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
对于证人作证方法有那些? |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
辨认笔录几个办案人员签字才行? |
哪些人需要做辨认笔录? |
辨认笔录对象的数量要求有规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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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的特点是什么?一、直接证据的特点是什么?1.与案件证明关系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基本依据,是看其对于案件主要事实的客观联系形式和证明作用的强弱。直接证据与案件主...(展开) |
对于证人作证方法有那些?一、对于证人作证方法有那些?证人证言有两种形式:一是口头形式,二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证人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该形式是证人作证的基本形式。在...(展开) |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一、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展开) |
辨认笔录几个办案人员签字才行?一、辨认笔录几个办案人员签字才行?辨认笔录由辨认人、见证人、侦查人员签名。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展开) |
哪些人需要做辨认笔录?一、哪些人需要做辨认笔录?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会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侦查人员...(展开) |
辨认笔录对象的数量要求有规定吗?一、辨认笔录对象的数量要求有规定吗?辨认笔录对象的数量有要求,辨认经过的主持人员为侦查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