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一方自动放弃房产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是解除婚姻关系后关于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在被欺骗或者胁迫之下签了离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法院是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的。
二、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所有的离婚协议,首先应该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然后是财产分割部分。关于财产分割,
1、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参与分割。
2、一方自愿放弃自己名下所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且在协议上载明。
3、如果有,放弃方式、附加条件、或违约条款必须在协议上明确。
4、争议解决方式也需在离婚协议上载明。
5、债权债务的归属和承担问题应在离婚协议上载明。最后,离婚协议,必须书面约定。因为属于纠纷频发领域,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最好由专业律师执笔。
三、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里面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事项,如果一方放弃房产,必须写清主动放弃,这样的话,协议生效后不能反悔。离婚协议书经过确认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按照协议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