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随笔》2010年第4期
在当下通行的历史文本中,黄兴一直是功高盖世、道德完美的正面角色,被称之为“窃国大盗”的袁世凯,自然是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但是,即使是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所要承担的也只是属于自己的一份罪责,而不是别人嫁祸给自己的“莫须有”的罪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战败流亡的黄兴针对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所散布的“莫须有”的嫁祸之辞,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被历史叙述所采信的。
一、为尊者讳的陶菊隐
陶菊隐在长篇巨制《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中,专门为湖南同乡黄兴辩护说:1913年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黄兴先后到达东京,国内即有“孙黄分家”之谣。到1915年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此项谣言愈传愈广,但又言人人殊。其主要原因,是国民党北伐胜利后政权由蒋介石掌握,党权落入陈果夫、陈立夫之手。二陈的叔父陈其美,正是当年煽风点火促使“孙黄分家”的核心人物,而蒋介石又是结拜大哥陈其美一手提拔起来的,他们为亲者讳,不愿意披露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事实真相。现在是“求实存真”的时代,许多有关资料已经先后发表,关于“孙黄分家”的真相,应当可以大白于天下了。
然而,指责蒋介石和陈果夫、陈立夫为亲者讳的陶菊隐自己,同样没有摆脱“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惯性思维。历史事实是:“孙黄分家”并不是谣言,而是孙中山、陈其美等人,继“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之后,在国民党内部实施的一场变阳光参政、和平竞争的议会政党,为党魁专制加党魁崇拜的秘密会党的政治清算。比起“孙黄分家”来,更应该大白于天下的,还有国民党方面利用宋教仁案为借口,率先退出已经初步建立的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违法挑起国内战争的历史真相。包括陶菊隐在内的历史作者,把黄兴信口开河嫁祸于袁世凯的不实之辞,当做宋教仁案的标准答案写入以讹传讹的历史文本之中,同样是出于为亲者讳、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盲目跟风。
1913年7月15日,江苏都督程德全在黄兴等人的武装挟持之下,被迫任命黄兴为江苏讨袁军总司令,江苏省的“二次革命”正式爆发。
7月28日,上海《民立报》刊登黄兴的《致起义各省电》,其中写道:“顷据河南确报:白狼军已将铁路电线拆毁,张镇芳已逃,讨袁军得手。”
由此可知,在黄兴的心目之中,是把白狼军当做自己所统率的讨袁军的一部分来看待的。
7月29日,黄兴在饷械不支、指挥失灵的情况下临阵脱逃,由讨袁军参谋长黄恺元陪同护送,乘坐停靠在下关的日本籍运煤船,离开南京返回上海。7月31日,黄兴乘坐日本籍海轮静冈丸号离开上海,途经香港前往日本。
8月5日,河南开封的《时事豫报》刊登《黄兴通匪之证据》,其中介绍说:“鄂北豫南一带被白狼扰乱,确实系黄兴主动。黄并派有逆党数人参预白匪军务,为之指挥筹划,所以中央派王天纵招抚竟不获效。而季雨霖之党在武汉黄治江运动土匪响应白匪,已数次败露,获有白黄交通证据。设非鄂省防范严密,为祸曷堪设想。”
与此同时,该报还影印刊登有黄兴亲笔写于同年7月20日的《致白朗书》,其中写道:“现在东南各省均已宣布独立,江西战胜袁军,五次告捷,苏军在徐州与袁军酣战,亦获胜利。现北有蒙警,苏赣又合力进攻,袁军以大兵分道南来,内地空虚,乘虚直捣,必获优胜。足下占领鄂豫之间,相机进攻,可以窥取豫州,断彼后援。若能多毁铁道,使彼进路阻碍,为功实非浅鲜。……现有阎润苍、夏焕三二君进谒台端,希予接见,俾资进行。”
阎润苍名作霖,是河南巩县人。夏焕三名光明,是河南息县人。他们于1913年7月一同进入南京第三陆军预备学校,“二次革命”爆发后被编入江苏讨袁军教导营。随后,二人与杨体锐、于广造、彭翼东、周景文等人,携带黄兴密信到河南、陕西从事间谍活动。没有间谍活动经验的阎润苍,到洛阳见到镇嵩军统领刘镇华后,当即交出黄兴劝告刘镇华响应讨袁的密信,被捕后又从身上搜出黄兴致白朗的上述密信。阎润苍被押解到开封后,与已经于此前被捕的夏焕三一起,被河南都督张镇芳处死。
白朗是河南省宝丰县的绿林头目,1912年,他与李鸿宾、宋老年等人以舞阳县母猪峡为根据地,以“打富济贫”的口号聚众抗官,人称“白狼”。1913年夏天,白朗乘北洋军主力调离豫西南之机,率众攻破唐县、禹城,声势壮大。“二次革命”爆发后,他率部南下夺取湖北枣阳,同年11月又攻占宝丰县城。1914年1月,白朗率领两千人越过京汉铁路,接连攻破光山、潢川、商城及安徽省六安、霍山等县城,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所不为,白狼军人数迅速扩张到数万人。袁世凯为此把张镇芳撤职,派陆军总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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