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去外地参加婚礼,一下车却没有生疏感,大概因为都是北方的城市,又或者,全国上下的建筑都在往一个模子发展,让人看不到惊喜,也看不到惊奇,更没有惊恐,我只是很自然的走出站口,东张西望,看有没有来接站的人。还有一点无比的统一,就是你一走出来,就有热心的出租司机过来问你要不要打车,这时,我可以很酷的挥挥手,像要与他们划出明晰的界线,即使我不是客,仍然要拿足派头,仿佛他们有求于我似的。但不幸的是,10分钟后我还是坐上了出租车,这回轮到我忐忑了,我生怕被司机看出是外地人,怕他拉着我偌大的辽阳城尥蹶子的跑,我实在多虑了,不厚道的司机很少,尽管我清楚下车时他肯定多收我钱了,却懒得计较,外来者,不是入侵,便要承受一定的作为外来者应享受的种种,这与国家和法律无关,这就是人类社会,动物社会也是如此的,而且还要更残酷些。但终于我成功到达目的地了,真的很近,司机差点把我拉过,问了旁边一个大爷,他指引我走到了举行婚礼的地方。我喜欢在陌生的地方向人问路,因为迄今为止没有一个人拒绝回答我,更没有人恶劣的乱指路,所以这似乎成了我的本领,并想着把战果扩大。我准时的进入了婚礼现场。
我在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里看他写江浙一带的旧式婚礼,夜半到新娘家迎亲,及至新娘哭哭啼啼上路,到了夫家却是不化妆,也不着华服的,等到要行大礼拜天地时,才由村里的已婚妇女帮着穿好衣服,化好妝走到楼下行礼,然后再回到楼上在上席坐了与大家共饮,接着新郎到席下饮。他觉得国民世界于当时便是文明社会,与晚清相比,却也真是文明社会,而胡兰成的第一任妻子是个山野村妇,很不合他的心意,娶亲时便用的旧式婚礼,胡说他喜欢旧式婚礼,却不是和喜欢的人,那样懵懵懂懂的年纪里便结了婚,想到后来与张爱玲,只一张纸写了两句话就算婚礼了,实在的简朴,不知是不是文明。
现代的文明体现在婚礼中应该是司仪的作用了,我却觉得他们过于喧闹,太过专业的司仪总是忙着为自己打广告,仿佛忘了他此时站在台上的目的,叫人怀疑他对台上站着的一对璧人用了多少真心,大概职业操守告诉他们对于婚礼只着重自己的台词就好,不必太用情,于是赶工似的读词叫人呼吸困难,我对于司仪完全是忽略的,看的是台上的幸福表情,大概好多人和我是一样的想法。司仪想着早些完事,我们也想着他早些下台,好让新娘新郎解脱出来和亲人朋友们说说话。可新人们不会这么想,一生的幸福从这里重新开始,这婚礼仪式对于新人来说无比的郑重,也只有当事人才体会得到吧。所以,尽管台下有些宾客喧哗,我想,他们听不到,他们只听得到对方的声音,读得懂对方脸上的笑,看得到对方的心。
说起来新娘和新郎的结合还真有些天注定的味道,新娘是个资深淘宝手,一次去邮快递,在快递公司与新郎相遇,于是便结识了,一切顺势而成,彼此心照不宣。我喜欢这样的传奇故事,比我以前想象的我摔倒时恰好有个白马王子路过把我扶起来的这个版本不知要好多少,如果我执拗的按照自己的剧本找人生的另一半的话,恐怕摔的鼻青脸肿,毁容破相也不会有白马王子解救我于危难之时吧。所以,当我听说了这个爱的传奇之后,感叹道:可遇而不可求。
新郎是个看起来有些拘谨的人,陌生人面前说话都会脸红的感觉,我们当中有个特别闹腾的妹子,趁新郎新娘出去敬酒,拼了一杯十全大补汤给新郎候着,作料:水煮肉片汤,丸子汤,凉菜汤,反正桌上几乎带汤的菜都让她配了一遍,然后又倒了点桃汁进去。旁边有个看热闹不怕事大的提醒她把浮油沥去,那个看热闹的女生的老公更狠(新郎的同学),直接到后厨抓了点盐放进去了。新郎新娘过来敬酒,我眼睁睁看新郎喝下去,终是忍不住差点一口喷出来。见新郎面不改色,那姐妹问,咸不?新郎回答:有点咸。
如今的婚礼实在的累人,不消说要挨个敬酒,婚礼完毕还得负责送走外地来的客人,于是我成为其中的一员了。偏巧我老公订的回程票又很晚,他倒是考虑让我和新娘有充分的时间叙旧,但新娘晚上还要回请,家里还有一堆没走的亲友,哪有时间和我叙旧呢?没办法,新娘开车拉着我满辽阳的转悠。辽阳真不大,我一直感觉是在原地兜圈,心里充满了不安,心想自己来这一趟让新娘受累了,还不如像同事说的那样,直接把礼钱打到她的卡上。但我始终觉得那样太不妥,人生中无非三大事,生与死,还有结婚,生死自己不知,这婚礼却是要自己从心里庄重的,尽管礼尚往来是风俗,也是陋俗,但还是带着钱来的各位也是带着真心来的,怎么能张嘴说出把钱寄过去的话呢?岂不亵渎了美好的结婚,于她,则是阴影,说不定就此不再理我,老死不相往来,我的人生里又少了一个同我生活过的记忆,那段友情与岁月是真正找不回来了。
新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我们在车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而我也为她着急,结婚真的是要累死人了,不过还好,如意郎君从此可伴在身边,她不必再做个女汉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