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议题:一个简明的问题史呈现
高考,即高等教育学校入学招生考试,一直以来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国家通过高考来选拔人才,而社会通过高考进行阶层划分和社会分流。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以来,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希望,也为我国随后几十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30多年后的今天,高考不仅成为了中国教育制度最重要的环节,也是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莘莘学子寒窗苦读十来年实现自己梦想的一个通道,也是众多父母为孩子拼搏奋斗十几年后看到子女出路的盼头。然而现今关于高考的一个新的问题又展现在我们面前,那就是“异地高考”问题。
“异地高考”问题是指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即孩子在其父母工作地区接受教育,能否在其受教育地参加高考并获得与该地户籍学生相同的录取政策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城市的发展远远快于农村的发展,特别是一线大城市经济更是高速增长,导致大量人口从农村向城市和从二、三线城市向一线城市流动。由于社会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其随迁子女在受教育地升学这一现实性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迁子女也逐渐长大,渐渐临近高考,然而高考制度与中国的户籍制度相结合导致随迁子女只能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异地高考问题引发了争议。目前,北京随迁子女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已高达40.9%,而随迁子女占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的比例也超过40%。这一庞大的数据表明异地高考问题必然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必然要承受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早在2008年就有人大代表提议说解决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问题,但却一直不了了之。在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提出了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的试点办法,并把山东、湖南和重庆列入了试点范围。这是国家首次将异地高考列入了试点,让不少纠结于子女异地高考的家长看到了一丝希望,但让人遗憾的是进行试点的地区并非外来人口流入较高的地区。2012年2月29日,山东省教育厅在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上率先打破高考户籍限制,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山东省的这次教育改革,算是中国首批实行异地高考政策改革的地区,解决了山东省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参加高考的烦恼,同时让还在呼吁异地高考、教育公平的人们看到了一线光明,并把注意力转向了京、沪等拥有优质教育资源同时高考录取分数线较低、录取比例较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的热门一线城市。2012年3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异地高考方案将在10个月内公布”,让因为担心孩子无法在受教育地参加高考的家长再次看到了曙光。
在此等待期间,京、沪、广等地的随迁子女家长自发组织为志愿者,多次向当地教育部提交要求异地高考的公开信、在公共场合进行异地高考的宣传,并拟成了民间版《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然而这些努力并没有得到教育部的明确答复。与此同时,上海占海特事件也愈演愈烈,2012年5月,户籍地在江西九江的占海特在5岁时就随父母移居上海,在当她得知自己因为户籍问题甚至不能在上海参加中考时,她便走上了维权之路,在此期间,占海特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广泛争议的社会行为来呼吁教育公平,禁止户籍歧视,一石激起千层浪,把异地高考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在各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家长的持续争论和翘首期盼中,终于在2012年底和2013年初,除西藏外各省(区、市)异地高考政策方案陆续出台,其中包括了京、沪两地备受争议的改革方案在内,然两地“高门坎、严要求”的方案在各地非本地户籍家长中再次引发轩然大波,大多数家长甚至直呼绝望。在“教育公平”理念下的异地高考公共议题如今仍然在持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的家长中展开着激烈持续的争鸣和交锋,相关困惑亟待学者从理论上深入破题,理性疏导。
二、政治社会学视角下“异地高考”政策的公共性博弈:谁的利益与何种公平?
异地高考问题在中国社会公众中的争论愈来愈白热化,争论的焦点依旧是一线中心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两座发达的中心城市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对无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放开就地参加高考的标准与程度,争论的群体边界明晰化为有一线城市本地户籍的家长与无本地户籍而进城务工的家长。显然这是一种与不同群体利益直接相关的再分配之争,而再分配背后的政治哲学核心是资源分配中的“公平”,由此,身处不同利益群体中的家长都纷纷打出“教育公平”的话语旗号,以完成对自我个体利益追逐的神圣化包装。但实质上,运用教育公平话语来期盼达到异地高考问题的各方满意性解决实则困难。
事实上,不同利益群体话语中的“教育公平”实质上都是片面独断性和简单暴力化的,异地高考话语政治中的“教育公平”实则需要追问“谁的教育公平”问题。拥有本地户籍与无本地户籍的家长都可以打出教育公平的话语旗号来论证“异地高考”元命题的合法性与否,来评价“异地高考”相关出台公共政策的合理性与否,前者从城市自我容纳能力、教育财政供给能力、高考移民可能危机以及能够参与高考的选择机会等角度出发,论证了异地高考不宜放开或者至少应该高门坎的缓慢放开,而后者从国家人才培养、社会公民权利、城市反哺农村的历史承诺、无本地户籍务工人员对城市的贡献率等角度出发,论证了异地高考应该尽快的彻底放开。
有本地户籍的社会群体主要采取一种“质量优先性”的教育公平辩护策略。他们认为如果异地高考彻底放开,那么就会在更大的程度上导致外来人口的无节制进入,城市总量一定的公共服务体系就会坍塌,无节制的人口涌入实质上不仅会抵消城市扩容增质空间的释放效应,同时还会导致城市公共服务的全面崩溃,从而致使有限度的教育服务在过度的资源分配中被彻底稀释,这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教育公平,而是在民粹主义渲染下被单纯道德捆绑的情绪激荡,相反,真正的教育公平更期待深刻理性和宏大战略,至少当前的教育公平绝不能以降低本地人均教育服务质量为代价来满足无节制的外地人城市梦,教育公平首先应该是有质量且可持续性的教育公平而不是牺牲质量甚至灭绝教育本身的简单化平均。另外,大量的高考移民专业户将以更低的成本在全国范围内获取这种溢出资源,这批人至少可以在老家或者移入城市中有两次选择接受高中教育或选择参加高考地区的“成本-收益”决策机会,而更多的本地人事实上却只有一次这种机会,这种客观的机会相对剥夺感也是本地人难以接受的,因此对本地人来讲,真正理性的教育公平是在教育资源增量扩充的过程中缓慢地使异地高考的准入门坎向下挪动,而这种门坎挪动的政策基础自然是“增量共赢”型无输家的改革,而不是“结构调整”型有输家的改革。该群体在论战中称呼异地高考支持者为“异闹”,并情绪化的将对手称呼为“蝗虫”,事实上,该群体较之对手而论,总体上规模偏小,在道德层面上很难博得社会媒介同情与支持,因此目前总体在舆论战中处于守势地位。
无本地户籍的社会群体主要采取一种“机会优先性”的教育公平辩护策略。他们认为如果异地高考不放开,事实上是国家性的公民权利隔离与歧视,是一种赤裸裸的城市既得利益者对更广大外来社会公民权利的剥夺,无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为该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可是却因为户籍制度而享受不到城市本应为每一个事实上的市民所提供的平等的公共服务,他们缺乏一种来自城市在身份意义上的承认与尊重,自己的子女也在这种缺乏尊敬与认同的城市社会生态完成了自我尴尬而充满冷暴力的个体社会化,在这种个体社会化的完成过程中子女被城市向度的等级话语塑造成为了主体身份迷失而缺乏责任意识的边缘人,他们接受的是城市里被标签化为次等的教育,被同辈人标签化为次等的社会公民,因为无法异地高考,因此他们甚至根本无法接受城市里完整的教育,一到中考,不管成绩好坏,他们都会被老师们以不能升入本地高中就读为由而沦为学校里被漠视的透明玻璃人,即便在允许参加中考的城市中,这批孩子也被“借读”这样的制度标签化与身份化,因此教育公平必须首先是机会和权利的公平,而不是有质量的公平,所以对该群体来讲,必须要诉求于异地高考门坎的彻底放开,而不是按照“城市需要人才”、“积分原则”等所谓“拼爹”的标准和“城市意志”来进一步细化身份区隔。由于无本地户籍的社会群体总体规模庞大,并充分运用了建国后一批意识形态化的政治话语和法理规范,采取“以法抗争”、“以弱抗争”的斗争策略,总体上容易博得社会媒介的道德同情,他们标签化对手为“既得利益者”,因此目前总体在舆论战中处于攻势地位。
两种不一样的教育公平辩护策略之所以难以达成共识,核心在于两种教育公平观在当下中国很难形成思想的交汇,而要达成基于思想深度交汇的共识又缺乏真正理性的公共性空间平台与公共治理决策机制作为基础。本质上讲,当下中国“异地高考”议题下的两种教育公平观博弈是一场在教育领域展开的新的“改良”与“革命”式公共政策治理变革思维的较量,前者试图在工具实然的层面上做大教育资源总量的前提下逐步下移门坎标准而扩大受惠人群,而后者则尝试在价值应然的层面上尽快甚至最好一步到位达成基于公民合法平等权利的教育资源共享,前者的实然性辩护直接导致其理论逻辑逐渐内转和下沉,“异地高考”问题被逐渐清晰化的引向内部教育发展系统性现实难题之中来予以呈现,因此容易博得地方决策机构和具体决策部门的实然性认同,而后者的应然性辩护直接导致其理论逻辑逐渐外转和上移,“异地高考”问题被逐渐开放性的引向外部社会公平体系的宏大话语叙述和国家理想之中来予以呈现,因此容易博得国家意志和社会公众的抽象性认同。由此,中国语境下两种尚难重迭一致的教育公平观,一个在教育内部合理发展中去追寻合法性,而另一个则在社会外部公平中去追寻合法性。事实上,真正的教育公平只能是在各相关利益群体开放性的公共讨论中,彼此确立起能够形成共识的现实基点,通过顶层设计和底层实践双向互动共同开发才或有收获。其中,顶层设计促成了教育公平外在政策的建构,而底层实践加快了教育公平内在要义的生成。而各利益群体如果仅仅希冀通过道德话语的单项赋值与自我神圣,并通过舆论妖魔对方利益表达、诱发群体性冲突事件等方式来达到操控决策的目的,则从根本上是不可取的,这只会导致公共决策管道的进一步堵塞而于理性决策本身无益。因此无论处于舆论的攻势还是守势,无论占据了多少的道德资源与否,都必须要在理性层面上予以全面检视,合理的问题解决只需服膺于事实和真理。
三、超越“异地高考”议题本身:几个容易忽视的政治社会学发生根源
(一)“底层社会” 的粗线条性政策设计与“个体化社会”的主体性形成:三十年中国社会生态的历史演进与结构变迁
从表层来看,异地高考似乎仅仅是“随迁子女”在读书、高考问题上遇到了麻烦,但实际上,它是中国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因既定的政策制度设计,人们的社会经济角色和公民权利、国民福利被剥离的后遗症,而从更深层的角度来看,它是中国三十年来甚至六十年来中国社会生态历史演进与结构变迁致使“个体化社会”兴起与“底层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正是该二者的联姻才使得异地高考具有逻辑和道义上的抗争群体(底层的立场)与抗争武器(“弱者的武器”) 。
六十年来中国社会整体结构经历了复杂变迁,大体表现为由“政治-身份”分层格局向“经济-声望”分层格局转变。近三十年以来,中国社会分层从以身份社会指标转化为以非身份指标来区分社会地位,经济分层取代政治分层, 社会中心群体与边缘群体关系的变化使新社会阶层形成,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或组织人在市场化的中国改革中逐渐裂变为原子状的个体。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这批原子状个人因其掌握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优势而成为时代的宠儿,社会权力的一般等价物标志因此也在这批积极活跃的社会获利群体推动下由“政治身份”逐渐转向“经济收入”,由此,90年代初期至今,中国整体出现全民经商热潮。
六十年中国治理实践中的后三十年,其社会结构分层较之前三十年而言明显实现了分层的去意识形态化。前三十年以左、右派为界而生成的意识形态化社会分层标签被财富、声望、文化品位、消费符码等市场化的资本标签所取代,中国由此进入到一个不再以神圣的政治信仰而单向度依赖资本占有结构来区别社会阶层的世俗化时代。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传统单位政治制度缓慢的瓦解过程尚且给大多数暂处于组织结构中的单位人以某些权力声望与内嵌资源,这些人尚存抵制市场资本逻辑单向度侵蚀的心理屏障而不愿“下海经商”成为原子状个体。到了90年代中后期,以国企改革为导线,这批在社会小共同体中存寄多年的单位人不得不被迫脱离组织而沦为原子状的市场化社会个体,尽管这批社会个体大多数在组织解体或变更的过程中被合法地赋予了一批进入市场的小额度资本要素,但因这批人市场应对能力与经验的先天贫乏以及此时中国市场中社会资本网络渐趋成型而固有的排他性属性,导致多数单位人渐趋沦为中国城市社会的边缘人。而在农村,80年代因农村体制改革而渐趋活跃起来的农民,在市场经济中也逐渐分化,乡土中国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社会结构⑥逐渐打破,由封闭走向开放,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离开土地农民的新载体,到80年代末,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在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已达到3%。农民的分化主要表现为由乡镇企业大发展所带来的“离土不离乡”的职业分化,但总体而论,这一时期城市化依然处于非常缓慢的阶段,农民分化的整体程度仍然较低。
90年代中国社会分化的规则是由市场建立的,其背后显性化为资本逻辑,西方社会中普遍认为区分社会层级的三大标志--权力、财富和声望,在中国单一化为财富主导的权力-声望观,即只要拥有财富,且这种财富直接等同于现实的资本占有,也就自然被赋予了权力和声望,故缺乏文化内涵的中国暴发户才会被体制精英化而很少被中国社会上层排斥。最初的暴发户来自于80年代最初摆脱组织化羁绊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但随着90年代初期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拥有者的资源联姻,市场化脆弱的制度环境受到“权力-关系”网络的联合挑战,个体工商户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很难将80年代的利润优势再扩大;而农村社会中渐趋兴起的乡镇企业也难以进一步有所作为,从1995年下半年到1999年,全国乡、村两级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就约有80%到90%改为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私人所有制企业。90年代的中国市场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区隔化市场”,利润回报率高的领域被大资本所左右,而大资本背后所隐藏的“权力-关系”网络根本上窒息了民间资本的介入。传统社会中的政治精英、文化精英分别通过其禀赋的权力与专业,通过在社会分配体系中的规则设计与资源扩散权力进一步与经济资本深化结盟巩固了社会地位。90年代后期,中国出现了一个富裕与权贵群体,这些人在中国社会转型与媒介宣传的大背景下,渐趋成为了社会上层。
本世纪以来的十年,社会资本不均等和发展机会不均等加深了中国阶层固化。中国社会逐渐由三十年前开始的“增量互利型”改革走向“结构排他型”改革,改革由没有输家逐步过渡到要有人来为改革买单的结构深化调整阶段。此时,阶层之间的利益博弈不可避免地被逐渐凸显为社会热点,社会分层标准也进一步以资本逻辑固化下来。在90年代社会结构分化中的底层群体,即农业劳动者、产业工人、个体工商户、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等,也分别出现了内部结构复杂而边界清晰的分化。以农业相关劳动者为例,按照农村社会中职业务工关系可划分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等内生阶层;按照农民与土地结合关系可划分为:脱离土地的农民阶层、半工半农、在乡兼业农民阶层、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农村贫弱阶层等内生阶层;按照财富的拥有关系可划分为:村庄富豪阶层、村庄富裕阶层、农村中产阶层以及村庄贫弱阶层等内生阶层。这些划分充分证明一般意义上的底层内部并非如铁板一块,而是充满了复杂性,绝不能单纯把农村社会中的农业相关劳动者都认定为底层,否则将导致严重的公共政策设计对象错位。
事实上,随着城镇化建设、市场化改革、土地流转、农村规模化产业经营的加快推进以及地方政府对于户籍制度的渐趋松动,十年来,城乡社会中诸多曾经被认为处于底层并充分考虑应该给予补偿性政策照顾的群体内部都出现了巨大的结构分化,以至于传统底层社会内部早已处于社会中层甚至是上层的富裕群体也享受着“弱者的武器” ⒁;而直接捆绑了补偿性政策的对之倾斜。相反,真正处于社会底层的弱者却进一步因为信息资源、组织资源、社会资源的匮乏沦为沉默的政策利益缺位者。因此,伴随着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迅速分化,中国社会的基础正在发生深刻变迁。从社会利益整合的角度看,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理顺利益结构,必须在社会分层的基础上,对城乡社会底层有比较清楚准确的把握,这就需要从底层视角动态反映他们对于不同政策的主体诉求,从而以公共治理的方式结合国家顶层设计达成基于共识的异地高考政策改革方案。目前的研究问题都是作为教育研究中相互分裂的研究主题而展开的,异地高考研究没有以严格的社会分层为基点,从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的角度去展开分类化精密设计。另外,尚处于研究起步期的异地高考研究相关成果基本都是从单线条的规范性教育公平正义角度去设计高度板结化与同质化的改革政策,缺乏多线条式的非规范性教育公平正义研究维度的引入,同时,教育顶层设计与教育公共治理都处于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初期,真正从政策设计角度去双向运用此方法的比较少见,而当前现有的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设计很难真正反映底层诉求,可能这些政策在笼统的农民、农民工、城市公民等职业分化概念面前,其政策设计仅仅是有利于这些职业内部的中上层群体,而以这些职业分层为基点后的再分层中真正的职业底层却是极大的受害者,或者至少与这些所谓的底层立场的政策设计无关。因此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议题研究愈来愈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加快破题,从而实现异地高考公正政策设计的精细化、对象化和服务化,从而防止合理的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被背后隐匿的利益链条--“房地产”、“新闻消费”、“需要进行文化资本转化的新富和权力阶层”恶意化的政治捆绑。
(二)中国农村教育的政策误区导致“农村教师岗位缺乏吸引力”、“乡校从村落小区中轻易剥离”等公共危机,而这些公共危机加剧了中国农村教育的衰败进而刺激农村生源加速外流诱发“异地高考”洪流
如果把中国教育比作是一条富有完整结构形态的人才培养“生态链”, 那么这条由小学一直到大学的人才培养生态链有几个特征目前已经渐趋明朗:一、这是一条由低到高单向度流动并不断产生淘汰者故需要不断向外部溢出进而实现内部结构平衡的生态链;二、这条生态链具有显性空间分层和隐性符号分层的特征,显性空间分层体现在底端教育链有半数以上是镶嵌在农村小区之中,而高端教育链的空间分布则几乎与农村小区无关,隐性符号分层体现在优质学校、优秀师资、生源分布、成功机会、朋辈资源等教育资源城乡差距明显;三是空间形态上与农村小区结构最为紧密的底端教育链条与农村小区的链动关系最弱,底端无论从深度上看还是从结构上看,都是整条生态链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四、这条生态链缺乏有效的内部自我循环能力,生态链顶端对底端的内部资源剥夺导致底端萎缩,而顶端对底端又缺乏足够的内部回馈,同时顶端对底端的内部吸纳能力又十分有限,导致中端拥堵进而依靠教育分流来向外部溢出;五是这条生态链中具有明显的高端决定中端、中端决定底端的单向决定关系,处于底端的教育链条缺乏目标发展的自主性和多元性,并只有在被不断纳入高端教育发展轨道的体系评价中才能确定自身价值,六是生态链底端中的空间价值决定关系明确,占底端教育大部的农村教育几乎完全被城市教育所牵引而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被代表”的尴尬话语地位使农村义务教育只能被动全盘接受城市教育的文化平移与观念嵌入,致使农村教育在这种不断的权力剥夺中被剥离于农村小区的日常生活空间之外,而不得不沦为村落社会仅仅作为“人才抽水机”而存在的“文化监狱”, 象征意义上作为“文化子宫”而镶嵌在村落社会中的公共性功能渐趋消亡,农村教育成为了整条教育生态链中价值位阶上的 “最末端”。
拯救作为“末端教育”的农村教育,其核心之一在于提升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事实上,提升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在公共政策上并非一开始就敢于明确凸显,在社会从高度同质化而逐渐走向碎片化的中国转型时代中,国家权力的科层化控制与社会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之间或直接或间接的抗争都会使各行各业在社会分层中的标准模糊,当国家权力强于社会和市场对核心资源控制和分配的时候,由国家权力所赋予的政治身份就显然具有强于其它分层标准的评价功能,而当社会和市场对核心资源控制和分配强于国家权力的时候,由社会和市场所赋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分工就会强于政治身份所带来的社会分层评价,但当国家权力与市场、社会在不同核心资源配置领域各自发挥作用的时候或者在同一核心资源配置中同时发挥各自作用的时候,我们就很难确定的以某一种标准来客观化评定其分层高低与声望水平。而在这种模糊评价的时期,泛泛讨论提升某一行业的职业吸引力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在这种评价标准模糊的社会转型期,政策设计者企图动用行政力量来单向提升某一职业的吸引力而无视该种职业自身资源配置时的主导性权力来源,无异于漠视社会转型的现实而过分依赖国家权力以漠视市场和社会在对资源配置时的自然分配力量。以教师职业为例,当百年前国家权力作为全社会核心资源控制和分配的总源泉的时候,“天地君亲师”的儒家信条作为国家正统意识形态分明凸显了教师职业的神圣地位,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在国家权力这一政治身份的授权中被自然确立起来,而时至国家权力全面控制下的20世纪70年代,知识分子在社会阶层划分中被打为“臭老九”,其职业吸引力自然一落千丈。
而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权力主导下的中国因“科教兴国”政策话语的提出,教师职业地位重新得以提高,职业吸引力也有所提升,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家权力逐渐与社会市场在对不同的资源配置中相互分野,教育领域中的资源究竟应该是由国家权力来配置还是由市场权力来配置一直是一个争论的社会焦点,一时间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形成分野,民办教育领域中的教师职业吸引力来自于经济地位的市场逻辑,而公办教育领域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则来自于政治身份的国家逻辑,如果此时企图依赖国家权力而确立起民办教育领域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本身就是非法的。进入21世纪,国家权力与市场权力在对资源配置中各自的范围、关系、权限与功能进一步明确,在教育领域内相互之间的关系也进一步清晰,2001年,义务教育阶段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2006年,国家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责任,此时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业吸引力无疑需要通过国家权力来明确提出,并同时要绝对依靠国家权力对资源吸纳与分配的能力来予以具体保障。
多年来,因为教育投入体制内部的二元分离,致使农村教师在很大一段时期内主体是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这批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尽管教育教学责任心总体较强,但是其教育教学水平总体不高,因此加快农村教师的更新率是必然选择,随着正规师范毕业生逐步落户农村教师岗位,同时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转正与清退,农村教师队伍确实从历史纵向比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与城市教师横向比较却依然差距明显,中国农村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仅为78.6 %,与城市的92.8% 低14.2个百分点,农村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为 62.8 %,与城市的82.0%相比,相差19.2个百分点,同时根据笔者2012年下半年对全国9个省20个区县的实证调研资料发现,本次5285个总体有效样本数中,发生过事实性流动群体高达3366,占总有效样本量的63.69%,在样本量为2274的农村学校教师中,有1556个教师具有潜在外部流动意愿,占样本量的68.43%,其中有87.76%的农村教师想流出农村实现外部性流动,而乡镇中学教师的潜在外流比例最高,为76.51%,可见当前中国农村教师岗位严重缺乏吸引力且农村教师队伍非常不稳定,农村教师流事实性外流和潜在性外流的比例都过高,农村教育发展堪忧。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中的人力资本存量总体落后于城市,文化的丰富性上农村难以与城市相比,由此,农村社会的同质化倾向导致内卷化,农村教育在这种内卷化的村落空间中,如果没有足够丰富的优质师资的外部引入和内部流动,那么很难打破农村社会内卷化的发展模式和同质化的文化形态,很难真正使农村里的社会阶层群体实现合理的阶层上升流动,难以在通过优质的农村教育实现合理的阶层上升流动就会进一步刺激农村生源加速外流从而诱发更为汹涌的异地高考洪流,此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获得富裕区”的地方政府目前采用的分流式区隔化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设计将难以有效。
(三)“文凭中国”与“本科出身论”的思想共谋从深层激发“异地高考”的投机热
在日益开放的社会中,其稳定程度无疑取决于该社会中各阶层的上位流动率,而社会阶层能否实现有效的上位流动根本取决于社会结构本身变迁状况和社会阶层遴选的内在机制,前者涉及到整体社会的客观化转型与变革,后者则涉及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用什么样的社会人才选拔机制合理化地实现阶层的流动性分布。高考这一遴选机制无疑属于后者,它是考察阶级流动与阶级再生产途径的核心因素。随着中国社会1999年后的陆续大规模扩招,2012年中国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已从1977年恢复高考初的4.8%增长至80%,而北京、上海、海南等地甚至高达90%以上,但一本的录取率全国仅为8.62%,很明显真正促成中国高考录取率提升的主力是普通地方院校和高职院校,以985、211、教育部直属高校等名校为代表的中国优质高等教育扩招规模并不太大,在中国就业日益困难的今日,这种名校品牌性保障的精英教育人力资源卷标式产品无疑成为优质就业岗位区隔性遴选的最佳符码,这种本科层次的名校情结甚至在高校自己招聘时都难以幸免,甚至反而是这种符码式标签化招聘的主力和先驱,中国高校招聘政策中日益增多的类似“原则性招聘第一学历为211以上本科且毕业于211以上科研院所的博士或硕士”要求进一步激化其它社会用人单位的符码式招聘跟风,“能力”本位让位于“文凭”本位,“个体”本位让位“名校”本位。
这种异化的本位转移同时导致两个恶性后果,一是致使中国高中出口堵塞,每年新产生大量的高考复读生,这对于正常的应届生来讲并不公平,二是催生普通地方院校的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急于在考研究生时进入名校以试图改变学历出身,形成日益复杂的“考研热”社会现象,而中国诸多普通地方高等院校的教学职能也渐趋弱化为考研培训,学术职能彻底让位于就业导向。这种恶性的职能变异不仅导致高校缺乏特色而千校一面并渐趋同化⒃,同时被日益固化的本科出身情结事实上还将导致相关群体将第一个后果作为优先自主选择,而第二个后果则往往成为无可奈何的被迫选择。显然,这种异化了的“文凭中国”与“本科出身论”思想共谋从深层激发了“异地高考”的投机热,致使中国社会从10年前的“高考独木桥”变身为10年后的“名校独木桥”,高考也从10年前主要属于“教育”的难题而演变为10年后主要属于“社会”甚至属于“政治”的难题,以至于 “异地高考”公共政策议题如今已经成为了全民关注度最高且参与面最广的社会公共危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