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妻是男方提出,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往往会导致女方的名声不好,以后再嫁就非常难了。根据东汉时期《大戴礼记·本命》规定,如果女方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等,就可以无条件休妻,但如果妻子无归所、曾为公婆守孝三年、是男方贫贱时迎娶,富贵后则不能休妻。
2、绝婚可以男方或女方提出,属于离婚,在古代可以称之为“和离”,但由于古代女子地位低下,普通百姓的女子是没有资格提出离婚的,只有达官贵族才有资格,而绝婚是和平离婚,因此也不会影响女方的名声,所以也不会影响二婚。
3、绝婚和休妻的区别有2点,其一是提出的人不同,绝婚可以是男女双方提出,而休妻只能是男方提出;其二是影响不同,绝婚对男女双方的声誉都不会有影响,而休妻则是对女性的不公,很容易令其被嫌弃,背负骂名,严重影响二婚,所以要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