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