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胜(1910—1983)湖北咸宁人。1927年6月入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参加了湘赣边秋收起义,编人工农革命军第一师,随部上井冈山。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起在中国工农红军任排长、连长、副团长、团长。1932年起,先后任红三十一师、红六十六师师长。1933年任红一师三团团长。参加过中央革命根据地反“围剿”和长征。到陕北后,先后任红四师副师长、红二师师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教导第二旅旅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任热河军区司令员、冀热辽军区副司令员。热辽军区司令员,冀察热辽军区副司令员,东北民主联军第八纵队司令员,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1949年先后任第四野战军四十五军军长,第十四、第十三兵团副司令员。曾参加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和解放广西等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任第十三兵团代司令员、司令员,曾兼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第十五兵团司令员兼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后兼广州市警备司令员。1951年任华南军区副司令员兼华南军区防空部队司令员和政委,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1952年任中南军区参谋长。1953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司令员。1954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5年任广州军区司令员,同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56年被选为中共八届候补中央委员(1968年递补为中央委员)。1961年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是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8年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解放军总参谋长,1969年兼任军政大学校长、中共中央军委委员。是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他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971年9月,在“九一三事件”后被撤职。1973年8月20日被开除党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其政治权利5年。1983年4月26日病死于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