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中的主人翁福贵是民国时期的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由于嗜赌放荡,输尽家财。父亲被气死后,福贵一家成为佃农,并很快被国军抓壮丁卷入国共内战。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经受着苦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这本书是我不愿再看第二次的书,即使在第一次看的过程中也是咬牙往前行,但如果只是一般的持续的悲剧感也不会让《活着》如此吸引人。这本书让人继续看下去的动力之一便是主人公徐富贵的个人坚强意志,从原来的衣食无忧、享尊处优的地主少爷,到之后败家到一无所有,人生的大起大落不过如此,但是他却一直“活着”,任身边人事匆匆走过,他依然在活着。活着便有了活着的价值,死去的都是过去了的,即使心中有再多不舍,也会继续生活,任生活肆意捶打,仍然顽强,他完美诠释了书中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的妻子家珍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也是这部黑色悲剧中的一抹暖色,她才是我们今天的主人公。
家珍本来是镇上米行老板的千金小姐,即使徐富贵那么不知进取,那么没有未来,但家珍却依然对他不离不弃,甚至怀着大肚子去镇上的赌场,希望可以把福贵从赌场中拉走。后来不得而终,一个人挺着肚子走了十几里夜路回家。是什么支撑着家珍呢?在福贵败光家产后,家珍的父亲将家珍接回家中,希望她与福贵不要再有往来。而在她生下有庆之后,她与父亲闹翻一个人背着有庆回到了家,回到了穷困潦倒的富贵身边,没有一个父亲会愿意让自己的女儿离开自己去过苦日子,但是家珍的父亲却无法阻拦,是什么驱动着家珍做出在现在看来如此不可思议的举动呢?
如果说富贵是“活着”的英雄,那家珍就是富贵之所以能成为英雄最重要的原因。家珍为什么有着优秀的家庭条件而依然要跟着富贵过苦日子并且给予富贵活着的力量,爱情亲情是一部分,但绝对不是全部。家珍长得漂亮人也贤惠嫁入当时富甲一方的地主家,也算是门当户对,谁也无法想象到后来的徐家一落千丈,但在那个年代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女性社会地位比较低,女性个人主义意识淡薄,家珍从嫁入徐家那一刻起,就把自己当成了富贵的人,一辈子也改变不了,也无法改变,这种观点根深于家珍脑中无法挥去。这是我认为的第二点原因。还有最重要的第三点原因,家珍是富贵妻子的同时,也是富贵两个孩子的母亲。
在家珍被她父亲接走的时候,领着的是自己的也是富贵的女儿,肚子里怀着的是自己的儿子也是富贵的儿子,一个母亲即使自己受再大的苦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到委屈,如果孩子们以后没有了爸爸,即使未来的生活的再安逸,也会是对孩子这辈子的损失,这是家珍回去陪富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也有她自己对于富贵的亲情和家珍本身思想观念的原因。回去之后的家珍变得更加贤惠,和富贵一起过苦日子。还记得她刚生完有庆回到富贵的寒舍的时候,富贵母亲说了一句:回来了好,回来了就好,家珍带着孩子回来了,这个家也就完整了。
即使富贵突然被抓去当兵,毫无音讯的时候,她依然守着这个家,也许丈夫在外早已不在人世,家珍仍然守着那个家,送走了富贵的母亲,一个人养着两个孩子,这其中的心酸苦累没人想象得到,但是家珍撑下来了,这也许就是母亲的伟大,谁能说那时的家珍的思想是落后的,难道现在先进的女性思想是比之前的好吗?难道这种思想不是伟大的吗?平日里我们总夸夸其谈所谓的善良、宽容、幸福之类的词汇,但当不幸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能否表现出生命的坚韧与顽强?有的人一生所及窄如手掌,生命价值却宽若天地,这种精神层面的高度是当下的我们难以达到的。
1994年张艺谋指导的电影《活着》由葛优和巩俐主演,看过电影之后,首先叹服于巩俐那时的颜值,真的太美了,剧中饰家珍完美诠释了这个妻子和母亲的角色,葛优所饰演的徐富贵也有如书中所描述一样从先开始的纨绔子弟,到后来的坚韧,他们不愧是好演员,也许当时中国没有比他们更适合诠释这两位人物了,这也有张艺谋导演的功劳。但是电影始终和原著有所差距,即使两位国宝级的演员倾力诠释,有很多细节仍然由于电影时长的限制无法展现出来,读原著的思想冲击和带来的思考还是更强于电影,但是电影所带来的直观的情感输出也是原著书籍无法表现的。只能说两者相互衬托,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