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将银行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情况作为监管支持政策重要参考,制定监管考核办法。
当前针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服务,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政策。目前大中型商业银行已普遍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机制基本成型,截至去年末新发放普惠金融贷款3.4万多亿元。
会议提出,必须落实好已确定的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融资成本下降。抓紧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银行制定专门的普惠信贷计划、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细化尽职免责办法。
专家指出,普惠金融服务有着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从监管考核上入手,实施激励政策,尤其出台尽职免责办法,有利于提高银行服务普惠领域的积极性,推动融资成本的下降。
会议提出,探索小微企业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抵押贷款、扶贫金融等产品创新,确保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和贷款综合成本,力争到三季度末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
专家表示,产品创新尤其是抵押方式的创新将突破小微、三农贷款的担保难题,确保贷款规模增长,推动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