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6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6月27日是第三个“中小微企业日”。中央政府的相关举措,可视为在专属节日为小微企业送来“政策红包”。
放眼整个世界,小微企业越来越受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的青睐。2017年4月,联合国第74次全体会议搞了个“大事情”:决定每年6月27日为“中小微企业日”。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小微企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双创”、“减税降费”、普惠金融等一系列政策的落脚点,都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将支持小微企业纳入重要任务。近两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10次研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类小微企业和双创平台几乎是总理历次基层考察的“保留项目”。甚至在外事活动中,如何加强中国与国外小微企业合作交流,也是总理与各国政要探讨的重要议题之一。
之所以把小微企业放在如此突出的位置,是因为中央政府体认到,“小微企业是就业最大的容纳器,支持小微企业就是支持就业”,“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更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促进消费的重要‘生力军’”。事实上也是如此。2018年末,中国小微企业法人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降低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意义重大。这有利于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的核心瓶颈,增强小微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的信心,稳定就业、激励创新,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扩大投资;精准扶持一批优质潜力小微企业,有助于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八大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十余份政策文件,对小微企业融资进行扶持。截至2019年5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15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3倍。总理要求的“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已基本实现。
但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融资渠道有限,多局限于向商业银行融资,债券、票据等融资方式并不畅通;融资贵现象突出,由于小微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抵质押和担保物,导致商业银行收取的贷款附加费用偏高,以及再担保费率较高。在部分地区,还出现这样的现象:金融资源在供给过程中被大型国企、地方融资平台以及房地产业“瓜分”,小微企业既见不到肉也喝不到汤。
其深层次原因,乃是没有形成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系统方案,不少政策没有形成联动协同,政策落实受阻在“最后一公里”。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解决“融资难”问题,着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其通过债券、票据等方式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重点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围绕解决“融资贵”问题,需着力解决银行贷款附加费用和再担保费率较高问题。这一方面需要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另一方面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个难啃的大骨头。为此要进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建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长效机制和系统方案。(重庆大学教授 陈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