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和伟大事业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形成思想深邃、内涵厚重、逻辑缜密的党建理论体系。习近平党建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与当代中国国情党情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其基本特征突出体现在“五个结合”上。
理论继承与理论创新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重视从历史中汲取智慧、经验与力量。他常说,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马克思主义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真经”。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很多基本的观点,如把思想建党摆在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作风问题的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等等。这些思想观点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是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优秀成果的继承。
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不仅具有历史继承的一面,而且具有鲜明的创新性。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分析党所面临的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提出了许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观点。他首次提出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丰富了思想建党的内涵;提出把党的建设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结合起来,赋予党的建设时代特征;提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为党内政治生活注入新的内容;提出把法治思维运用于党的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拓宽了制度治党的新视野,等等。所有这些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构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基本原则。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运用这一原则,解决了非无产阶级成分在党内占大多数情况下党的性质问题,确保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深刻总结“文革”惨痛教训基础上,一方面坚持思想建党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从制度上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党内政治生活有了基本制度遵循。但是,以往强调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都是分开来讲的,如何使两者协调推动党的建设,一直是我们党力求解决的问题。
明确阐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之间的关系,并把它们紧密结合起来运用到党的建设实践中的是习近平总书记。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二者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这段经典论述表明,思想建党的成果要靠制度治党来保障和巩固;反过来,制度治党则要以思想建党为前提和基础,两者缺一不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建实践中,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有很多成功的范例,其中最突出的亮点有:一是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同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准则体现的是思想建党的柔性要求,两个条例体现的是制度治党的刚性规范,两者一柔一刚,有效结合。
全面从严治党与完成伟大事业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这一论述从理论上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性: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文化,是党在90多年伟大实践中艰辛探索和开创出来的,是党和人民的历史性选择,没有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奋斗目标、执政使命、政治主张、纲领路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生动体现。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存在和领导就毫无意义。
正是基于这种统一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时,始终按照伟大事业的要求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他反复强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知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关键在党。这就要求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鲜明特征之一,它的核心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都是围绕这个要求展开的,把从严治党贯穿于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斗争的全过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意识与人民主体意识相结合
把党的意识和人民主体意识贯穿于整个党的建设全过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鲜明特征。党的意识是共产党的灵魂,是共产党人党性的集中体现。加强党的建设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强化党员党的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的意识,就是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增强“角色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这里提到的“第一身份”“第一职责”“最高位置”“从大局看问题”“角色意识”等,既是衡量党的意识强弱的重要参考,又是党性原则的具体表现。
党性与人民性是统一的,党的意识与人民主体意识同样是统一的,这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这种统一性在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中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指出,领导干部树政绩的根本途径是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工作,领导干部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他还强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由此可见,无论是党的意识还是人民主体意识,说到底都是立场问题,其价值归根结底是要把人民主体地位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
问题导向与责任担当相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方法论,也是其党建思想的突出特征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直面党内存在的严重问题,体现了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责任担当精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以抓作风为突破口,颁布中央八项规定;针对党内破坏规矩的种种现象,提出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针对党内政治生态被污染问题,提出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制定颁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稻草人”和“破窗效应”现象,提出要编织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些都集中地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鲜明的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不仅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而且还具有直面矛盾、解决问题、敢于斗争的责任担当意识。他常常告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种责任担当意识,一是靠教育引导,二是靠制度约束,主要的还是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思想,现已转化成为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