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微弱的刺激,甚至是你注意不到的刺激,能不能影响你的态度、观念或行为呢?
几年前,一位广告经理詹姆斯·维卡里(JamesVicary)引人注目地向新闻界宣布,他发现了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销售技巧,这种技巧被称为“阈下广告”。
维卡里说他的方法是在电影院的屏幕上设计非常简短的信息,催促观众“喝可乐”和“买爆米花”。他声称这些广告的呈现非常短暂,以致观众不能有意识地知觉到它们,但是信息仍然留在无意识层面,对观众的购买欲造成影响。维卡里还夸口说,他在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家电影院检测了这个技术,结果可口可乐和爆米花销售飙升。
公众对此既着迷又愤怒,阈下广告随即变成了被激烈讨论的话题。人们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被强大的无意识心理所操纵。结果,有人提出立法禁止阈下广告的事实。但是,除了这些歇斯底里以外,是否有真正值得担心的理由呢?
让我们试着用6种批判性思维技能来拷问一下这个姓维的。
1.观点的来源是什么?
这个观点来自一位广告经理,而不是一位科学家,没有进行严格控制的实验,得出来的结论很可能只是偶然而不是必然,只是相关而不是因果,甚至只是为了利益而不是基于事实。
2.这种说法是合理的还是极端的?
突破性的观点往往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但越是突破越值得怀疑,因为大多数新的科学发展是在原有知识基础上的延伸,即便偶有突破,也要注意其限制条件。就如前不久的“小苏打饿死白细胞”事件,其实有非常严格的定义,只针对原发性的肝癌患者,而且还仅仅是有效,并不是治愈。
3.证据是什么?
书中是这么解释的:事实上,这些刺激可能强烈到足够影响感觉器官并进入感觉系统,但不引起对刺激的意识。书中还举了一个例子:在屏幕上简短呈现阈下词语(呈现时间少于0.01秒)能够“启动”一个人随后的反应。书中怀疑的是:这个范围内的阈下刺激能否影响我们的思维和行动?
“绝对阈限”指的是产生感觉体验所需的最小物理能量。请注意,是产生“感觉”体验!那么,这个案例中的“阈下”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疼痛感和体位感哪一种感觉的阈下呢?看来应该说的是视觉。
心理学家是这样来对绝对阈限进行操作性定义的:某一刺激在多个试次中能够有一半的次数被准确探测到的强度。就像晴朗、漆黑的夜晚,48公里外的烛光,忽见忽无的那种感觉(就现在这个天,我想在48之前加个0,再加个点,再加N个0)。
然而,案例中说的是显示的时间,并不是显示的强度!据我推测,时间影响的可能是感觉传递的信息的多少。比如我看到遥远的地方有一点光,这就是感受接收到了刺激,但接下来让我分辨这点光是什么就需要一些时间:如果原地摇曳就是烛光,如果纹丝不动就是灯光,如果上下左右无规律移动就是萤火虫,如果越来越高就是孔明灯,如果忽明忽暗就是有人在吸烟(建议直接吸空气,更过瘾)。
所以,即使这个结论是真实的,也不是这个理论的适用范围!这样就没什么可讨论的了。
嗯,那就不讨论了,早上起来打瞌睡没看几页书,晚上顶着昏沉的大脑袋研究这个被插到萝卜坑里的地瓜,啊,我需要一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