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专利具体分为了三种,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些东西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才能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自然作为专利所有人也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但对于专利权,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意思。那究竟什么是专利权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二、获得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即不能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即不能是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排除的情况;
(4)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已有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果所申请的主题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在审查阶段,可以成为驳回专利申请的理由。
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人发现专利权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都可以以此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
三、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到底什么是专利权?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进行了解。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自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履行。而获得专利权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至于获得专利权的条件,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