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轻员工在工作之余,也在做着职业规划,遇到更好机会的时候,可能向单位提出离职。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关系意向的,单位会支付一笔离职代通知金给员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这方面的规定,那么,向员工支付离职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向员工支付离职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离职?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原因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只需要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程序,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
三、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分为员工过失解除和无过失解除首先,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以上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因为某些原因,员工提前向单位提出离职的,经过批准,双方会办理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离职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一个月工资,单位会按照员工上个月的实际工资发放。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单位都要支付这笔钱,如果员工擅自离职,或者存在工作失误的,单位不用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