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国际安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联盟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合作形式,其命运也处在十字路口。一方面,联盟正在变得不合时宜,一些国家奉行不结盟政策,采取准联盟、联合阵线、伙伴关系等非联盟方式开展安全合作。如中俄面对美国的同时施压,战略相互借重增多,但两国依然宣称结伴不结盟。日、法、印等国都纷纷通过伙伴关系开展安全合作。甚至连美国近年来也大量通过安全伙伴、联合阵线等非联盟形式进行安全合作。另一方面既有的联盟大多出现调整或转型,显著特点是联盟目标重置、联盟内容拓展、联盟功能调整等。如北约转型、美国亚太联盟转型等。不过也可以发现,既有联盟大多是冷战产物,主要以美国主导的联盟居多,新近建立的联盟则为数不多。由此引发的思考是,联盟作为一种国际安全合作形式是否面临着终结?在联盟之后,新的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将是怎样?
一、联盟形成为何减少?
联盟作为国际安全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际关系当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不过联盟历经千百年,在联盟形式、内容、功能等方面已发生了深刻变化。时至今日,联盟作为一种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其效能有所下降,并且负面外部性显著增加,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国家的安全需求。如中国就经常指责美国亚太联盟的强化不合时宜,有损地区和平与稳定。西方国家也在反思联盟是否过时,担忧北约、美国亚太联盟是否会解体?当今世界,联盟的形成为何会越来越少?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主要原因有如下四点:
一是联盟形成的动力不足。关于联盟形成的动力,主要存在基于权力、基于利益和基于威胁三种观点。从基于权力角度来看,通过权力增强来提升安全是联盟形成的主要原因。不过目前安全威胁的多元化使得仅仅通过结盟来应对安全已有所不足。基于利益的联盟形成观主要强调国家通过结盟来获取利益,这些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安全利益等物质利益,也包括国际地位等无形利益。不过关于联盟共同利益的基础过于宽泛,相关概念有待进一步探讨。随着全球化和地区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联盟的排他性可能会限制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从而使得国家的结盟获利和结盟损失之间的利益权衡更加困难。基于威胁的联盟形成观主要认为制衡威胁是联盟形成的原因。不过当前国家面临的安全威胁存在着多元化、多样性、不确定性等特点,而联盟合作往往涉及针对具体的安全威胁,因而联盟应对安全威胁的适用性下降,联盟的形成也变得更加困难。综上所述,无论是基于哪种原因形成联盟,当前联盟形成的动力已大幅削弱。不过相对而言,美国当前的联盟出现了“神圣化”现象,有关联盟形成的原因在联盟维持中已显得不那么重要,意识形态、价值观、民主制度等对其联盟维持具有重要影响,美国和盟友之间甚至形成了一种权威关系。但对于其他大多数国家而言,和平年代的联盟形成动力已显得不足,这也使得当前新的联盟形成越来越少。
二是联盟成本-收益失衡。联盟是一种理性行为,最初也大多是一种权宜之计。目前看来,联盟的成本有所增加,而安全收益却呈现下降趋势,这也使得国家结盟的成本意愿有所削弱。毫无疑问,联盟存在成本与收益的衡量。如张景全指出,“联盟成本包括联盟硬成本与联盟软成本两个方面,前者指联盟的组织成本及联盟行动成本,后者指联盟的声誉与可信性。”联盟成本是联盟形成和维持必不可少的付出,这也使得国家在结盟时需要考虑联盟成本的合理性,比如结盟对象的能力、国家声誉等因素就成为联盟成本估算的主要因素,并在联盟制度设计时予以考虑。对于联盟的运行而言,关键是防务的分担与收益的衡量。由于联盟成员国内部威胁认知分歧、战略能力迥异,联盟的搭便车行为时有发生,使得盟友间对联盟成本-收益的认知出现分歧,这也成为联盟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联盟共同威胁减弱的情况下。冷战时期,美国的联盟体系之所以能够维持,除了共同威胁的存在外,美国在联盟成本方面较盟友付出更多也是重要原因。不过冷战后国际环境的改变也使得美国对盟友的需求有所下降,美国甚至一度考虑还需不需要永久性联盟。美国联盟成本意愿下降,这也使得冷战后美国的联盟调整在成本上向盟友倾斜。对于美国而言松散的联盟意味着对其战略支持有限,而联盟强化则要求更高的联盟间协同性,要求盟友更加匹配美国的军事战略,这实际上也增加了联盟成本。
联盟的收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自己的权力“联盟本质上是安全领域的一种权力关系。联盟对于权力变更有三种影响,一是A通过与B结盟增加权力以制衡外部敌人C;二是A通过与B结盟防止B倒向C;三是A与B结盟的目的在于利用B的领土为A的战略目标服务。”二是增强安全。通过权力增强谋求安全收益是联盟最主要的收益。结盟可以增强国家的安全能力,能够在实施威慑等战略方面更具可信度。通过结盟还减少或阻止了盟国与敌对国家结盟的可能性。三是获得国际地位提升、经济合作便利等非安全收益。相对于权力、安全收益而言,联盟也可以获得一些非安全收益,这也是一些国家追随强者的重要原因。联盟合作也可以减少国家间经济合作的外部性,不过这大多存在于比较成熟稳定的联盟。
对于联盟形成而言国家需要评估其结盟可能付出的成本和收益。由于当今世界基本和平稳定,国家很少面临迫在眉睫的安全威胁,因而国家结盟的成本意愿有所下降。并且由于国家采取结盟战略不仅会树立敌人,还要承担与盟友协调的成本。对于当前的联盟构建而言,由于安全收益的有限,其他收益可以通过非联盟方式实现,这就使得联盟的吸引力下降。总之,当前的联盟成本有所增加,收益则相对下降,导致联盟形成有所减少。
三是联盟困境的管理更加困难。格林·斯奈德指出,联盟之间存在双重困境,一是联盟内部的盟友间“被抛弃”与“被牵连”的内部困境;二是盟国为了减少内部的联盟困境而引发的外部的安全困境 相对于仅仅产生于安全领域的联盟困境,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联盟之间在安全与经济之间形成了选择困境,也被认为是新的联盟困境。“即联盟对手与联盟经济伙伴同一性困境以及联盟间困境,指的是联盟针对对象与联盟经济伙伴是同一的,这导致了联盟对外政策的两难:如果联盟针对对手采取过于激烈和严酷的对抗措施,就有可能经济受损。如果联盟针对对手采取过于温和或者过于合作的政策,联盟就会遭到削弱,联盟内部因为利益分化增加而加剧联盟困境。”目前这种新的联盟困境在中国与美国亚太盟友之间、北约欧洲成员和俄罗斯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总体来看,由于共同安全威胁的强度下降以及国家之间经济相互依存的加深,联盟困境变得更加复杂,也更加难于管理。由于对联盟多重困境的担忧,国家在结盟时也更加谨慎,联盟形成也将更加审慎。
四是单极霸权的影响。也有观点认为当前联盟形成的减少与美国的单极霸权的影响不无关系。关于冷战后为何没有出现制衡美国的联盟学界从权力差距、善意霸权等角度都有所分析。美国一家独大的单极霸权作用不容忽视。单极霸权意味着更多中小国家愿意与美国结盟以制衡地区安全威胁而非联合起来制衡美国。单极霸权也使得美国面临的严重威胁减少,其对各种联盟的需求下降,主要依赖核心联盟,而其他国家对美国更多是采取软制衡方式而非组建军事联盟。冷战之后特别是“9·11”事件之后,有关美国传统联盟何去何从的争论经久不息,怀疑论对美国的传统联盟能否应对当前的挑战表示担忧;支持者则认为联盟关系对于美国的利益和维护世界秩序依然有帮助。与此同时,美国民众对联盟的态度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于美国在和平时期维持联盟的支持力度下降。对于其他国家而言,制衡美国也并非易事。一是美国实力超群过于强大;二是美国的良性霸权使得制衡美国的行为将会促使邻国与美国加强关系进行反制;三是美国制度霸权的特点显著,与以往制衡权力有所不同,制度制衡的协作更为复杂。
总之,单极霸权不仅影响了其他国家对联盟形成的看法,也改变了美国的联盟需求的认知。尽管关于单极霸权存在争论,但国际格局对于国家结盟意愿的影响显而易见,在单极、两极、多极的不同国际格局中,国家的结盟意愿有所不同,单极中国家更多采取追随而非制衡,这也使得联盟形成的数量减少。
二、既有联盟的存续困境
当今的联盟很多是冷战遗产,尤以美国联盟居多。不过历经冷战终结、全球化等影响,既有联盟的存续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联盟针对性与安全威胁多样性之间的矛盾。联盟的显著特点是具有安全威胁的针对性,一是针对具体安全领域;二是针对具体安全指涉对象,这也使得联盟具有一定的排他性。这种安全威胁的针对性伴随联盟始终,联盟在形成之时往往有较为明确的安全指涉对象,联盟的运转也往往与联盟威胁强弱有关。与此同时,联盟关系的变迁与联盟安全威胁的指涉对象之间形成了互动“如美澳同盟的强化与中国威胁有关,但也会引发中国的不满,澳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队’的问题会更加突出。”美泰同盟也面临同样困境。“与中美同时保持良好关系的泰国担心面临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队的困境,使得泰国在加强与美国军事关系的同时,也谨慎地照顾中国的感受。”
由于联盟具有明确的安全威胁针对性,这也使得联盟与战争之间的关系一度成为联盟研究的重要问题。“尽管联盟形成与军事冲突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明确,但是与不可靠的国家结盟被认为会更容易遭受战争攻击,”因此国家需要谨慎选择盟友。虽然也有学者对于联盟形成与军事冲突之间关系的单向性研究有所质疑,但联盟安全威胁的针对性会加剧联盟的外部困境,使得联盟安全威胁指涉对象由于应对联盟威胁而加强对抗力量。由此引发联盟为了维持其威慑作用需要加强联盟承诺,实际上增加了联盟成员卷入军事冲突的可能性。由于联盟内部对安全威胁认知的分歧,联盟安全威胁的针对性会增加联盟成本,加剧联盟困境。
此外,由于冷战后安全威胁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安全威胁的不确定性也显著增加,这就使得联盟在确立安全威胁针对对象时更加困难,也促使传统联盟为了适应环境需要调整。“恐怖主义的存在使得国家在安全问题上进入了一个非零和博弈的时代,传统的安全威胁指涉对象已不再泾渭分明。”与此同时,面对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新的安全威胁,安全需求的无限性与联盟功能有限性形成了一组难以调和的矛盾。由于安全威胁的多元性、多样化,国家在应对诸多非传统安全威胁方面也青睐于采用伙伴关系等非联盟方式,传统联盟还能否适用则备受质疑。由于非联盟形式的安全合作较少树立明确的国别威胁,约束性较少,便于国家间在应对当前诸多安全威胁时展开合作。总之,传统联盟安全威胁的针对性不太适合当前安全威胁的多元化和多样性,这也使得其存续面临困难。
二是联盟行动的僵化性。冷战后,安全威胁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日益增加,这也意味着国家面临的安全威胁的不确定性有所增加。不过大多数联盟往往就其合作内容早有约定,面对新的安全威胁,联盟成员国由于目标分歧、利益分化等原因可能无法及时有效地采取行动。“由于各国安全利益日益具有联动性,作为静态的联盟战略难以满足动态的安全利益需要。”
如针对反恐,美国并未有效地动员其传统盟友,而是组建了由传统盟友、安全伙伴和其他国家联合起来的临时性、松散性的反恐联盟。传统联盟往往对于合作的内容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新的威胁却是层出不穷,面对新的威胁,联盟能否及时应对成为问题,这也导致联盟行动僵化的现象增多。如果无法对新的威胁进行有效的应对,既有联盟的维持将比较困难,而这又会削弱联盟信任。“如美国国内有观点认为,美国庞大的联盟体系限制了美国的自由,增加了美国的负担,新的趋势表明国际阵线或志愿者联盟比传统联盟更为适宜。”为了解决联盟行动僵化的问题,联盟需要将新的安全威胁、不确定性列为联盟目标,这也是美日联盟转型的经验,北约转型也大抵如此。因此,面对不断增多的安全威胁,联盟的协调行动变得更为复杂,联盟内部之间的相互推诿将制约联盟的延续。
三是单纯军事安全合作的有限性。联盟合作并非仅仅局限于安全领域,联盟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合作对于联盟关系亦有影响。尽管联盟的核心是在应对外部安全威胁时提供安全相互支持,但联盟对于经济关系也有着重要影响。联盟关系有利于克服经贸合作的外部性,特别是存在防务分担、关系紧密的联盟当中。在双边不对称联盟中,经济与安全的关系更加显著,国家间较好的经济关系被认为有利于联盟形成和联盟延续。冷战后国际环境的变化要求国家的对外战略更具统合性,这就对经济、政治、安全等的融合要求更高,也使得单纯基于安全合作的军事联盟需求下降,联盟的功能需要从军事安全向其他领域拓展。
从冷战后美国亚太联盟的强化来看,他们与中国的经济关系和与美国的安全关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新的联盟困境。如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于韩国的安全环境和美韩联盟都有影响,韩国需要在中美之间做出优先选择,即便韩国决定与美国强化联盟关系,中国因素的经济影响也影响着韩国国家安全战略。中国对于美澳联盟亦有影响,由于澳大利亚与中国密切的经贸联系,使得其在与美国强化联盟关系时有所顾忌。美日联盟在冷战后则存在“中国困境”,即经济上日本对中国的依赖使得其处理联盟关系和经济关系的难度增大。由于经济、安全统合性合作的需要,美国联盟的调整趋势基本也是加强安全与经济、政治的统合。如北约在冷战后之所以没有解体,与其不再仅仅定位为军事组织有很大关系,而是逐渐转变为一个政治军事联盟。与此同时,一些经济关系较为密切的国家也有意识地加强安全合作,谋求安全与经济关系的良性发展。
总而言之,联盟在其产生之初军事功能最为突出,以应对威胁和慑止入侵为主要目的。在联盟的运作和维持中,联盟的功能会逐渐实现拓展,需要通过功能的扩展及其他适应性调整保证联盟的存在。
三、类联盟:可能的替代品?
既然联盟的弊端不断增多,那么联盟有无替代品呢?目前来看,准联盟、国际联合阵线、伙伴关系这些类联盟具有联盟的部分功能,但却很难完全替代联盟。
(一)准联盟
由于国家之间形成联盟的要求较高,准联盟有时则成为联盟的替代选择。孙德刚认为,准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实体在次级安全合作方针之上形成的安全管理模式。它与联盟、松散联盟、联合和协约等范畴之间存在类别上的差异。准联盟成员出于安全合作目的聚合力量 却不为安全合作签订正式盟约,体现出“联而不盟”之特点。尽管依靠非正式协定进行安全合作,但准联盟具有明确针对的第三方。准联盟同联盟同属安全合作模式,均包括军售、军事援助、情报合作、联合军事演习、军事技术开发、军事调动、军事基地使用、指挥控制系统的整合等内容。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联盟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准联盟的主体还包括其他政治实体。第二,联盟以正式盟约为基础,准联盟以次级安全合作方针为基础。第三,联盟的运作依据法律,准联盟的运作依靠伦理。第四,联盟之间的安全合作是零和的,准联盟之间的安全合作是非零和的。第五,联盟削弱了国家主权准联盟维护了国家主权。第六,联盟具有静态性,准联盟具有动态性。尽管这样的区分在某些方面值得商榷,但准联盟具有解决任务的选择性、合作手段的灵活性、战略指向的模糊性和主权让渡的有限性等特点。
目前,准联盟已经在一些国家之间形成。“如澳大利亚和日本的准联盟关系。澳大利亚、日本同为美国盟友,目前两国之间的安全合作不断增加,签署了防卫合作协定。基于外部的制约因素以及两国在相关政策上的分歧,未来澳日合作将在“准同盟”框架内继续深化并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安全方面特别是非传统安全方面的诸多共同利益是日澳安全合作的动力,但地理位置的遥远和战略目标的分歧以及两国之间存在不对称的能力与利益分配,又使得两国难以形成联盟。尽管准联盟可以成为国家在结盟与不结盟之间的灵活选择,但对于何谓准联盟实际上存在分歧,如对于美国与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之间的安全关系是否属于准联盟就见仁见智。对于准联盟而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无盟约是否成为联盟与准联盟的区别标准有待商榷,因为很多联盟实际上也不存在正式盟约;二是准联盟的安全合作是针对某一具体安全问题的临时性合作还是针对安全领域的较为长期合作,这将使得准联盟能够与联合阵线、议题联盟更好的区分。三是准联盟也存在联盟的联盟困境、安全威胁针对性、安全合作的单一性的问题,其相较于联盟在当前的优势并不明显。
(二)议题联盟
由于传统联盟的僵化性,一种更为灵活的联盟形式———议题联盟(IssueAlliance)开始逐渐发展起来,不过与传统联盟主要在安全领域展开合作不同,议题联盟的合作领域更为广泛。王存刚认为,“所谓议题联盟,是指国际行为体(包括国家与非国家)在某一跨国议题上存在利益相同或相近的情况,并据此自愿形成的一种合作形式。议题联盟是联盟的一种新形式。它与传统联盟存在诸多不同点。一是议题联盟所涉及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低位政治,这些问题常常并非核心利益,因此围绕相关议题的博弈比较容易达成妥协。二是议题联盟一般不需要以正式的国际文件为基础,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形成与维持成本较低。三是建立议题联盟也需要成员间相互信任,但程度上总体偏低。”
沈德昌则认为,议题联盟是由国际政治行为者在特定时期就某一议题采取共同立场和行动而结成的联合,合作议题所涉及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安全领域,还涉及经济、环境、贸易、能源、网络等领域。议题联盟的兴起与冷战后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行为主体的多元化、议题的多元化等因素有着密切联系。议题联盟本质是一种功能联盟。
冷战后,议题联盟有所发展,如美国的反恐联盟可视为议题联盟的一种成为冷战后国际社会面临诸多威胁时适宜的安全合作形式之一。在气候变化、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安理会改革等问题上出现的诸多小团体可视为议题联盟。也有学者提议中国应该以经济合作带动构建发展联盟。相对而言,议题联盟是国际行为体在包括安全领域在内的广泛领域的合作,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其对于安全合作的效力则比较有限,除非国际行为体能够就一些安全合作达成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安全合作,否则其很难发挥较强安全合作的效力,更多只是在非安全领域或共同利益较多的非传统安全领域进行一些松散合作,而这些领域的议题联盟则大多不具备联盟的安全功能。
(三)联合阵线
联合阵线是一种较为古老的国际合作形式。刘丰认为,联合阵线是一种针对某一问题领域的具体议题展开协商并采取共同立场的合作形式。联合阵线是国际政治中一种重要的国家间合作形式。尽管联合阵线与联盟存在相似性,但是二者在合作的正式性、合作议题的广泛性、内部成员的凝聚力以及成本分担的灵活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一是联合阵线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在特定时期就具体议题采取共同立场和行动而结成的联合,合作议题所涉及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安全领域。二是联盟大多是国家间正式的安全合作安排而联合阵线通常是非正式合作,主要依托于与国际冲突、危机、合作有关的国际谈判或国际会议等具体场合,会随着政策议程的实现而结束。三是二者在军事安全领域的功能存在差异,联盟的威慑功能可能大于实际作战功能,而安全领域的联合阵线是为了应对已经出现的战争。四是由于联盟与联合阵线成员在合作的正式性、成立背景和合作范围的不同,二者在成本分担和利益分配模式上也存在差别。在冷战后的国际安全合作中,联合阵线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联盟的作用,美国在冷战后也频繁利用联合阵线进行国际干预。
联合阵线是一种临时性的多边联合。不过对于美国的联合阵线而言,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美国需要学会如何管理与协调不同类型的联合阵线成员。联合阵线缺少机制化,内部分歧将削弱其支持力度。联合阵线也很难适应战争扩大等变化。由于联合阵线成员类型的千差万别 在处理这些关系时的亲疏有别是否会引发误解也十分重要。“如在美国的反恐联盟中,是不是所有成员都能称为盟友引发了战略误解,比如英国、乌兹别克斯坦是否为同一类型。”
总体来看,联合阵线有别于准联盟,尽管他们的合作大多不依靠盟约,但联合阵线的合作范围更为广泛,只有国际军事和安全领域的联合才属准联盟。由于联合阵线的上述特征,可以发现其实际上与议题联盟非常类似,对两者进行区分非常困难。
(四)伙伴关系
尽管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建立了伙伴关系,但由于各国建立伙伴关系的千差万别,使得对于伙伴关系的概念也是众说纷纭。在国际关系当中,伙伴关系被认为是国家间关系的一种形式,是国家间基于共同利益形成的友好合作关系。不过伙伴关系很多并不涉及安全合作,即便是被认为伙伴关系中最高级别的战略伙伴关系,也不一定涉及安全合作。普拉森·帕拉梅瓦朗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定义为国家间为了应对某些领域共同的挑战或者获取某些共同的利益而结成的一种松散的、结构化的合作形式。刘红良认为,战略伙伴关系指国家之间在若干重要领域存在利益汇聚的基础,同时这种关系建立过程中注重全面性和长远性,从而淡化了国家之间在一些领域内存在的分歧、乃至对立。由此可见,即便是战略伙伴关系也不一定进行安全合作。
伙伴关系和联盟是两个经常被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概念。有学者将联盟概念泛化,认为伙伴关系是联盟的一种,也有学者将它视为是敌人向盟友过渡的中间阶段。不过伙伴关系与联盟存在许多区别。首先,相对于“结盟”来说,伙伴关系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形式,结成伙伴关系的国家将合作维持在一个相对低的水平,相互之间的约束力较弱。伙伴关系的灵活性和非强制性也是其最大的优点。第二,伙伴关系是双方协作的结构性框架。第三,建立伙伴关系的目的不是为了对抗某一国或组织,而是为了共同应对机遇和挑战这与传统联盟的对抗性截然不同。第四,伙伴关系涉及不同领域、多层面的合作,远远超出传统结盟往往只是涉及军事或安全领域。”门洪华则认为:“相比之下,联盟关系在目标上更重视安全合作,而伙伴关系则是安全和发展并重。概言之,伙伴关系是不结盟框架下的一种战略安排,是更具弹性的新型双边合作关系。”
不过伙伴关系作为一种安全合作形式也并非没有问题。一是并非所有的伙伴关系都涉及安全合作,这也意味着伙伴关系对安全合作的贡献有限;二是伙伴关系的安全合作所涉及的大多是增加军事交流、加强军事合作与增进安全互信,以非传统安全为主,较少涉及传统安全问题,并且安全合作的约束性较低。三是伙伴关系在权威性权力使用上受限,见效时间比较漫长,在面对急迫威胁时,难以应对挑战。四是伙伴关系的利益层次较低,如果两国分歧较大,或者涉及核心问题(如领土和国家尊严等)时,两国很难协商一致,这就意味着两国难以进行深入合作,不易产生深入性权力,对国际系统的影响力有限。
以上四种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可以部分替代联盟的功能。相比联盟更加灵活,安全的针对性也较弱,但其安全效力也大多不如联盟。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对于准联盟、议题联盟、国际联合阵线、伙伴关系的区分存在许多重合的地方依据合作主体、合作领域、安全针对性、约束力、安全效力等几个指标可进行区分(如表1所示)。
四、迈向更具包容性的安全合作?
基于上述研究可以发现,传统联盟目前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而类联盟在安全合作上虽然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但其安全效力不如联盟。未来的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应该更具包容性,这种包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威胁的指涉对象会趋向模糊化;二是安全合作与经济等其他领域合作会更具统合性。
包容性的安全合作将成为未来国际安全合作的主要趋势。一是安全威胁的新变化呼吁安全合作的包容性。当今世界,传统的国别安全威胁虽然依然存在,但非国别安全威胁越来越多,这也使得国家安全的实现更加需要国际合作,针对性或对抗性的安全合作已不合时宜。二是国家之间利益关系日益密切要求减少分化对抗。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国家间的利益日益密切,相互依赖逐渐加深,国家间的利益分化逐渐让位于利益融合,合作领域的拓展和议题联系的加强使得单纯的安全合作局限性有所增加,因而需要加强安全合作与其他领域合作的统合。如中国的伙伴关系当中实际上包含不少美国的盟友。三是包容性的安全合作能促进成本-收益的平衡。国际安全合作主要是一种理性行为,成本-收益的平衡非常重要。现有的传统军事联盟在安全领域的成本-收益的平衡日益困难,需要加强议题联系,促进安全合作与其他领域合作的利益协调才有可能促进收支平衡,这也使得仅仅局限于安全领域的安全合作难以持续。
尽管包容性安全合作应该成为未来国际安全合作的主要趋势,但其并非是在真空中诞生而是在现有的安全合作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现有的国际安全合作形式,由于联盟阵线、议题联盟并不仅仅局限于安全领域,准联盟与联盟关系密切且有时很难区分,因而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影响来看,联盟和伙伴关系是主要的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包容性的安全合作也主要是从这两者的基础上进行变革。
一是伙伴关系的安全合作需要加强有效性。尽管伙伴关系并不必然涉及安全合作,但是对于希望以伙伴关系形式来开展安全合作的国家而言,加强伙伴关系中安全合作的有效性则很有必要。为此,其一是需要有所选择地建设安全伙伴。伙伴关系虽然可以争取更多的朋友,但在安全作用方面比较有限。以中国为例,尽管中国有诸多伙伴关系,但能够在安全问题给予中国支持的却为数不多。“如中国原本希望通过与欧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来推动解除对华武器限制条款并不成功。”随着中国对外依存度的提高和安全威胁来源的多元化,有学者建议中国政府应与时俱进地推动机制创新,通过与相关国家构建准联盟来维护自己的海外利益和综合安全。不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全球经济大国和拥有众多伙伴关系的国家而言,仅仅的建立准联盟并不可取,而是应该在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加强安全合作。其二是增加伙伴关系中的强制性。伙伴关系由于较为松散,削弱了伙伴关系的安全能力。对于伙伴关系的发展而言,不能仅仅只具有灵活性,还需坚守一定的原则,将软硬手段相结合。只要伙伴关系内部的共同利益较多彼此间进行安全合作的动力就会更强,对合作制度的约束性就更能接受,可尝试在重点安全议题上加强合作。对于伙伴关系中的安全合作,可以形成一定的机制化,虽然不明确针对第三方,但可以增加消极的第三方条款,即不允许伙伴国让第三国利用其领土危害其他伙伴国。“伙伴关系基于新型安全观念,可以积极推动双边和多边的安全合作,从而实现伙伴关系下的总体安全。”二是基于冷战后美国的联盟关系调整,联盟也可以更具包容性。这种包容性一是体现在合作内容的拓展,减少了安全与非安全领域合作的冲突。“如美国亚太同盟开始由“硬同盟”向“软同盟”拓展,同盟合作空间扩大。通过“软同盟”(softalliance)打开同盟合作弹性空间。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贸易规则和自由民主价值观等三个方面。美日同盟的最新强化也标志着美日同盟基本实现了军事、经济、外交等领域的战略对接,全方位同盟的态势日益明显。实际上,俄罗斯主导的独联体在合作领域拓展也实现了由政治军事领域向经济等领域的拓展。二是合作对象的拓展。美国不仅加强了传统联盟之间的联系,还积极拉拢伙伴,实现伙伴网络化,减少其安全合作的排他性。“奥巴马政府在亚太地区已经重新巩固了它与印度、新加坡原有的战略伙伴关系同时与印尼、新西兰、越南以及马来西亚缔结了新的伙伴关系。”三是安全威胁的针对性部分削弱安全威胁的针对性过于明显成为美国联盟体系在冷战后联盟困境加剧的重要原因,这也使得其成为美国联盟调整的主要内容。美国的联盟调整的整体趋势是在针对性方面有所软化、泛化,如北约的功能更多转向内部安全治理,美泰联盟新协议则是聚焦为双边关系和地区安全。
基于伙伴关系、联盟关系的安全合作改良,包容性安全合作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安全目标的包容性。国际安全合作的目标并不仅仅局限于安全领域,还兼顾安全、政治、经济等多种目标,减少安全目标与其他目标之间冲突所引发的新联盟困境。二是安全合作内容的包容性。国际安全合作内容的拓展有两个层次,其一是从传统安全领域拓展到非传统安全领域;其二是从安全领域拓展到非安全领域。三是安全指涉的包容性。由于国家之间利益关系的密切加深安全指涉泾渭分明日益困难,因而安全指涉的对象将更具包容性,由具体国别威胁向非国别威胁转变。
五、结语
对于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国家安全的实现离不开国际合作。联盟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历经千百年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国家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安全合作需要更具包容性。本文分析了既有的传统军事联盟的局限性,并探讨了冷战后联盟形成动力不足的原因。对于准联盟、联合阵线、议题联盟、伙伴关系等类联盟而言,尽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替代联盟功能并减轻联盟困境。但目前看来,这些类联盟的安全合作效力有限,还难以完全取代联盟。对于未来的国际安全合作而言包容性的安全合作是大势所趋,不过新的国际安全合作形式并非凭空产生,传统的军事联盟虽然难以为继,但可调整重塑,伙伴关系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间关系,对国际安全合作将产生更加重要的影响。对于中国的政策启示而言,结伴而不结盟有其适应性,但随着中国海外利益的拓展、国家战略需求的提升和境外安全的重要性凸显,探讨如何增加伙伴关系中的安全合作将成为一种趋势,构建具有安全支撑作用的伙伴安全网络可以成为中国的安全战略选择之一。不足之处在于本文主要是提出了包容性安全合作的趋势,探讨了包容性安全合作的主要特点,至于包容性安全合作在国家之间如何实现的条件、路径和影响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