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监控的步骤
1.放款后,至少在一周内对借款人进行回访,了解和检查贷款是否用于《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了解借款人和借款人的企业与贷款前有无明显异常变化。
2.根据贷款金额和风险的大小,确定对借款人常规回访的频率,或是每个月一次,或是每两个月一次,或是每季度一次。主要了解借款人情况、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负债变化情况等。主要是通过到现场查看、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进行。
3.对借款人进行全面评审,即像放款前的调查评估一样,对借款人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评审可定期进行,也可根据在常规监控中发现问题的严重性确定是否进行评审
贷后监控的内容是哪些?
(一)对借款人品质的监控借款人在贷款前,在接触信贷人员时,其行为举止可能会收敛,不会暴露自己的缺点。当贷到款后,在进行较长时间的接触后,借款人的一些不好行为可能会显现出来。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要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1.借款人频繁更换住所,且都不通知债权人,或隐瞒自己的居住地。
3.借款人染上不良嗜好,如吸毒、严重赌博等。
4.借款人还款意愿出现变化。经常拖欠到期债务,甚至出现恶意赖账行为。
6.借款人身体健康状况恶化,如借款人行为发生变化,失踪、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二)对借款人经营状况的监控借款人经营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其业务收入、利润、现金流等,也就直接影响其还款能力。在贷后检查中,对其经营情况要关注以下方面。
1.借款人的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如业务性质、经营目标或习惯做法改变,兼营不熟悉的业务、新的业务或存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
2.借款人不能适应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如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或客户需求的变化。
3.借款人经营能力下降,如持有一笔大额订单,不能较好地履行合约。
4.借款人对存货、生产和销售的控制力下降。
5.借款人的上下游客户情况发生变化。如对一些客户和供应商过分依赖,
可能引起巨大的损失。
6.购货商减少采购,流失一大批财力雄厚的客户等。
7.借款人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关系变化,如供应商不再供货或减少授信额。
8.借款人经营场地发生变化、租用场地情况发生变化,如借款人的经营地点发生不利的变化,分支机构分布不合理。
9.借款人所处行业发生变化,借款人对环境和行业的变化反应迟钝。
10.借款人的原料或产品的库存情况恶化,如产品积压、存货周转率下降。
11.借款人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出现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12.借款人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13.借款人主要生产用机器设备发生变化,如厂房和设备未得到很好的维护,设备损坏严重,缺乏关键的产品生产设备等。
(三)对借款人管理状况的监控在贷后检在中,要关注借款人企业股东的变化、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变化、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及管理工作的变化等。
1.主要管理人员或主要决策者思想变得极端冒进或保守。
2.借款人企业股权发牛了不利于借款人的变化,如股权减少、失去主要控制人资格、实际控制力被削弱等。
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企业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
4.合伙企业中股东不团结,股东之间出现严重的争论和分歧。各管理部门矛盾尖锐、互相不配合,管理层素质低下、缺乏修养。
5.借款人陷入重大诉讼纠纷,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6.管理人员薄弱,借款人企业员工不足或更新过快。
7.经营控制和管理出现混乱。
8.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关闭。
(四)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的监控
财务状况的恶化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问题,贷款风险加大。在贷后的管理检查中,要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1.借款人小能按期归还每期应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2.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拖欠达30天以上。
3.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下降。
4.出售、变卖主要的牛产性、经营性固定资产。
5.遇到台风、火灾、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有重大损失。
6.借款人出现严重亏损。
7.应收账款异常增加,应付账款发生大量拖欠。
8.银行账户管理混乱,到期票据无力支付。
9.借款人企业销售额下降,成本提高。收益减少,经营出现亏损。
lO.财务管理和账务记录出现混乱。
(五)对借款人债务状况的监控借款人债务的急剧增加意味着其还款压力增大,最后可能因过度负债无力偿还而破产。在贷后检查中要对借款人债务的变化高度关注。
1.负债结构出现了不合理情形,如短期负债增加不当,长期负债大量增加,债务超过了借款人的合理支付能力。
2.新增银行或民间大量外债,或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出现了严重的拖欠。
3.借款人为其他人承担了.连带责任担保。
4.对短期贷款依赖较多,要求贷款展期。
5.到期债务的还款来源没有落实,或将还款资金挪用,或还款资金为非销售回款。
6.借款人有抽逃资金和转移资产的迹象,并四处寻求贷款。
(六)对借款人现金流的监控
在贷后检查中,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银行对账单,分析借款人的现金流情况和经营情况,并对异常的资金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分析。
1.借款人现金流入量持续减少。资金到账后随即被支出。
2.借款人在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较大幅度下降。
3.在多家银行开户,或申请过多的信用卡,且有大量的信用卡透支。
(七)对保证人的监控贷款机构在贷后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保证的有效性,并可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对保证人的监控要注意以下方面。
1.保证人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其保证资格是否丧失。
2.借款人与保证人之间是否相互担保或连环担保,是否在多家贷款机构寻求贷款。
3.保证人的保证实力是否发生变化。如贷后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恶化,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等情况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其担保能力。
4.保证人的保证意愿是否出现改变的迹象。如保证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出现变化,保证人是否出现试图撤销或更改担保的情况。
(八)对抵押、质押物的监控在贷后检查中,要对抵(质)押品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和价值变化的情况, 防止所有权人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抵押品。主要检查以下一些内容。
1.抵押品价值的变化情况,如抵押物价值的非正常减少。
2.抵押品是否被妥善保管。
3.抵押人将抵押物变卖出售或部分变卖出售。
4.抵(质)押品保险到期后是否及时续投保险。
5.抵押品是否被转移至不利于贷款机构监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