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林地有什么新规定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需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程序如下: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展开)
政府信息公开 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前,各省市加快城市建设或经济建设步伐,不可避免地产生土地征用行为。在许多省一样,黑龙江省征地也会涉及到林地征占现象,许多林地承包人备为关注林地补偿标准,特别...(展开)
政府信息公开 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国家机关来说,虽然有权利征收、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但是为了防止民愤事件的发生,在征收土地之前,需要公布征地的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展开)
政府信息公开 怎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您推荐】米易县律师 曲松县律师 淮安律师 佛山律师 滨州律师 临县律师 盐边县律师政府机构在行使权力的同时需要得到监督,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并制...(展开)
政府信息公开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一、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