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内容主要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内容主要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使用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挪用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挪用公款后,有退还能力而拒不退还的,或者将挪用公款用掉,实际上已无退还能力的,以贪污罪认定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

延伸阅读:

挪用公款多次累计吗

对于同种性质的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应当按照...

挪用公款退还还判刑吗

挪用公款退还是否还判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挪用公款判刑后要还钱吗

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

挪用公款罪追诉期如何计算

挪用公款罪是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一项犯罪行...

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怎么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挪用公款罪缓刑的情况有哪几种:其1、被判...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公款  公款词条  挪用  挪用词条  主体  主体词条  主要  主要词条  内容  内容词条  
贪污受贿辩护

 法律中贿赂的意思是什么

一、法律中贿赂的意思法律中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主要的社会危害性有对政府开展工作,对...(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