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于近日有关信访工作的讲话,不仅专门重温了毛主席当年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而且还对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果,提出了“釜底抽薪”即从根本上解决使群众息诉息访的最高标准,使笔者这位曾经在基层信访工作岗位上服务多年的退休法官,也觉得格外振奋。
薄熙来同志专门引用的毛主席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今天读来依然是那样振聋发聩:
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
毛主席的这个批示,是1951年5月16日转发中央办公厅关于处理群众来信的报告上作出的,非常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基本原则
——在态度上“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而“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这体现着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毛主席、刘少奇同志、周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是这方面的典范。著名主持人和影星王刚在读小学的时候受了委屈就给毛主席写信,后来收到了毛主席的复信。刘少奇同志在他的家乡花明楼村还专门聘请了几位乡亲做他的特别通讯员。周总理在1961年春天接到河南一基层干部反映饥荒问题的来信之后,立刻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961年8月27日和31日,北京石景山发电厂和石景山钢铁厂分别写信给毛泽东,反映当时厂内工资不合理的状况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办信的同志压了几天,未及时向上反映。毛泽东知道后,发了大脾气,说:“共产党员不为工人阶级办事,还算什么共产党员!”毛主席的“大脾气”,正是为“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而发。
——在方式上“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毛主席虽然始终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但并未把人民来信的正确性化绝对化,因为那并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毛主席强调的是“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而非不问是非不管黑白地一概唯群众之命是从。比如长期担任毛主席主要秘书的田家英同志,就曾经根据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领导秘书室对来访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把取闹的人分为无理取闹和有理取闹,又对有理取闹的人提出了“两案处理”的原则,对他们扰乱秩序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由公安部门予以制止,而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中的合理部分,则认真给以解决(见《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6月第2版),这就是毛主席批示的“以恰当的处理”的全面含义。现在有些地方的领导为了摆平和搞定,不惜牺牲原则和国家利益,对一些声势较大的无理取闹者也一味迁就,实际上也背离了毛主席的批示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其负面影响的示范效应是非常严重的。
——在伦理上必须“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这是搞好信访工作必须首先树立的宗旨意识和道德取向。只有站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政治高度,才能真正做到在态度上“重视人民的通信”,克服“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也才能够“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和愿意去“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毛主席在离开我们的头一年也就是1975年的8月5日,接到著名粤剧表演艺术家红线女写来的信,反映她到延安?大寨?红旗渠等地参观学习时,发现那里的食盐很贵,价格高,有的地方每斤卖一角一分,有的每斤卖一角三分,还有的每斤卖一角六分等。她说:食盐?布匹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售价这样高,这是对待山区?老区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毛主席在7天后的8月13日就作出批示:“印发政治局在京各同志,并议一下。”根据毛泽东的批示,这封来信不仅在中央政治局成员中进行了传阅?讨论,而且还作为中央当年9月召开的农村工作座谈会会议文件印发,以引起全国对这类问题的关注。毛主席用他对人民群众来信的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理,充分展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
薄熙来同志在今天专门重温毛主席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上述批示,在今年这个共和国六十华诞的特殊年份,在如今这个社会转型时代的矛盾多发时期,有着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他在讲话中特别强调:干部一定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不要一听上访就嫌麻烦,就认为是“小题大做”,甚至“无理取闹”。要切实关心群众的痛痒,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既然说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有事着急,写信上访,我们当然要认真对待。话语非常朴实,但其中的精神和灵魂正是当年毛主席批示中“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根本要求。从近些年有不少的领导同志居然对“三座大山”视而不见甚至在两会上还胡说什么“看病并不难并不贵”、“群众上访大多是无理取闹”等情况看,那些对群众信访问题“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员们,正是从根本上异化了自己作为人民公仆与“衣食父母”之间应有的伦理关系,把自己放在了封建时代的官老爷的地位上。有的地方甚至公然出台把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作为违法行为来处理的红头文件,还有的地方竟然把上访群众送到精神病院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这种种作法无一不是将群众的信访当成自己的麻烦而根本没有看成自己的责任,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旨格格不入,必须切实加强对这些干部尤其是领导同志的宗旨教育。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和新中国成立之初又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我们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刻。在人民群众的信访事项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或者说属于“涉诉信访”。对于这一部分,薄熙来同志也与时俱进地强调了解决方式上的法制原则。他同样用老百姓一听就懂的语言,进行了深刻的阐述:
平安重庆建设的基础是法制建设,要让全社会的人都“懂规矩”,要求所有人都“守规矩”。绝不能受了委曲没地方说,干了坏事没人管。古往今来,老百姓都强烈地渴望社会公正。旧社会有句顺口溜,“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穷人打不起官司。今天,人民当家作主,一定要让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就打得赢官司。要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让群众打官司不仅有“公正”,还要比较“便宜”、比较“方便”,要建立健全便民诉讼的网络。
笔者作为曾经在信访岗位上工作过的法律人,对此更是格外敬佩。在笔者看来,几乎所有的信访难题其实都可以也应当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恰当的处理。直接属于诉讼事项的,通过相应的诉讼途径理顺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是那些不属于诉讼范围但需要行政机关及时作为而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同样可以通过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他们及时履行作为义务的方式来进行有效的司法监督。只要党委能够坚定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司法监督,能够把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党政机关的处理全部引上法治轨道,则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都能得到最为坚实的保障。用薄熙来同志的话来说,这才是解决信访问题上的真正的“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