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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就业人员将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国新办8月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说,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全面运行的基础上逐步统一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政策,建立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各类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结算服务。

  接入国家平台定点医疗机构已破万

  李滔介绍说,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上半年,经国家平台结算达到48.6万人次(含新农合3.5万人次),是2017年全年的2.4倍;发生医疗费用118.3亿元,基金支付70亿元,分别为2017年全年的2.4倍和2.5倍。

  截至2018年6月底,在国家平台的备案人数超过267万,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15家,全国95%以上的三级医院已经接入平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达7575家,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手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等痛点问题。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迅速实现国家平台终端迁移、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系统平稳运行、业务工作平稳衔接、群众待遇不受影响。同时,指导地方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统一纳入就医地医保协议管理和智能监控范围,减少管理漏洞。”李滔说。

  加快实现外出务工和“双创”人员直接结算

  李滔说,当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因流动性大、难以出具相关材料等原因,影响其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工作备案,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

  对此,国家医保局将通过“三个一批”措施,来提高对外出务工和“双创”人员两类人员的备案率,最终全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简化备案纳入一批,各地要在今年10月底前,取消需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盖章等;补充证明纳入一批,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对于外出时不知道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的两类人员,允许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便捷服务帮助一批,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

  “要加快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基层,包括要建立台账,要倒排时间表,加强督导,将两类人员集中的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尽可能接入国家平台,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行政区至少有一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李滔说。

  医保基金风险可控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推进会不会加重转出地医保基金的支出,甚至引起医保“穿底”,是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对此,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黄华波回应说,从第三方评估和监测来看,目前为止,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没有引起大规模跨省无序流动,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基金风险可控。

  “跨省直接结算,不是解决报销政策问题,而是提供一个通道,解决垫资和跑腿报销的问题。就是说,该付多少钱还得付多少钱,只不过是不垫资了,报销快一些。这是一个根本原因。”黄华波解释说,此外,备案管理和差别支付等措施也在发挥作用,较好地避免了大规模无序就医现象的发生。

  “现在结算比较便利,群众生病大都去大医院看,这样不符合医改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常见病、小病还是要遵循分级诊疗的目标。”李滔表示,国家医保局继续坚持对于不同等级、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别化支付,来促进基层首诊,引导形成异地就医的合理秩序。同时,加强审核稽核,发挥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作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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