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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教育场域和民主学堂

  

  教育在布迪厄(P. Bourdieu)的文化社会学中占有关键的位置。布迪厄认为,教育关系到现代等级社会中阶级、文化和权力的联系方式,因此,关注教育的着眼点必须是其维持和再生产当下社会等级的文化作用。教育制度是当代社会中调控社会地位和特权的主要体制之一,而学校则是生产、传递和积累各种文化资本的最基本的体制基础。社会存在的等级关系在学校培养的趣味、知识和思想等级中有更为精致的表现。〔注1〕由于教育和社会的密切联系,教育社会学就不应当只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而更应当成为一种审视、批判知识和权力关系的社会关怀。

  

  布迪厄教育文化分析有效地破除了一些关于教育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和神话,如教育应为一方净土,一座神圣的知识殿堂,或者一处象牙之塔。这对我们在审视中国现今教育体制时避免以神圣清流为标准多有助益。但是布迪厄的学术场域分析过分侧重于体制的决定和制约作用,因而为设想改变现状留下了太小的空间。而这则不利于我们思考中国现今教育体制所迫切需要的改造。有鉴于此,我将在讨论布迪厄教育理论的最后将其与特别注重改革的杜威教育理论作一个简短比较,希望能从中看到一些教育改革和社会改革之间的联系,并以此确定教育批评应有的社会关怀。

  

  一、资本和等级

  

  布迪厄把教育看成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具有自己建制特征、专业利益、资本分配和转换机制的场域。它相对独立于政治和社会权力场域。他对法国教育体制的社会学分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他与派斯隆(J-C Passeron)合著的《继承者》(1964)和《再生产》(1970)为代表。〔注2〕在这一阶段的研究中,他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在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为什么尽管教育不断扩大普及,但却对社会财富、收入和地位的巨大差别极少有影响?为什么公众对于体现在教育制度中代代相传的特权和不平等现象鲜有察觉,且少有抵抗?布迪厄的答案是,教育场域和权力场域的等级同型性使得有人可能利用文化资源,尤其是知识分类、资格差别和招生过程来维护其政治和社会权力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已经代替门庭、宗教和直接政治、经济背景,成为一种新的不平等机制。

  

  布迪厄关于教育再生产社会等级的理论集中在教育的三个主要职能上。第一,教育起着“保留、培育和尊奉”文化遗产的作用。这是教育的内在的,也是最本质的作用。学校不仅为学生传承技术性知识和技能,而且将学生作社会定型,并将其纳入特定的文化传统之中。学校起到的是文化再生产的作用。第二,学校教育还起到一种外在的社会阶级关系的再生产作用。对于社会中不平等的文化资本,教育起到的是巩固原有分配而非重新分配的作用。第三,教育用它所尊奉的文化遗产来使其等级再生产作用合法化。布迪厄对学校教育这三种作用的分析是建立在他对法国教育体制中的文化资本转换、学校招生情况以及学生自我期待与现实机会关系等具体问题的实际社会学调查之上的。

  

  与布迪厄第一阶段对教育体制的分析相比,他第二阶段的分析更关注法国教育场域的内部等级结构以及教育场域与权力场域的联系。这些在第一阶段论述中只是粗线条勾勒的问题,在第二阶段的《学术人》(1988)和《国家贵族》(1989)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注3〕就象布迪厄在讨论其它现代社会活动场域时一样,他对教育场域结构的分析也是从特定资本的形式和关系来入手的。因此,他的教育文化社会学可以说是一种教育文化经济学。在他那里,教育是个很实际、很世俗的资本运作领域。但它却并不因此等于一个市场,因为教育场域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它相对于经济市场的独立性。

  

  布迪厄的社会文化经济学所运用的是一种二极资本观。他认为,现代等级社会权力争夺形成于两种互相竞争的资本分配原则。一种是经济资本的分配(财富、收入、财产),布迪厄称之为“等级的支配性原则”;另一种是文化资本的分配,布迪厄称之为“等级的第二原则”。〔注4〕值得指出的是,这种二极资本观,无论从历史还是现状来看,都不适用于政治权力资本占支配性地位的中国实情。要在中国运用布迪厄社会文化经济学,首先就需要将他的二极资本观调整为三极资本观。这在下面还要谈到。这一调整并不影响到布迪厄对资本拥有与优越社会等级成正比关系的结论。布迪厄指出,统治阶级与其它阶级的区别表现在它拥有的各种资本的总量十分丰厚。就法国社会而言,统治阶级内部则又由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不平均分配和结构比例而呈现出等级分化。在教育场域中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都有权力要求,这二者之间的争夺和渗透是形成教育场域内等级的主要力量。布迪厄对教育场域内等级结构的讨论集中在四个方面:学校种类、教授、学生和课程。

  

  二、学校和教师

  

  学校种类和牌子是集中体现教育场域内资本运作机制的一个方面。比起象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来,法国的教育制度受到远为集中的国家管理。集中的标准和规则原本是为了减低因地区和社会等级而造成的种种差别。但是,法国教育制度内部的等级却依然存在。这首先表现在不同类型的学校间有社会地位和学术挡次的区别。法国大学分成挡次较高的专业学校(grands ecoles),如著名的高等师范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商业高等学院、综合工艺学院等等,和挡次较低的一般大学。挡次高的名校以培养政府、企业领导人为宗旨,有丰厚的人脉关系,学生的出路较好,选择学生当然就比一般大学严格。这种情况在其它国家也普遍存在。比较特殊的是,法国这两种大学的入学要求是不相同的。一般学校只要求考生具备“业士”资格(通过中学毕业会考);而名校则要求先有强化的专门预科学习(一般为两年)并通过竞争激烈的入学考试。因此法国名校代表了法国最优秀学业水平。布迪厄要强调的是,名校所享有的不仅是学业的高等级,而且还是社会的高等级,这些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属于法国社会统治阶级的家庭。除了名校和大学,法国高等教育还包括各种职业和技术学校,这些学校一般不需要学生具有业士资格,其学生来源一般是中低和劳工阶级家庭。

  

  布迪厄在《国家贵族》一书中详细地分析了名校和大学这两类学校的社会等级因素。他指出,教育场域的等级结构不仅在于两种不同的学校在与权力圈的关系上呈现出优势与劣势的等级差别,而且,就是在他所观察的二十一所名校之间也呈现出对立的两极。高等师范学校,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圣克劳师范学校这样的学校代表的是科学和思想这一极。这些学校大多数学生日后要从事教育、艺术和科学工作,他们中许多人原本就来自这些职业的家庭。在这些学校里,优秀学业意味着积累学术资本,优秀学业是决定学校等级和学生等级的主要标准。与这类学校不同的是象国家行政学院、商业高等学院、综合工艺学院和巴黎政治科学学院这样的学校。它们所代表的是行政和经贸的一极。它们的学生往往来自具有这种背景的家庭,将来从事的也是这一类职业。布迪厄指出,两种不同类型的名校倾向于为统治阶级的两个不同部分服务,其中一个占有相对丰厚的文化资本,另一个占有相对丰厚的经济资本。

  

  和大学一样,大学里的教授也呈现出社会等级的差别。布迪厄指出,大学教授中存在着这样一种两极结构,“科学上占优势但社会上占劣势的教授们处于一极,科学上占劣势但社会上暂时占优势的教授们处于另一极。”〔注5〕早在六十年代,布迪厄对巴黎地区大学教师的调查就发现,随着他们按自然科学、艺术和社会科学、法律和医学的专业顺序由强文化资本和弱经济资本的一端逐渐变化为强经济资本和弱文化资本的一端,他们也就越来越多地参与经济和政治权力。家居巴黎高级地区的法学教授和医学教授的人数远超过科学和文学教授。〔注6〕尽管法国不同学科教授的收入和社会知名度存在差异,但法国人文知识分子一向对社会广有影响,这是他们文化资本特别丰厚的一个原因。在法国教育领域中,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并不互相冲突,这和曾长期支配中国教育界的“红专”冲突有着根本的不同。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大学场域中互为争夺的并不是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而是政治资本和文化资本。这形成极具中国特色的“红专”问题。自从1965年大讲阶级斗争以后,根红苗正,政治立场坚定,在运动中表现积极,便成为物色、挑选青年大学教师的首要标准,这就是“红”。有了红,业务只要过得去,就是又红又专。谁要是够不上这些条件,业务再好也不能算专,只能是“白专”。红是压倒一切的,红可以弥补专的不足。然而,专却不能弥补红的不足,专甚至还会成为不红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就人为地形成了文化资本高政治资本低和政治资本高文化资本低的两极。这种政治资本和文化资本的不平衡结构对教师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影响(晋升和工资待遇),但并不太大。这是因为决定大学教师收入的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国家集中制的中国大学的特点。而大学的工资制度则又是集中的全国工资体制的一部分。这个制度是中国整个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部分。

  

  克劳斯(R. C. Kraus)在《中国社会主义的阶级冲突》一书中曾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统治一方面把人按抽象的阶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阶级出身”,明白自己在这个等级架构中的位置。另一方面,国家又把人们按他们的职业和工资区别划分成等级。大学教师属于国家“干部”(最低干部是26级)。〔注7〕克劳斯指出,中国的阶级成分和职位工资等级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二者都是由官方所规定。〔注8〕由于大学教师的干部身份,也由于他们的阶级属性(一向划为小资产阶级),他们似乎成为布迪厄所说的那种统治阶级中的被统治部分。但是,他们的干部身份在政治上完全没有价值,他们必须接受工农兵的领导,尤其是在政治资本猛涨、文化资本大跌的文化革命时期。

  

  市场经济兴起以后,中国大学教育场域中的资本结构发生了变化。政治资本的作用虽不如以前那么独霸一方,但并未失去作用。学术资本的作用得到了加强,但学术认可形式(职务晋升、职位认可)仍不独立。最引人注目的是经济资本的加入,但它的分配仍受到国家集中的工资体制的很大限制,这三者之间相互作用和牵制的关系,其复杂性已经远远超过布迪厄所说的那种单纯的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间的互动和转换。例如,大学中拥有政治资本者(如各级干部)无须通过丰富的文化资本就能得到经济上的好处(每次调薪和津贴都少不了他们)。这是因为旧的职位工资等级制度仍在起作用。即使是单纯拥有文化资本的教师,他们的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换也同样受到旧的职位工资等级限制。旧的职位工资升等是一种限数“择优”的挑选制度,而非人数不限的客观标准制度。每个单位的升等名额有限,同等年资条件的人员只有“表现最优秀”者才有升等的机会。表现优秀不优秀,以前全由领导说了算。改革后的升等制度提高了公开性,但仍然延续了领导挑选制。这种挑选制度不是达标型游戏,而是是竟赛型游戏。达标型游戏讲究的是统一标准面前人人机会平等。一本书三篇文章,什么时候够了这个数,什么时候升教授,谁都一样。竟赛型游戏讲究的是你死我活,它的特点是标准之外有标准。今年一个系有一个升教授的名额,升了你就不能升我,哪怕我符合了升等的基本标准也没用。竟赛型游戏容易滋生腐败和助长不择手段的行为(如学术或政治上诋毁打击对手,学术上弄虚做假等等)。但是竟赛型游戏的胜者却更容易将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少数学术精英和一般教师的收入差别主要不在于工资,而在于工资之外的种种“好处”(职位津贴,科研经费,住房待遇,会议招待等等)和特殊好处(如相当大数额的名利双收的“奖项”)。

  

  三、学生和课程

  

  布迪厄教育社会学所关注的第三个方面是学生文化,其着眼点仍然是社会等级经由学校教育机制再生产的问题。在布迪厄那里,这个问题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是学生的自我期待与现实能为他们提供的实际机会之间存在着某种一致的关系,这就是布迪厄所说的阶级惯习(habitus)问题。第二是公平考试的不公平问题,即学校所重视的语言、人文科目考试有利于出生富裕人家的子弟。在布迪厄之前就有教育研究者指出,一个学生的志向与他日后的成就有很大的关系。〔注9〕布迪厄在讨论这个现象时运用了惯习的概念,以强调学生的志向乃是他在青少年时期受阶级地位限制的社会化作用的结果。布迪厄用“禀性”(disposition)和“文化资本”来说明法国等级化教育制度中的人员情况。禀性是一个类似阶级亚文化的概念,

  它指的是一个人对自己这种社会地位的人能有什么样的机会和成功机率的期待和估计,这种期待和估计是许多他那个社会阶层的成员所共有的,形成于长期的社会经验,代代相传,不知不觉地习以为常,变成一种极不容易改变的习惯。这些代代相传的阶级禀性形成了一种维持和再生新的机遇不公和等级差别的社会行为。通过禀性这个概念,布迪厄强调,人们在选择教育机会时往往在下意识中受习惯行为的支配,而不能有意识地投入理智批判的思考。学生的继续升学、缀学,乃至选择专业方面,都受习惯行为的限制和支配。

  

  学生在建立自我期待时深受家庭所属的阶级环境(家人、邻里、亲属等等)影响。因此,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弱势阶级的子弟一般主观期待较低,缺乏强烈的高等教育的要求。布迪厄认为,这是因为这些青年将实际存在的有限机会内化为较低的主观期待。他们往往自愿放弃机会,或只选择一些为缺乏资本者所提供的劣等机会,如一些虽需大学学历,但出路差,地位和收入低的职业或职位。相反地,上层中产阶级家庭子弟则将其享有的社会优势转化为理所当然的远大志向,他们不但上名校,而且总能有始有终,完成学业。

  

  布迪厄所说的那种个人期待与客观成就的一致性有一定道理,但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施瓦兹(David Swartz)就此批评道,即使是在布迪厄自己的分析中,这种一致性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的群体。它也许可以解释工人阶级子弟缀学和上层阶级子弟把上大学当作人生必然阶段的现象,但却不太能解释为什么中产阶级在自己并不太成功的情况下,仍致力于投资子女教育。〔注10〕在观察和分析高校学生文化时,恐怕不仅要关注学生受现状束缚的社会再生产机制,而且更要关注他们的求变意向和策略。学生和家长的主观进取选择在当今中国语境中特别重要。在中国,“大志向”并不限于高阶层的子弟,中下层阶层子弟亦有大志,他们进入名校的机会受限制,不是因为自己没有高的自我选择,而是因为现有考试和选择制度的严重不公(如因地区而异教育条件的录取分数线)。这是明目张胆的不公和歧视。

  

  当然,没有一种大学招生制度是绝对公平的。但是不公平有两种,一种是以不公平的名义行不公平,另一种则是以公平的名义行不公平。和前一种不公平谈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本来就不承认公平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社会道德价值。只有后一种不公平才值得去揭露和改变,因为它虽不是真的公平,但还承认公平本身的价值。布迪厄在分析法国大学招生情况时关注的正是后一种看上去公平的不公平。一个民主社会至少不会允许名目张胆的不公和歧视。在法国,考生在入学机会上的区别不在于他们的考分被人为地区别对待,而在于他们因其它原因无法取得相等的考分。

  

  在布迪厄看来,法国教育看似公平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上。法国的课程设置十分强调语言能力和人文科目,这些科目的成绩一直为名校所重视。布迪厄指出,这些科目对资本弱势群体的学生缺乏吸引力。在选择技术和职业工作的学生看来,这些科目没有实用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语言和人文科目的考试便有利于那些从小在家庭文化和好学校中得到这方面教育的上层阶级子弟。传统的大、中教师学术考试也极强调语言表达能力和文科内容知识。这种能力和知识需要长期培养,耳濡目染,弱势群体子弟往往难以胜出。因此,文化优越家庭的子弟在所谓公平的竞争中的胜出实际上并不公平。〔注11〕

  

  布迪厄所揭露的这种不公平用的是一种高标准的公平原则。按照低标准公平原则,只要统一考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录取分数线,就已经算是公平,即使这一点在中国也还没有做到。但按照高标准的公平原则,则需要在考试因素的公平之外加上社会因素的公平,如中学教育的同等资源,家庭和社会所提供的同等条件等等。在美国,有人要求废除中学生升入大学必须的水准考试(SAT),有人因其语文部分对黑人和西班牙裔弱势学生的社会性不公和歧视而要求废止或改变。这便是高标准教育公平原则的声音。在中国,这种高标准的公平原则还远远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招生考试中充满了许多连低标准公平原则都无法达到的现象,如考试时泄密作弊,同一大学为不同地区设置的不同录取分数线,向钱看的“赞助”入学等等。

  

  课程设置是布迪厄教育学关注的第四个方面。在这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不同文化行为、思想机能和认识禀性被人为地作上下或优劣的分等和对立。例如,语言和人文知识需要长期培养,耳濡目染,而非突击用功,急用先学,它们因此被视为与“低技能”有别的“高素质”标志,成为一种在教育圈中更能获利的资本。布迪厄指出,语言能力最能体现阶级差异。中产阶级上层人士往往能说会道,文采飞扬,诙谐生动,旁证博引。工人阶级人士则往往不善言说,表意简单,直截了当。处于这二者之间的中产阶级下层人士则往往因刻意模仿上层而酸味十足,装腔作势。〔注12〕在法国这个极富文学传统的社会中,口才和文采一直与丰厚的文化资本联系在一起,成为优越社会的身份标志。这种能力往往“自然而然”地属于优势群体子弟,只有少数弱势群体子弟才能在学校里通过“勤奋”获得。

  

  布迪厄以中学“一般科目优胜考试”的优等生为研究对象作了调查。他发现,学生们对获得各科好成绩所需要的知识素质的“说法”与人们对个人素质的“说法”是一致的。〔注13〕文学、语言、哲学和数学的才能是“天赋”,而一般自然科学的才能则为“勤奋”。布迪厄还发现,人们习惯的二分说法,如聪明和愚笨,天才和勤学,出色和一般,优雅和粗俗等等,往往也与文理两类学科的区别联系在一起。类似于此的“素质”与“能力”,“家学渊源”与“勤奋成才”,“聪慧”与“用功”的二分优劣等级差别也同样广泛地存在于中国人的意识之中。布迪厄能提醒我们的是,这种等级差分不只是学识、认知性质的,而且也是社会阶级性质的。但是这种认知的等级各国有各自的具体情况,如中国的重理轻文就显然与法国的重文轻理不同。这和中国的思想不自由,文科无所作为又有直接的联系。

  

  四、相对独立性

  

  布迪厄指出,教育场域之所以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殊领域,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独立自足性。但是,这种独立自足性只是相对而言的。相对的独立自足性被布迪厄用来解释教育制度与经济和阶级结构之间的复杂关系,〔注14〕尤其是教育对现有社会等级制度的“外围协助”作用。在布迪厄那里,“相对独立”极具暧昧性,因为它可以侧重在独立,也可以侧重在不独立。教育场域的独立性主要是就两点而言的:一是它有自己的优劣标准,二是它有自己的建制和专业利益。这二者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工作市场和统治阶级利益的操控。大学有自己独立的聘用、训练、提升制度和标准,课程设置也有其自己的定位和传统。例如,教授晋升必须经过某种公开的形式程序,没有人可以靠政治势力或经济影响绕过这种程序(当然,中国的情况不同)。又例如,人文教育对技能和知识市场可能只是无用之学,但在大学中却占有重要的位置。大学有自己的再生机能,保护学术资本的价值是大学的根本利益所在。布迪厄赞成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看法,认为教育制度之所以能延续和保持稳定,主要是因为它能从基层同业中产生自己的领导,这与教会和企业的维持和稳定是相似的。〔注15〕

  

  当然,大学的这种相对独立性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会有很大的程度差别。在中国,这种独立性就脆弱得多,其程度也差得多。“红专”标准和意识形态条件严重地限制了大学独立的招生、聘用、升级,更不要说是直接影响了大多数文科的教学内容、思想争论和意见发表。大学一向是国家意识形态控制最严厉的领域之一,布迪厄所说的那种大学传统和稳定性早就在中国被一次次政治运动所破坏。涂尔干所说的那种从基层中产生自己领导的机制效能在中国大学中只是一种虚幻的表相。学校最高的领导是党领导,不管看上去是多么象“双轨”的党、政体系。布迪厄所说的那种不受统治阶级和工作市场操控的建制和专业利益,无论是过去和现在都很不适用于中国的情况。大学招考的“政治”考试科目和大学的“时政”课程,还有种种针对工作市场需要的“学术”专业设置(如中文系的秘书专业,外文系的商业英语)都是显见的教育不能独立的例子。

  

  随着干部提拔制度要求“知识化”和“高学历”,金权(由权力控制的直接物质利益)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因素也正在加强它对教育场域的影响。教育与经济利益的直接挂钩更是加深了学校正在变成学店的危机,买卖文凭、有价招生等急功近利的经济行为甚至正在使学校迅速由学店变成黑店。布迪厄的文化经济学对此应当有一些批判作用。布迪厄清楚地指明,教育场域不是,也不应当是学店,教育场域中的主导资本是文化资本、学术资本,不是金钱这个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的积累、价值评估和分配应有它自己的传统和标准,应服从于它自己的建制和专业利益,否则教育连相对的独立亦不可能。防止教育场域沦为学店,对于教育的发展和它在社会中应起的作用来说,都只是一个极低程度的要求。既然教育和社会之间存在着布迪厄所说的那些重要的联系,它的积极社会作用还得从更高程度的要求来设想,而这种作用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教育对社会民主行为的实践和示范作用。而缺乏对这一方面的重视,正是布迪厄教育社会学本身最大的缺陷。

  

  五、从场域规则到公民民主

  

  布迪厄的教育理论有两个主要局限。第一是它将教育场域看成是已经塑定的“领域”,而非一个具有自塑能力的“群体”(community),它对变革性和共同体性都有所忽视;第二是它只专注于教育场域的建制和专业“利益”,而忽视了它的“价值”选择。对于学校能动群体性和它的价值选择,包括它对社会大群体建设和价值选择的重要作用,论述最全面,且也最有影响的是杜威杜威对学校教育的思考和布迪厄的经验观察分析呈现出极为鲜明的差别。杜威关心的不仅是学校在当下社会中的不完美状态,而且更是它在未来社会中可能达到的较为完美的状态。杜威特别强调学校能动、自塑和改革的必要和可能,他所取的哲学角度以政治哲学和哲学人类学为最重要。而这正是布迪厄就事论事、客观实证的社会学分析最薄弱的地方。

  

  政治哲学和哲学人类学之间并不自然而然地存在着你中有我的关系。杜威将这二者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他教育思想的一大特色。杜威政治哲学的核心是他的民主理论,这一民主理论的前提是对人性、对人的存在处境和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思考和假说。这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类学哲学思考和假说因不具备可证确实性而为许多现代政治哲学所不接纳,但在杜威那里,却成为教育改革理想所必不可少的思想地图。把教育思考纳入哲学思考,尤其是哲学对人性的思考,在世界的东、西方可以说都是由来已久。在西方,象洛克和卢梭这样对教育颇多论述的思想家都有自己的哲学人类学见解。象亚里斯多德和柏拉图那样的思想家则将教育与政治理论联系在一起。象他们一样,杜威意识到,教育必然在具体的政治社会中实行,因此教育理论必然与特定的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任何教育理论都不能不同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哲学来把握人的局限和人的潜能,二是着眼于政治制度来设想教育的总体目标。在杜威看来,“只有当我们想清楚要实现怎样的社会,教育作为一种过程和功能,才会有明确的意义。”〔注16〕

  

  杜威的哲学人类学将每个人都看成是一个灵肉一体的存在。他反对将人的“心”和“身”隔离开来,反对把教育仅仅当作一种“职业”(vocation)准备。他强调,教育应当成为一种“全身心投入”(occupation)的训练和实践。教育应当引导学生通过一切社会活动保持对人的意义的敏锐思考和好奇。杜威看到,美国学校的职业化教育强化了身和心的隔离,结果是优势阶级子女接受人文教育,而弱势阶级子女则只能接受技能性行业训练。杜威认为,这种教育与民主社会的理想是不符合的,它起到的是在社会层面上复制人生的二分对立。优等的、有文化的阶级为“脑”,而劣等的、靠体力的阶级则为“体”,其结果就是“文化人”和“劳动者”以及理论和实践的隔离。〔注17〕

  

  杜威所批评的那种社会工作高下分等和布迪厄所作的等级观察十分相似。但是,这两种观察却并不相同。布迪厄把职业的分等和高下区分原因归结为现有的社会阶级分等和资源差距。杜威并不否认这一社会原因的重要,但他更指出,除了经济、政治的原因,现实社会中职业高下和尊卑之别还与人性迷失于灵肉和主客体的两相分离有关。

  在布迪厄那里,教育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在杜威那里,教育是人的问题的一部分。杜威和布迪厄另一个不同是,布迪厄把下层阶级能获得与上层阶级同等的好职业机会视为一个值得争取的目标,认为这个目标本身就体现了平等的价值,它无须再包含其它价值内容。在杜威看来,即使下层阶级获得了与上层阶级同等的好职业机会,那也未必就是一种值得骄傲的成就,因为它体现的只是表面的、肤浅的平等。如果一个“好”职业只不过是一个受人羡慕的职业,而不是让人实现完整存在的全身心投入,那么谁占据了这个职位,又有什么区别?

  

  杜威和布迪厄的再一个不同是,布迪厄所关心的教育是一个特殊领域中的社会实践,而杜威关心的教育则是一种更为广大的、全社会群体生活的民主实践。在杜威那里,教育不只关乎知识的传授、文化资本的转换、知识结构的设置等等,教育关系到民主群体的健康存在和未来发展。在布迪厄那里,教育改革充其量只关乎场域里的公正,主要是机会和利益分配的公平。在杜威那里,教育改革关乎到全社会更理想的民主生活方式,“民主必须由每一代人来更生,而教育则是民主的助产人。”〔注18〕

  

  杜威把民主看成是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一种群体的共同合作性实验。群体成员在一起合作,不只追求最大的物质利益(例如占有回报丰厚、令人羡慕的职业),而且更是追求最大的好。杜威的这一民主观不仅具有理想性,而且也具有实践性。它的理想性表现为与现实在两个方面的差距,它的实践性则表现在克服这些差距的现实可能。

  

  民主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的第一方面是个人性的。它表现为个人的冷漠、愚昧和自私。现实社会的许多成员对民主并不感兴趣。即使是对民主感兴趣的成员,许多人也未必有参与民主的能力和知识。更有人即使具有能力,也未必愿意以自身既得利益为代价来实行民主。杜威对这个差距的看法是,一旦具备了合适的社会群体条件,个人参与民主的意愿和能力是可以改变的,因此,新个体的塑造和新群体的塑造必须同时进行,其关键则在于教育。

  

  民主理想和现实差距的第二方面是社会性的。在现实中,民主政治的核心并不是杜威所憧憬的“共同合作”或者“共同探索”,而是实实在在的权力。在现实政治中,即使在美国,杜威所崇尚的那种志同道合、自愿结合、地方性的群体作用其实也甚为有限。但是,杜威的民主理想决不只是天真烂漫的自由主义,它包含着实践的成分。其现实的实践性在于,如果我们想要改变目前的民主政治模式,就必须先设想另一种能允许共同探索的模式。新模式的实践就是教育的过程,一种共同合作的学习过程。这个过程,正如杜威所说,恰恰是“民主所需要的那种教育。”〔注19〕

  

  不难看出,杜威关心的教育其实就是公民教育。它不是自上而下的,也不应由当权者主导。它必须由群体和个体通过日常生活互动在实践中一步一步实现。自上而下的公民教育由当权者设定群体的目标并规划个人在其中的角色,它本身就是不民主的。杜威强调民主和教育之间的“双向”和“相互”的关系,强调民主“本身就是教育的原则。”〔注20〕民主使得人们能在社会参与中实现自己的成长,“只有当每个人尽其所能,对自己的社会群体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地有所贡献时,他才算是有了真正的教育。”〔注21〕

  

  杜威重视教育,但他并不迷信教育。杜威并不把教育当成社会改革的唯一动力,“即使最广义的教育也不是万事俱灵的。”〔注22〕和布迪厄一样,杜威看到,学校只是教育体制众多组成部分中的一环。〔注23〕对于学生的人生选择,学校“并不是最终的塑造力量,”“社会体制、职业时尚、社会关系结构,这些才是形成学生思想的最大影响力。”〔注24〕杜威和布迪厄都看到学校教育对于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作用。但是,和布迪厄不同的是,杜威并不因此陷入一种无法设想改革的困境。恰恰相反,他从中看到的正是积极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改变现有社会秩序需要有对它不同的理解和态度,在这方面,学校对学生的教育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学校虽不是充分的条件,但却是必要的条件。”〔注25〕

  

  对于作为知识拥有者的个人,杜威也有与布迪厄不同的看法。布迪厄把社会成员所拥有的知识看成是他个人的文化资本,他对教育的社会学批判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每个人认清自己的利益所在,争取公平获得文化资本的权利。这样的个人对现有的社会和教育制度的等级差别和分配不公保持批判和警觉,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我们应当看到,无论是在教育领域还是在整个社会,这样的个人充其量只能形成一种旧自由主义群体。这个群体个人把社会组织看成是一种工具性的协作关系,其作用只不过是防止人与人之间在利益或权利方面的相互侵犯,以便每个人实现各自的目标。和布迪厄不同的是,杜威反对“关于知识的纯个人观念。”〔注26〕杜威强调民主社会中知识的分享,强调“知识不应为个人占有。”〔注27〕杜威指出,“禁锢于个人意识之中的知识只是一个神话,有关社会现象的知识更加需要传播,只有在传播中人们才能获得和验证这种知识。”〔注28〕作为群体共同探索的民主若要成功,就必须在全群体范围内保持广大成员的互动和分享,这是民主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

  

  杜威所设想的民主教育,就能力培养而言,强调的是思想、判断和合作。有了这些准备,学生就能具备在复杂情况下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就个人融入社会而言,民主教育强调服务和批评,唯有批评精神才能使服务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在杜威那里,个人批评是对群体忠诚的表现。批评并不只是批评者和被批评者之间的事,它必然涉及群体的其它成员。群体所有的成员都见证和评断个人的批评。强调社会和政治制度允许批评意见,那只是低程度的民主要求。强调社会群体一起来重视和讨论批评意见,那才是高层度的民主要求。因此,社会批评不是少数精英的事(如精英知识分子向权力精英提意见)。社会批评是民主生活的一部分,只有当群体广大成员对社会批评保持关注和兴趣,并具有判断和理解能力的时候,批评才有可能真正产生社会效果。这样的社会所形成的将是一种新自由主义群体。在这样的群体中,主导人际关系的将不只是消极地避免相互侵犯和侵害,而是积极地分享共同知识和目标。

  

  布迪厄从社会学的角度观察教育,关心的是它现在是什么样子。杜威从政治哲学和哲学人类学的角度观察教育,关心的不仅是它现在是什么样子,而且还是它将来应当是什么样子。布迪厄关心的是教育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中能有何改善。杜威关心的不仅是教育在现有体制中能有何改善,而且更是如何突破现有体制本身的限制,以追求一种更为深远、更面向未来的变革。这种变革不再是仅仅涉及特定社会中特定领域的专门人员,而是涉及了全社会群体,甚至全人类。

  

  注释:

  1. Pierre Bourdieu, "Systems of Education and Systems of Thought," Social Science Information. 14: 3 (1967): 338-58.

  2. Pierre Bourdieu and Jean-Claude Passeron, Les Heritiers. Les etudiants et la culture. Paris: Editions de Minuit, 1964. Le Reprodution. Elements pour une theorie du systeme d"enseignement. Paris: Editions de Minuit, 1970. (The Inheritors: French Students and Their Relation to Cultur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9. Reproduction in Education, Society and Culture. London: Sage, 1977.)

  3. Pierre Bourdieu, Homo Academicu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La noblesse d"Etat: Grands corps et grandes ecoles. Paris: Editions de Minuit, 1989.

  4. 13. Pierre Bourdieu, La noblesse d"Etat, pp. 375; 19-47.

  5. 6. Pierre Bourdieu, Homo Academicus, pp. 54; 44.

  7. 8. Richard Curt Kraus, Class Conflict in Chinese Soci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32; 35.

  9. William Sewell, Robert Hauser and Alexander Portes, "The Education and Early Occupational Attainment Proces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34 (1969): 82-92.

  10. David Swartz, Cultrue and Power: The Sociology of Pierre Bourdieu.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98.

  11. 12. 14. 15. Pierre Bourdieu and Jean-Claude Passeron, Reproduction in Education, Society and Culture, pp. 121, 128; 116, 134; 177-78; 195-98.

  16. 17. 18. 21. John Dewey, The Middle Works of John Sewey, 1899-1924.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76-1983. 15 vols. 9: 103; 1: 18; 10: 139; 12: 199.

  19. 20. 22. 23. 24. 25. 26. 27. 28. John Dewey, The Later Works of John Dewey, 1925-1953.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81-1991. 17 vols. 5: 416; 13: 294; 9: 110; 11: 414; 5: 102; 11: 414; 11: 38; 11: 47; 2: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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