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自毕业开始同计算机打交道,小说就不太看了的,尤其是爱情小说。大家都觉得编程难,可机器的输入输出总是可控,即使出了差错,也可以找到原因,时间长短而已,机器总是不会骗人的。小说不同,好的小说总也离不开人性,站在价值观对立面的人就像隔着整个银河系的两个星球,更别说人性的复杂了。写小说是比写程序困难的多的职业,读小说也不怎么轻松。电影荧幕里男女主角的一颦一笑容易捕捉,话剧舞台上人物夸张的台词和表演也容易共鸣,这样简单明了的视觉场景总是更吸引我。而小说截然不同,好的小说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体会细细琢磨,在大脑中构建出一个场景,有些作家喜欢描摹细节,就要跟着他一点点丰富场景,有时作家忘记甚至故意不去交代,还需要耗费更多的脑细胞去补足。看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总是消耗更多能量,看完又容易怅然若失。
《红玫瑰与白玫瑰》2.5万字,一共看了4周。中间在「振宝和娇蕊约会看电影」的地方卡了3周读不下去,心里想不过是花心的男人和空虚的女人的故事,结局无非在一起或不在一起,有什么好看的呢?写作课到底也是没白上,抱着探索超一流作家脑回路的黑客精神,昨天一口气把剩下的读完了,有点出乎意料,被隐喻、时空变形、通感加持之后一些沉寂的感官好像被打开,一些超越文字的东西从张爱玲的描述中涌现出来。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一段三角恋的故事么?我想并不是。振宝从来没有爱过烟鹂,他的心中只有那一颗朱砂痣。那烟鹂是什么?是那个对的世界,那个他做的十分兴头的世界,那个他是绝对的主人的世界。爱情和理想,选一个吧。振宝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光明前途。纵然他是不甘心的,却有法子说服自己的选择是合情合理,之后努力在新的世界里扮演好人的角色。只是,白玫瑰仅仅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是日常的琐碎,是不甘心的妥协。而振保只能做一个不快乐的好人。
振保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振保匆匆一瞥,只觉得在家常中有一种污秽,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稀湿的,发出翁郁的人气。……像两扇紧闭的白门,两边阴阴点着灯,在旷野的夜晚,拚命地拍门,断定了门背后发生了谋杀案。然而把门打开了走进去,没有谋杀案,连房屋都没有,只看见稀星下的一片荒烟蔓草——那真是可怕的。
如果没有烟鹂的背叛,振保大概会一直做一个好人,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绝对的主人。只是这一次,他不忍打碎的世界,他亲手搭建的世界,居然一下子被烟鹂击碎。主人的身份遭到挑战,对手是一个他瞧都瞧不上的裁缝。「有点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看上去也就是一个裁缝。」。振保多年来的价值观被破碎了,遇到这样的事情,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没有法子「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如果说振保开始堕落,倒不如说他开始释放那部分压抑的个性。这下子,他要开始做一个烂人,既然世界已经被摔碎,不如捡起这些碎片碾成粉末吧。
振保在床上睡下,直到半夜里,被蚊子咬醒了,起来开灯。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忧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叮他,吮吸他。
故事末尾,振宝用台灯把烟鹂打出屋子,「觉得她完全被打败了,得意之极」,可是振保打败的哪里是烟鹂,分明是那个「为了前途放弃爱情,生活变得索然无味,悔恨却无可奈何」的自己,这次他真的亲手碾碎了自己建造的世界,他哭了,不知这一刻他是否后悔当初离开娇蕊。也许心跌到谷底之后反而会达成一种超然,半夜被蚊子咬醒,那些旧有的善良一点点回来,烦扰和责任是选择白玫瑰的代价,而那只吮吸他的蚊子呢,你们猜,会不会一巴掌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我不喜欢振保这样的人物,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从一开始他就是只爱自己的。他和娇蕊的爱情建立在他认为可以不用负责的基础上,这样的爱情轰然倒塌仅仅是时间问题,他和烟鹂更是没有半点感情。他压抑自我,隐藏自己的欲望,为了迎合别人的需求而改变自己,渴望别人的认同,在成为一个好人的同时也渐渐失去自我。可故事看完,不禁产生一种悲悯,也许振保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是你我,全心全意打造自己的袖珍世界,做着以为正确的选择,却无法向运行程序那样得到反馈再修改输入。
小说的意义或许就在此,伟大的作家让故事中的角色活出自己的「人生」,从各种不同角度提供范本以供读者审视自己的人生和选择。「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这话从娇蕊口中说出,想到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想必也是张爱玲自己的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