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价局提示,商家要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可是虚构原价怎样认定,消费者就感到很茫然了,小编给大家准备了一些有关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掌握怎样防范价格欺诈。
近日,网上出现一则贴文称,一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到温州,因为自己坐的是经济舱,但由于帮同事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需要额外收费,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为此,他觉得不合理。于是咨询了一位资深律师,律师认为,不管是头等舱还是经济舱,这种情况要看两个条件:其一,双方达成一致,是否为乘客的真实意思;其二,该项收费行为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物价部门对收费有一个标准,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这位律师还指出,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温馨提示:许多商场在搞特价活动期间,常常是人流如潮,很容易把宝宝挤伤,甚至有可能使宝宝走丢。喜欢在商场搞特价活动时“血拼”的妈妈,最好就别带个小尾巴出来凑热闹了。如果必须要把宝宝带出来购物,在人多时一定要把宝宝抱在怀里,或者紧紧拉住宝宝的手。还要记得最好让宝宝的衣着相对鲜艳,便于万一家长在与宝宝分开时寻找。
今天的内容有本站的小编整理,希望对大家能起到一些帮助,关于其它怎样防范价格欺诈的介绍,将在下期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讲座和大家详谈,感谢大家的收看,我们明天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