现在的办法,我以为人才还有余。如果君主和宰相没有知人之明,朝廷不求实,即使在公卿和侍从之臣中也会常常忧虑没有人才,又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我以为还是不够。至于时代有可行与不可行,政事有随时废兴的不同,正是合适的时候,即使是暴君也无法废除,等到不再适用时,即使时圣人也无法恢复。所以风俗的变化,法律制度就跟着改变,好像江河的改道,强求复旧,就难以奏效了。
庆历年间开始设立学校,到了今天,仅存空名。现在要改变当今的礼制,更改当今的风俗,又要发动百姓来修建官府,收取百姓的财物来养活游学的士人。在方圆百里之内,设官员立教师,刑狱之事在这里审判,军事问题在这里讨论,又要选汰不服从教化的人驱逐到远方去,那岂不是徒然制造纷乱,使天下人愁苦吗?至于不作大的更改,而希望对现在有所裨益,那和庆历时代有何不同?所以我认为今天的学校,但可因循旧制,沿用先王的旧制度,不在我们这代废去就够了。至于科举的办法,实行了一百年,国家的治乱和盛衰,根本不由此决定。陛下看祖宗的时候,科举的办法,和今天的比起来哪一个更精?言语和文章,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好?所得到的人才,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多?天下的事,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处理得好?把这四点的优劣一比较,那争论就可以解决了。
现在想要改变的不过是这几点:有的说乡试选拔人才注重德行而忽略文词,有的说专取策论而免试诗赋,有的想兼取名望而免去密封试卷,有的想使应试者免考帖去部分经文默写字句而考大义,这些都是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请陛下留意在长远的、重大的事情上,这些区区的方法又何相干。我又实在有过于忧虑的方面。那些关于人性天命的说法,从子贡开始就没再听说,而现在治学的人,以不说人性天命为耻,读他们的文章,大而无当不可追根问底;看这些人的相貌,更是高超却没有显著的特征加以斟酌,这难道真能如此吗?大抵中等人的性情,安于放纵而喜为怪诞而已。陛下又要怎样使用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