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就餐,食品卫生情况不比家中,食物中吃到异物,都算小事,最不幸的,就是遇到食物中毒的情况,遇到食物中毒这样的情况后,该怎么维权呢?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有明确规定: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食物中毒后,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佰佰提醒,在自己或身边朋友遇到食物中毒情况后,一定不要慌乱,记得保存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