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如果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反悔,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权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了离婚协议书只能代表离婚协议书的成立,离婚协议书真正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办了离婚证以后。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如果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的,如果不能证明财产分割的条款有欺诈或胁迫的因素,起诉也没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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