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房产过户时间有规定吗?
继承房产需要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过户,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拿到遗产继承公证书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三、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所有者在离世之后,此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办理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也是要准备好所过户的材料,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过户请求一般不会被受理,任何继承的房屋,都需要提交公证书、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