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一次读柴静的这本书。曾因为我很喜欢的老师推荐,我读过此书并认真做了摘抄。但正因为读过,我才如此惊讶,两次阅读的间隔不超过五年时间,同一本书里触动我的句子就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初读时,或许因为年轻气盛,我所关注的,是对幸福的期待,是对苦难的浪漫式幻想。那时候,让我念念不忘的句子,是“浅青色的黎明,风把天刮净了,几颗小银星星,弯刀一样的月亮,斜钉在天上”,是“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如今再读,更加抓我心思的,是反省与思悟,是那一声声的叩问,是“你有思想吗?你有什么思想我请问?真让你开始去想的时候,真让你拿出自己对问题看法的时候,你能有看法吗?”,是“你有自己认识事物的坐标系吗?”,是“你说得对,但不见得是唯一的道路”。
我曾认定纯粹是人一生的追求。我以为,世界的样子应该是黑白分明。一件事情,应该有唯一的属性,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就算有复杂性,就算有黑白混合的地方,那也应该是在一面白净的墙上不小心沾染上点点黑斑,即使污点暂时去不掉,黑白之间还是泾渭分明的。花了很长的时间,我逐渐意识到,不存在纯粹的黑与白。这个世界不是黑白混杂,而是不同程度的灰。
这让我困惑。我能理解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我很难接受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了。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这我理解。但,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错误,这是我曾经不能够弄明白的。
直到我看见有人说,真理总是成对出现的。所谓的真理,不过是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才成立的结论。既然有条件才能成立,那么当条件发生改变的时候,结论会发生改变,也就不意外了吧?
在见到发生极端案件而媒体开始报道犯人在生活中的样子时,我也一度想发类似“不用知道犯人的心情,也没有必要理解你,我们对于不幸的身世不感兴趣,也不管动机是什么”的截图。
读完《看见》,我意识到,我可以反感媒体刻意摆弄人设夸大罪犯善意为罪犯卖惨,但我不应该抵触媒体对凶手家世的研究,以此来助于立法和政策的完善。但也仅止步于此。媒体与国家可以研究改善如何关爱社会边缘人群,对于罪犯本人,对于那些在清醒状态下经过谋划已经去杀了人的人,我不认为我们有理由可以宽恕。作为幸存者,作为旁观者,我们没有资格代替被害人说出原谅的话语。
也许过些时日,我的观点还会变化,谁知道呢?但如果发生了的话,大约是说明我还在思考,还在成长,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