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安徽宿州农业企业帝元农业近一年的融资困境最近终于被化解,解决方案是由中信信托推出的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计划,这也是全国首例。
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由于农地经营权无法抵押、担保,“三农”领域一直存在融资难题。金融信托公司介入,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而且增加了农民收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专家认为,这一政策信号,为土地流转信托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路径,但同时提醒,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仍未完成,制约了土地流转信托大规模推广。
目前中信信托正在资本市场上为帝元农业的现代养殖场、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三大项目募集资金。
12月9日,安徽宿州埇桥区朱仙庄镇朱庙村,村支书沈加亮向远处画了一大圈,“这些地都流转出去了”。
沈加亮手指的方向,除了大片平整的土地,已建起一排现代化的大棚,还有一座透明的温室建筑。
2年前,这片土地的经营权被流转给帝元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元农业”),用以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园区。
帝元农业随后遭遇融资难题。
今年10月,埇桥区政府尝试以信托方式破题。该模式是将5400亩农地的经营权,重新委托给中信信托公司,让其设计相关理财产品,融得资金后,“反哺”帝元农业。
吃螃蟹者:中信信托
中国首单农地流转信托计划落地宿州,农地经营权受托人中信信托决定将土地增值收益70%分给农民
10月初,埇桥区政府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了一份框架协议;10月10日,中信信托宣布,全国首单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计划诞生。
这一项目的信托期限为12年,试点地为安徽宿州埇桥区,可流转面积达5400亩,据中信信托方面透露,远期土地流转项目计划将覆盖25000亩。
土地流转信托,指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集中委托给信托公司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
“土地流转并不是新生事物。”埇桥区现代农办副主任李大务说,“但此前都是把地流转给一些种粮大户或农业企业,流转给金融机构还是头一次。”
埇桥区这5400亩土地在两年前就流转了出去。2011年,沈加亮代表村委会和村里450户农民签了协议,农民们将农地经营权集中委托给村委会。
随后,如同击鼓传花,村委会再委托给镇政府,镇政府委托给区政府,区政府最后委托给帝元农业开发经营,农民们每年每亩地获1000斤麦子的“地租”。
如今,农地的经营权从帝元农业转给了中信信托,相当于换了一个“承包商”。而帝元农业,则从承包土地的企业变身为信托公司的服务商和项目运营商。
沈加亮不懂信托是怎么回事:“老百姓只关心每年的地租能不能准时到账。”
中信信托给了农民们肯定的答复。中信信托将管理的农地经营权设计成信托产品,进行资本化运作,委托帝元农业经营管理。不仅保证每年每亩地1000斤麦子的“地租”,还决定将土地增值收益的70%分给农民。
在帝元农业总经理张启民看来,中信信托的首单农地流转信托,最直接的现实意义,是可破解农企的融资瓶颈。
农企筹钱四处碰壁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银行对农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不认可,造成农企融资难
12月9日,帝元农业公司温控育苗大棚里一片生机盎然。两个月前,这个农业企业还正在为没钱发愁。
帝元农业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宿州市、埇桥区两级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
张启民介绍,规划中的“帝元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园”,计划投资10.5亿元,流转土地2.6万亩,已经流转的5400亩只是第一期。整个园区设计五大板块,包括粮食丰产工程、规模化养殖、生物质能源等。
按最初设计,帝元农业先打造一个现代农业区示范园平台,再“以商招商”,引入资本,建设后续项目。前期平台搭建得很顺利,但随后的招商工作不如人意。
张启民给新京报记者算了笔账,帝元农业已投入7000万,建了13个大棚,1个智能温室,接下来要搞规模化养殖场、生物质能源等,“资金缺口约3个亿”。
张启民去了“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但都吃闭门羹。张启民提出,以农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银行答复,“项目不错,但上级银行目前还没有这个政策,如果上级行放宽贷款政策,我们再合作”。
其他几家银行拒绝放贷的理由也基本一致。
“农企的农业用地没有产权证明,因此不能抵押担保,贷不到款。这是全国农企普遍的问题。”埇桥区现代农业办公室主任助理蒋海涛说。
蒋海涛解释,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能流转的是经营权,而专业银行机构目前对经营权的抵押、担保并不认可,“因为经营权存在不稳定因素。比如,企业方面经营不善,流转合同终止后,农户将土地收回,而银行则一无所获,因此面临巨大风险。”
宿州市金融办有关人士称,除了银行,商业保险公司也大多不愿涉足这一领域,因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低、赔付较多,财政补贴又不能及时足额到位。
为筹措资金,帝元农业曾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方法,例如引入风险投资,找大企业参股,或者增资扩股,但最后都因投资方担心“风险太大”,而没成功。
张启民十分无奈:农业项目投资金额大,投资周期长,收益见效慢。“没有5年,不要考虑利润。”
农业企业的经营特质,加上土地经营权无法抵押、担保融资,令帝元农业陷入了无钱可筹的困境。
土改先锋再发力
2008年,胡锦涛视察安徽小岗村定调土改新方向,宿州埇桥区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实验区
在宿州,和帝元公司面临类似困境的农企并不少见。
王民主的家庭农场从2011年开始,以每亩每年900元的价格租下1300多亩土地,进行良种繁殖和蔬菜生产。农场目前纯利润在每年40万元以上。
最近,王民主想搞农家休闲旅游观光园,创建自有品牌,但手头缺钱,“没有钱什么事也干不成”。更令他无奈的是,土地不能作抵押物,地上附属物也没办法评估抵押。
融资难,导致土地流转缓慢,效率低。
土地流转出现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进城务工者逐年增多,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悄然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有的农民把土地或转让或转包或转租给别人。
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国土地流转量仅占承包地总量的1%-2%,90年代末达到4%左右,本世纪初,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则高达30%左右。
中国首单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计划:经营权由金融信托公司管理;农企变身服务商;农民收益增加
2007年之后,重庆、成都的农地流转速度加快。成都成立国内第一家产权交易所,重庆则创造土地换社保的“九龙坡模式”。
安徽曾是土地改革的先锋。凤阳县小岗村拉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序幕。但在之后的30年,土地改革方面并未有突出表现。
2008年,安徽土地改革开始发力。
那年9月30日,胡锦涛考察安徽小岗村定调新土地改革方向——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随后,宿州埇桥区被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埇桥区获得“两区”建设的牌子,开始规划如何流转农地。
信托公司注入资金
中信信托的款项或以借贷的形式注入,帝元农业支付10%的年利率有偿使用,政府贴息3%~4%
2013年初,帝元农业的张启民正为贷款无门犯愁之时,中信信托开始频繁往返宿州,实地考察帝元现代农业项目。“前后来了不下十次,一直在磋商。”
10月初,埇桥区政府、中信信托和帝元农业,在北京签订的仅是框架协议,“60多页”,具体合作方案不详。
通过这一协议,缺钱的帝元农业可以从中信信托顺利拿资金。据帝元农业总经理张启民透露,中信信托的款项或以借贷的形式注入,帝元农业支付10%的年利率有偿使用这笔资金。
“吸收信托资金后,10%的年利率高于商业贷款利率,农业企业很难承受,但国家和当地政府在农业项目上有3%~4%的财政贴息,可缓解压力。”张启民说。
此外,帝元农业的现代养殖场、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三大项目正在省区市发改委进行节能评估和环境评估立项;并由中信信托负责募集资金。
至于募集资金的来源,中信信托一位内部知情人士曾向媒体透露,中信的土地流转信托项目,有意向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养老金等长期有耐心资本展开募资。
为了控制风险,资金到位后,中信信托或派专员到宿州,进入帝元农业管理层,参与企业管理。按照中信信托的计划,产业园运作目标实现后,将达到每亩5000元产值。
再造第二个“小岗村”?
专家称,具体采取哪种土地流转方式,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农融资难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土地经营权在银行不能抵押贷款,一直是制约三农企业融资和发展的瓶颈。”张启民说,而商业信托的介入,则为破解融资瓶颈找到一条出路。
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信托参与土地流转,农民既不失去土地,又能持续从土地中获益,土地实现有效流通。
此前,湖南益阳等地也尝试过信托公司介入农地经营权流转,但这些信托公司都是政府成立的。比起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在融资能力、开发信托产品要弱很多。
中信信托项目负责人王科曾对媒体表示,安徽的小岗村曾探索出土地利用方面成功的经验,“35年之后我们也希望能够推行一个新的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出的政策信号,使得土地流转再一次受到市场的热议。
据媒体报道,不仅中信信托在土地流转业务上投入极大精力,包括北京信托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都酝酿在这一业务领域出手。除了农地经营权,宅基地流转也被部分机构关注。
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教授提醒,中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仍未完成,这成为土地流转信托难以大规模推广的一大掣肘。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翔对媒体表示,具体采取哪一种土地流转方式,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土地流转】
广义而言,土地流转包括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现有的几种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继承、代耕等。
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以及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承包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信托给受托人,由其利用专业规划经营管理或使用,土地收益归受益人所有的一种土地流转创新方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