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是先民生活经验和生存智慧的反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延续着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强调:“评价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考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超过170次,他还亲自调研考察了100多处历史文化遗产。新时代以来,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取得突出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
从文明传承创新高度认识历史文化遗产
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常用的基本概念是“文物”“文化遗产”“民间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而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文保工作时经常使用的概念还有“历史文化”“历史文化遗产”。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指出:“要增强城市宜居性,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历史文化遗产”与“文物”“文化遗产”等概念的不同,在于它们超越了对具体文物或非遗项目个体的强调,更加凸显文化遗产在整体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文化遗产对于文明传承的意义。
与此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对考古学高度关注。2020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专门举行了集体学习。因此,文保领域基本概念的这一拓展说明党和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视程度的提升,以及对文化遗产价值与作用认识的深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而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是中华文明传承与延续的基础。所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定位为“又一次的思想解放”,强调“第二个结合”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也标志着我们党在理论自觉和文化自信方面达到全新的高度。保护好、研究好、利用好文化遗产,从中提炼和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更深刻地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文明史,是实现“第二个结合”的思想基础。因此,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问题已经上升为关系到中华文明延续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创新与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
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的重大价值决定我们应当努力对其加以保护,但解决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当下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不容易。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是伴随时代发展不断生成的,但现存文化遗产大多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当社会进入工业、后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外来文化的冲击使得文化遗产保护面临重重挑战。按照国际社会的普遍认识,公共和私人工程的威胁、城市或旅游业迅速发展造成的危害、土地的使用变动或易主造成的破坏,都是威胁文化遗产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超越眼前功利、以长远眼光协调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就成为当下文保领域面临的艰巨任务。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但是,他也反对片面割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早在2003年他在浙江工作时就说过,我们强调保护,并不是对这些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捂得严严实实的,一动也不能动,而是要在坚持保护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合理开发和建设,通过适度合理开发和建设来实现更好的保护。不能把保护和发展对立起来。我们还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指出:“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具体到城市建设,他反对大拆大建和崇洋媚外的行为,反对建设假古董,主张采用微观改造、有机改造的做法。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就可以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留下城市和乡村的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赓续中华文脉,让中华文明永世绵延。
加强研究和利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智慧的结晶,等待着我们认识和挖掘。没有深入的研究,就难以深刻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更谈不上准确、合理的利用。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关心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2019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强调:“要关心爱护我们的科研工作者,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更多优秀专业人才从事这项工作。要持续加大投入,运用先进技术加强文物保护和研究,不断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为科研工作者开展研究、学习深造、研修交流搭建更好平台,提高科研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力度,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才能被真正揭示出来,从而做到“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建立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以更好地展示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工作,主张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科学理念,积极汲取其中的有益成分,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有大量成功的实践。他在地方工作时,就喜欢通过查阅县志了解当地情况;他注重利用文化遗产为经济建设服务,反对把保护和利用对立起来;他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在丝绸之路遗产基础上睿智的创造,推动了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他反复强调中华传统美德和红色资源的教育意义,以为今天的民族精神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服务;他认为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他提出的“让文物活起来”的理念,已成为新时代关于文物工作最鲜明的原创性思想。2022年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确立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和法治是历史文化遗产获得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最可靠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一直大力推进相关工作。从在河北正定工作时起,习近平就有长期直接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经历,深知问题的症结所在。如20世纪90年代,他在福州市深入一线,亲自促成了林觉民故居和林则徐相关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这两项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颇为坎坷,而同时期福州市三坊七巷的整体保护则更为艰难,历时十余年才告成功。
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在各层级建立高效的文化遗产管理机制。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就以林觉民故居保护为契机,努力推进文化遗产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如成立了福州市文物局,这比福建省文物局成立时间还早;规定城建项目立项时要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加盖市文物局的公章;设立了用搪瓷烧制的“福州瓷牌”以标明文物的身份,这一做法系全国首创。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鼓浪屿申遗成功之后指示:“申遗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利用,要总结成功经验,借鉴国际理念,健全长效机制,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2020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
法治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依靠,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建立和完善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1995年10月27日,在习近平主持下,福州市人大审议通过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武夷山跻身“双世遗”后,2001年9月29日,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有关武夷山“双世遗”保护的条例。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完善政策法规”。现在,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步,仅就文物保护来说,近20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连同200多部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起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站在文明传承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高度,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对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保护和发展、研究与利用、制度和法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阐述。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大量汲取了历史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智慧。他以真挚的文化情怀和强烈的文化担当,身体力行,数十年如一日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事业稳步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是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文化思想应当关注的重要内容。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