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制订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3.1 总经理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3.1.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3.1.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3.2人力资源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3.2.1负责组织各部门制订、修订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3.2.2 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2.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3.3.1 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3.3.2 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3.3 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4.1 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4.2 人力资源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4.3 确定的制度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5.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5.2 对执行中有临时困难的及时反馈,在钉钉里面填写《工作请示》,得到批准之后方可临时调整执行;
6.1成立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检核小组,在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2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6.3各部门定期每月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在钉钉里面使用工作联络函上报人力资源部。
7.1各部门在月度汇报中反馈,人力资源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8.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总经办批准实施。
8.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并申请,人力资源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9.规章制度的学习
9.1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提交培训记录备案道人力资源部。
10.工作流程的培训
10.1工作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0.2争议的解决:
10.2.1 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周例会会议仲裁。
10.2.2 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周例会会议仲裁。
第四章,处罚
11、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100元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章,附表
12、附表:
12.1 《XX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框架
12.2 《各部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草稿计划完成表》
第五章附则
13、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