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的发展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受到两条技术路线的影响。一条是记账方法。现代复式记账方法是由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巴其阿勒于1494年在《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中最早制定的[1]。复式记账法对每一笔账目同时记录来源与去向,首次将对账验证功能引入记账过程,提升了记账过程的可靠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区块链是首个自带对账功能的数字记账技术实现[2]。另一条是信息技术。基于密码学的发展成果,数字摘要和数字签名能够对数字记账过程中签名人的身份进行鉴定,并且保证了签名内容的不可篡改。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分布式数据库的发展,使得数据记录的规模、速度以及复杂度产生了巨大飞跃。去中心化对等网络[3]的出现和广泛使用,分布式系统中共识问题的解决,使得多方共同维护同一个可信数字记录成为可能。从这个角度来看,区块链是首个高效可信的分布式数字记录技术实现。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还受到两种需求的牵引:组织协作效率提升需求与构建未来数字社会需求。自工业革命以来,技术的发展在生产工具效率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生产效率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分工协作。1912年,现代管理学之父泰勒在《科学管理原理》中提出流水线原理[4],亨利·福特把生产一辆车分成了8772个工序,生产效率提高了10倍[5],同时分工协作也面临组织间协作效率提升的问题[6]。高效的组织间协作能够提升整体效能,提高生产效率[7]。提升组织间协作效率的难点是去除协作中的不确定性,其主要手段在于解决分工后各组织间的可信协作,以及制定科学完善的协作规则。区块链通过透明可信规则,建立组织间的信任;通过群体共识,建立组织间的协作规则。在数字社会需求方面,随着人、机、物在网络空间的融合,一个与物理世界平行的数字世界在不断成长,并带来与物理世界完全不同的新特征。现实社会存在的物理实体,在数字社会将会有另外一个映像,我们称之为数字对象。数字对象用来表达其对应的物理实体,这个数字对象可能对应一个人、一个物,也可能对应一件事。数字社会是由这些数字对象组成的另外一个空间。构建支撑数字社会高效运转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数字社会发展需求所带来的难题。区块链作为建立可信连接、提高组织间协作效率的手段,有望成为未来信息基础设施的核心技术,推动数字社会的到来。
在两条技术路线的推动下,在两种需求的牵引下,区块链作为一种消除社会不确定性的数字技术产生了。区块链通过透明、可信规则,构建难以伪造、难以篡改和可追溯的块链式数据结构。它能够可靠记录、追溯任意两个参与者之间进行的交易与行为。自信任、共享开放、高度自治是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特点,其核心的价值在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组织间在统一共识的规则下,按照自治的方式进行高效协作。2015年,英国《经济学人》封面刊登了关于比特币的文章,并将区块链描述为信任机器,称之为构建价值互联网的核心技术。
业界普遍认为区块链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8]:数字货币——支持可信价值流转的基础设施建立;智能合约——数字空间可信交互规则的完善;社会治理——构建规则和价值引导的数字社会。(1)数字货币阶段。由区块链技术发展而来的数字货币是在自由货币理论[9]、信息不对称理论[10]、密码学朋克运动[11]指导和推动下,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综合集成非对称密码学、分布式对等网络、共识机制等技术成果,发展而来的新货币体系。其建立可靠连接、降低交易成本和去除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已经获得金融、医疗、环保等业界认可。全球比特币日均交易量高达数百亿美元。2011年4月16日,美国《时代周刊》发表了关于比特币的文章,称之为“网上现金”;2013年8月,德国率先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2)智能合约阶段。共识算法安全性和效率、网络与系统软件定义能力的快速提高,推动了以代码表达数字空间规则的智能合约的产生和发展。智能合约为数字对象之间进行可信交互提供了统一共识的规范,有望促进数字实体之间规则体系的建立。智能合约以代码作为合约,以软件定义的方式,规定了数字实体之间的行为内容。同时,代码可被形式化验证,提高了合约执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此外,合约一旦约定不可更改,有望解决“人在回路中”[12]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威胁。因此,智能合约有望实现Code is law(代码即法律)。(3)社会治理阶段。基于数字货币建立的价值流通手段,依托智能合约建立的协作规则,将区块链与社会各个行业结合。在区块链与行业结合过程中,链建立了行业运转规则,引入token(通证)作为权益证明,token(通证)是链中流转的权益,coin(币)是权益的货币化。在链中引入权益证明,能够实现链中的价值流转,也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例如:在以太坊中,创造以太坊这种新市场的主体,可以通过发行代币获得利益的分配权,使得今天流行的“羊毛出在猪身上”的互联网利益分配模式发生改变。如何推进区块链与行业的结合,优化社会分工协作和利益分配体系将是该阶段的主要目标。
区块链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区块链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对社会关系、数字社会的构建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作为一种新的技术与规则,其发展也要经历从无到有,逐步走向成熟的成长过程,还会受到社会需求与传统规则的影响。我们应客观分析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这些挑战可以归纳为两个层面:技术层面、应用层面。
目前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初级阶段,技术本身发展不成熟。从技术角度讲,区块链涉及了众多技术领域,包括:密码学、分布式系统、网络与计算体系结构、数据库、博弈论等。这些技术均是区块链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但这些技术本身仍需进一步完善。例如:在密码学领域,仍需解决随机数产生、安全强度、加解密处理性能等问题;在分布式共识机制方面,需解决容错节点比例、收敛速度等问题;在分布式存储方面,需解决读写性能的问题;在安全领域,需解决算法安全性、系统安全性、交易内容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共享等问题。此外,智能合约一旦部署就意味着规则已经制定完成。因此,对智能合约进行形式化分析至关重要。智能合约的合规性验证,也是防止非法交易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但目前该领域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区块链的可扩展性,也是技术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有待于这些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另一方面,仅有区块链技术,没有支撑该技术应用与发展的生态,区块链将缺乏持续成长的动力,无法从根本上推动技术的进步。在生态建设方面,我国已经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和生态建设不足是制约技术发展的另一个挑战。区块链自诞生以来,经过多年发展,全球已经形成了以比特币、以太坊、超级账本等为代表的基础链及平台,以分布式金融协议R3CEV、分布式证券协议DAH等为代表的各种行业协议。这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基础设施与关键技术,以及Hyperledger、Github等开源平台的运营均被西方发达国家掌控。全球区块链技术竞争呈现“西强东弱”态势,是我国区块链技术发展所面临的又一挑战。
在应用层面,区块链中引入的token(通证),既可以认为是系统扩展的激励手段,也会成为改变利益分配规则的工具。因此,很多人认为区块链是改变生产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技术。今天的互联网走到一个极端,被少数几个互联网巨头垄断,呈现“数据跟着应用走”的态势。用户只有向服务提供商提供数据换取服务,才能获得互联网应用带来的便利,这导致用户数据主权失控。随着人、机、物等不断融入网络空间,数据的价值变得越来越重要。将数据主权归还到用户手中,改变“我的数据他做主”的现状,需要新的规则和技术支撑。区块链作为去中心化的技术,有利于打破巨头垄断,特别是,区块链“信任自建立”“开放共享”以及“高度自治”的特点,有利于构建尊重每个数据源主体权益的有序规则体系,并且提高数据源之间按照规则和利益进行有效协作共享的效率,进而推动构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然而,技术的发展除了会遵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会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刘易斯·芒福德在《技术与发明》一书中讲到,旧的技术形式约束了新技术经济的发展,新的创造与工具也每每用于维持、更新和稳定旧社会的秩序结构,旧有目的与新手段的结合,是当前秩序中最突出的特征[13]。因此,构建怎样的政策环境与技术管理体系,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相关应用的和谐发展也是需要面对的挑战。
尽管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但其改变了社会价值的传递方式,大幅提升了组织间协作效率,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前景广阔。总体来看,区块链发展面临三大机遇:
第一,顺应去美元化的全球多边主义发展趋势。长期以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发展结构。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在美元霸权的作用下,全球贸易体系日趋呈现不均衡发展的态势,中美贸易战也是美元霸权的产物。区块链技术以分布式结构为基础,以去中心化的方式确保了价值的可信交换,能够形成更加公平的经济发展体系。例如:德国已经承认比特币与法币享有同等的地位。委内瑞拉、伊朗纷纷发行石油币,试图改变以美元进行石油交易的现状。区块链技术为全球去美元霸权带来了一丝曙光[14]。
第二,利于重塑数据主权,构建未来信息基础设施,释放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业的新产能。现有互联网的底层逻辑是“数据跟着应用走”,应用的价值看得见摸得着,而数据由于缺乏度量、确权以及流通机制,扮演着从属的角色。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产业的发展,数字资产以及数据价值越来越重要,现有互联网“我的数据巨头做主”的逻辑越来越成为产业发展的制约。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能通过底层的逻辑规则将数据的主权交还给用户本人,用户可以对自己的数据资产确权,授权使用,也可全程追踪数据的来源与用途。区块链技术有可能较好解决了互联网时代数据霸权这一痛点,真正实现可信数据共享,规则为中心的数据价值释放,从而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第三,助力“互联网+”实现价值传递,推动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区块链技术实现了数据流和价值流的融合,构建了支撑高效和可信价值交换的价值互联网,从而使得传统行业的互联网+进程不用受制于现有的互联网巨头。区块链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将逐步形成“区块链+行业”的发展模式,助力“互联网+”实现价值传递,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创新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网络信息平台。
区块链的治理
未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将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驾驭体系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国家竞争力。区块链是一种提升组织间协作效率的新技术,重视并引领该技术的发展对增强国家网络信息竞争力,提升国家效能意义重大。技术的发展始终会受到来自社会发展的影响,打造良好的治理机制对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的发展非常重要。
技术治理角度。区块链技术作为基础平台和复杂系统,有其成长和发展的规律。类比互联网技术的成长历程,仅以TCP/IP协议为例,该协议从1973年提出到2000年左右才真正成为工业界事实标准,历时20余年,在诸多技术优胜劣汰的生态环境中成长演化而来。因此,我们对区块链技术的成长要有耐心,同时还要创造促进技术生长成熟的土壤。社区建设、风险投资、应用驱动等都是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好的生态是不可能长出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与生态环境的。当前,绝大多数开源社区都由西方控制,我国缺乏区块链核心技术以及核心技术成长的生态环境,这也是区块链技术治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社会治理角度。区块链在有效提高组织间协作效率的同时,也影响了组织间的协作方式与利益分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例如:概念炒作牟利、ICO市场混乱、社会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因此,我们要拥抱技术的变革,但是也要防止技术炒作。区块链技术体系倾向于构建“谁创造市场,谁享受利益”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有可能导致以经济利益为唯一目标,进而导致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被忽略,而建立多方利益均衡发展的利益分配方式是技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因此,亟需从社会治理角度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构建技术与法律监管的体系,同时要创新利益分配方法,做到既尊重市场,又注重国家和社会效益,实现和谐发展。
国家战略角度。首先,应重视区块链领域基础技术研究。在国家层面统筹规划,促进涉及区块链技术的跨学科共性基础研究与交叉学科应用研究。推进国家标准体系建立,不断提升我国标准工作的国际话语权。其次,应重视技术生态培育。尊重技术发展“成长型构造、适应性演化”的客观规律,打造技术健康生长环境,整合政府、高校、企业、行业组织等资源优势,推动区块链生态的发展,共同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我国的创新应用和产业化进程。再次,应由国家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由国家自主引导的区块链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技术的引导权和平台的自主掌控权。此外,基于区块链的信息基础设施会影响到行业话语权和利益分配,还应加强政策监管,兼顾国家利益、产业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与市场利益分配的平衡,促进区块链技术健康有序发展。
结论
数字社会的到来,碳基与硅基世界将深度融合,需要构建数字社会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和规则。信息技术发展的历史启示我们:打破垄断后会带来全新的机会。区块链技术有望打破互联网“我的数据他做主”的旧规则,成为构建未来信息基础设施的关键技术。区块链的应用将提高组织间协作效率,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技术发展势必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区块链技术的成长过程中,既要构建“成长性构造、适应性演化”的生态环境,提升我国区块链技术研发的竞争力,也要制定科学的监管体系,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注释
[1][意]法拉·卢卡·巴其阿勒:《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4年。
[2]杨保华、陈昌编著:《区块链原理设计及应用》,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版社,2017年。
[3]尹浩、詹同宇、林闯:《多媒体网络:从内容分发网络到未来互联网》,《计算机学报》,2012年第6期。
[4][6][美]泰勒:《科学管理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5][美]亨利·福特:《我的工作和生活:福特自传》,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
[7][德]马克思:《资本论》,上海三联出版社,1985年。
[8]Swan M., Blockchain: Blueprint for a new economy, O""Reilly Media, Inc, 2015. 美国智库机构消费者研究:《布雷顿森林体系2015白皮书》,2015年。
[9]Friedrich August Hayek, Denationalisation of Money: The Argument Refined : an Analysis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current Currencies,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1990.
[10]Aboody, David; Lev, Baruch, "Information Asymmetry, R&D, and Insider Gains", Journal of Finance, 2000, 55 (6): 2747–2766
[11]Hughes E., A cypherpunk""s manifesto, John Wiley & Sons, Inc. 1997:285-287.
[12]操作员在经过第一次指令输入后,仍有机会进行第二次甚至不间断的指令更正。引自:Cranor L F., A Framework for Reasoning About the Human in the Loop, 2008:1.
[13][美]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
[14]Michael Crosby et al, "BlockChain Technology: Beyond Bitcoin", Applied Innovation Review, 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