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类手法是以在肌肤表面摩擦的方法进行治疗的一类手法。其中,有些手法是使之摩擦发热,有些手法是推动气血,有些手法则是以摩擦的形式揉搓肌肤。摩擦发热的手法,主要是擦法,适用于胸腹、四肢、腰背部;推动气血的手法有摩法、开法、合法、推法、运法、刮法等,适用于头面、胸腹及四肢部;揉搓肌肤的手法有搓法、勒法、抹法、扫散法等,适用于四肢或头面等部。
1、擦法:术者将手掌紧贴于皮肤表面,稍用力作来回直线摩擦,使其局部发热。用全掌着力摩擦的,称为“掌擦法”,适用于胸胁及腹部;用大鱼际着力摩擦的,称为“鱼际擦法”,适用于四肢部;用小鱼际着力摩擦时,称为“侧擦法”,适用于肩背、腰臀及下肢部。《千金要方》中“老子按摩法”所说的“掘法”,即是用两手拳背在脊柱两傍施行的擦法。
2、摩法:术者以手掌面或手指指腹置于体表上,作轻缓的盘旋摩动。用手掌面摩动的,称为“掌摩法”;用手指指腹摩动的,称为“指摩法”。摩法主要适用于胸胁及腹部。古代施行摩法时,常根据病情涂抹各种药膏,称为“膏摩”法。
3、分法与合法:分法又称“开法”;合法又称“和法”。前者是术者用两手拇指指腹或手掌,在体表上的某一处向其两侧分开推动,后者是术者用两手拇指指腹或手掌,在体表治疗部位上分别从两侧向中间合拢。分法,有疏散气血之意;合法,是聚合气血之义。这些手法主要应用于小儿的临床推拿治疗。
4、推法:用手掌或手指指腹置于治疗部位上,向前作单方向移动。推法类似擦法,但擦法是用力来回摩擦,要求达到局发热;推法则是轻快柔和地单向推动,操作时虽连续不断,但在手返回推出起点时,不能在体表上摩擦,其意是推动气血行进,不要求局部发热。作直线推动的称“直推法”、“平推法”,作回旋推动的称“旋推法”。有些小儿推拿书籍中所描述的“运法”,如运太阳、运八卦,即是旋推法。推法适用于全身各个部位。
5、指法与刮法:都是用手指指腹面掠擦治疗部位。轻快地掠擦称“指法”,较重地掠擦称“刮法”。刮法,还可用光滑竹片边缘掠擦治疗部位。指法与刮法,主要适用于胸背和四肢部。
6、搓法:用两手掌面挟住肢体,轻轻地作快速来回搓揉。适用于四肢及胁肋部。
7、勒法:用食指、中指略屈曲挟住手指或足趾的根部,迅速地滑出指(趾)端。
8、抹法:用拇指指腹或手掌面紧贴于体表上,略用力,缓慢地作上下、左右往返移动。多用于头部、颈项及胸腹部。
9、扫散法:用拇指桡侧面及其余四指指端,同时贴于头颞部,稍用力向耳后作快速来回抹动。常用于头痛、头胀、高血压等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