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克兰战争及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背景下,世界对于经贸及环境领域议题的关注度在下降。不过,对一些国际市场规则的变化不能忽视,一旦和平到来,对各国经济起作用的还是市场规则。
当地时间4月18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这一对欧盟以外的部分产品生产收取“碳费用”的机制,就是通常所说的“碳关税”。在欧洲议会批准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还需经欧盟理事会批准,等待最终版法律文本刊登到欧盟公报20天后,立法生效。
欧盟是全球首个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这与欧洲在全球一向坚持较高环境标准的传统有关。欧盟“碳关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两点:
(1)“碳边境调节机制”涵盖的行业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氢,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和某些下游产品(如螺钉和螺栓等钢铁制品)。这意味着,对于上述行业,产品出口至欧洲,当产品在生产地的碳价低于欧盟碳市场碳价时,须通过购买CBAM凭证以补足差价。(2)“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应用,但2023-2025年为过渡期,其间申报企业只需要履行报告义务;2026-2034年将逐步实施。
这一机制的根本作用是建立新的“碳关税”壁垒,帮助平衡欧洲工业企业的高碳价成本,使欧洲本地与进口产品公平竞争。简单理解,“碳关税”的根本作用是,将欧盟以外的产品生产,置于一个虚拟的欧盟碳市场中,把欧盟碳市场中的“碳成本”体现到进口产品中。与此同时,这一机制将刺激欧盟以外的国家减碳,推动各国建立和扩大碳市场机制。
欧盟出台“碳关税”政策,对中国将带来较为明显的不利影响。原因在于,中国在全球分工中是“世界工厂”,为世界市场大量生产制造各种产品,同时中国还是工业品出口大国,有大量产品出口到发达市场。长期以来,欧盟还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近几年才退居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这样的特点,使中国正好处在欧盟的“碳关税”政策的约束之下。对中国来说,不仅要大量消耗能源、环境资源为国际市场制造产品,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碳成本”。在某种程度上,“碳关税”对中国来说是不公平的。
在欧盟“碳关税”目前覆盖的产品中,现实压力主要针对钢铁和铝。欧盟“碳关税”覆盖的国家中,钢铁和铝的最大来源国均为中国。不过在中国对欧总出口中,钢铁和铝的比重并不高。据业内人士提供的数据,2022年,中国钢铁产品对欧出口额151亿欧元,占中国出口欧盟比重的2.4%;铝产品对欧出口额45亿欧元,占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比重的0.7%。至于中国对欧盟的化肥出口量更少,只有3.3亿欧元,占中国出口欧盟总额的0.05%;水泥出口只有1000多万欧元,总量2.1万吨,而中国一年的水泥产量是20多亿吨;2022年欧盟仅从中国进口了价值3134欧元的氢;同时,中国不向欧盟输出电力。
评估欧盟“碳关税”政策的影响,要关注的不只是直接的产品出口关税影响多少,还要意识到,世界围绕碳排放的政策博弈、规则制订的竞争已经展开。欧盟此次正式出台“碳关税”政策,已经将这种规则竞争推上了轨道,一旦“碳关税”政策得到认可,就会成为一种新的国际游戏规则。实际上,“碳关税”的重要作用之一是,有助于确立欧盟在气候变化时代的游戏规则制定者的地位。
长期以来,中国在类似的国际规则制订中参与很少,加入的都是别人制订的规则。因此,对于类似“碳关税”的新贸易政策,中国需要加强研究,跟踪问题与趋势,要力争参与“碳规则”的制订工作。比如,针对欧盟对生产国征收“碳关税”,中国也要研究相关“反制”措施。过去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曾提出,中国应该创造一种“碳消费税”制度,对大量进口工业品的消费型的发达国家,可考虑征收“碳消费税”——这是一种专门用来与欧盟“碳关税”讨价还价的政策筹码。
除了直接博弈外,中国还应该意识到,今后围绕碳排放、绿色发展等概念,还需要建设尽量与国际接轨的碳交易市场、碳定价机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趋恶化,“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越来越迫切,碳交易市场、碳定价机制将会成为新的全球博弈的舞台。从气候政策角度看,当欧盟取消欧洲碳市场免费配额之后,可以刺激本土的工业部门减碳。客观上,还会迫使欧盟以外的其他国家建立碳市场,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并且提高碳价。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欧盟推出“碳关税”制度,是全球气候变化领域主动的政策操作,试图在保护欧盟本土企业、建立国际贸易中的“碳规则”、提升在相关游戏规则中的主导地位等方面,获得更多的主动权。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大国,在这些方面需要提前研究和准备,争取在规则制定阶段尽快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