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劳动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内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工作,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自觉学习劳动教育相关知识、掌握教育方法,引导和督促未成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并保证每周家务劳动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8月18日 澎湃新闻)
《条例》明确学校、家庭、政府和社会实施劳动教育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每周家务劳动不少于两小时的明确规定,使得学生参与家务劳动这一要求更加具体化、刚性化。
家务劳动是极为丰富的劳动教育资源,具有就地取材、施教方便、收效明快等特点。在一个独立的家庭里,有许多家务活儿要做,需要家庭成员动脑、动口、动手进行打理。周末或节假日,学生的主要活动空间由学校转到家庭,家长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既可充分利用家务劳动这一教育资源,又可充分发挥家长的指导引领作用。
可现实情况是,家长高度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对孩子参加家务劳动并不支持。即便是在偏远农村地区,很多家长也不让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诸如洗衣、做饭、清理卫生等家务劳动,全部由家长代劳。
因此,笔者认为,落实每周两小时的家务劳动教育新规,做好家长工作是关键。这就需要突出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体和主导地位,让学校成为家务劳动的“参谋部”和“指挥所”,即在劳动教育目标的导向下,构建以学校为主导的家校合作育人“共同体”,以增强家庭劳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一,注重教育引领。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或途径,向家长宣传有关加强劳动教育的系列指示精神,让家长充分认识劳动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突出作用和重大意义,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其二,科学布设家务劳动作业。家务劳动多种多样,家长要需着眼教育,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及个性差异,布置合适的家务劳动。学校要积极传授开展劳动教育的相关知识,为家长提供必要的指导,以提高家庭劳动教育的质量。
其三,强化家校联系,促进合作育人。家庭劳动教育虽由家长承担、指导,但学校不能撒手不管。学校应安排教师跟踪检查家庭劳动教育效果,通过深入学生家庭等方式,及时发现家庭开展劳动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予以反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