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会议确定,通过各种渠道,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今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规模约1000亿元,并建立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
这并不是今年财政安排上首次出现“直达”的概念。根据安排,包括新增的1万亿元赤字与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今年总计2万亿元的财政资金将确保直达基层。
据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截至8月中旬,扣除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的3000亿元以外,实行直达管理的1.7万亿元资金当中,中央财政已经下达了1.674万亿元。
今年中国雨情汛情多年罕见,长江、淮河等流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经济损失大,是历史上较严重的一年。
100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都包含哪些方面?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内容:在前期中央已下拨资金基础上,今明两年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0亿元对受灾地区予以倾斜。
此外,今年还将安排100亿元自然灾害防治补助资金支持有关省份恢复重建,安排100亿元车购税资金支持受灾严重省份公路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也要加大对重建项目的支持。
并且,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提出,允许地方将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恢复重建。并根据需要动用中央预备费150亿元。
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了四项措施:
一是中央财政对受灾较重省份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在现行每户2万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每户再增补5000元。
二是支持修复灾毁农田和大棚、圈舍等设施农业,做好种子等供应,抓紧改种补种,保证秋粮再获好收成。支持受灾商户复业经营。
三是抓紧推进水毁工程建设,支持地方抢修被毁道路、桥梁、中小水利等设施,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带动农民工就地就业。
四是积极谋划推进关系长远的重大水利工程。(记者 韩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