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义现象我们都不陌生。有时候歧义会让人们如坠云雾,不明所以;有时候人们则会因歧义闹出笑话;有时候歧义也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造成歧义的原因很多,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是结构歧义。
什么是结构歧义
(1)我要炒鸡蛋。
(2)他看错了人。
(3)他一天就写了6000字。
句(1)中,若“炒”为形容词,“炒”修饰“鸡蛋”,表示我要“炒鸡蛋”这个菜;若“炒”为动词,“鸡蛋”就是“炒”的宾语,表示我要自己来“炒”鸡蛋。这是因为词类不同造成的歧义。
句(2)中,若“看”表示视线接触人或物的意思,这句话就是说他眼神不好,认错了人,把A当作B了;若“看”表示“判断”的意思,这句话就是说他眼光不好,把此种人当成了彼种人。这是因为一词多义造成的歧义。
句(3)中,若轻读“就”字,就是说他的速度很快,短短一天的时间就写了6000字;若重读“就”字,则说明他工作效率低,整整一天才写了6000字。这是口语中读音轻重不同造成的歧义。
上述三种歧义都是由词语引起的理解上的歧义,不同于我们说的“结构歧义”。结构歧义是指一个句法结构可以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析,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意义。从逻辑学上讲,结构歧义是指语句在表达判断时,由于语法结构的不确定或不明晰而引起的判断歧义。它主要是由句法结构的不确定或不明晰引起,与词语类别或多义引起的起义有所区别。比如:
(1)这是他们新盖的办公楼和教室。
(2)学生家长来了。
句(1)中,既可以理解为“(新盖的)(办公楼和教室)”,即办公楼和教室都是新盖的;又可以理解为“(新盖的办公楼)和(教室)”,即只有办公楼是新盖的。句(2)中,既可理解为“学生和家长”,也可理解为“学生的家长”。这两个歧义句都是因为对句法结构不同的分析得出的两种不同的理解,因此属于结构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