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 性别-,出生年月日,族,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
被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性别XXX,职务:XXXX;电话:XXX
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劳仲案(――)第XXXX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垫付的-年-月份、-月份和-份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2、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3、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时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4、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5、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6、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7、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人民币―――元;
8、――年――月至―――年――月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受工资损失合计人民币―――元,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的赔偿金人民币――元;并支付――年-月-日至本案审结的工资损失。
9、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1.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但申诉人作为被诉人业务人员,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被诉人公司同类的营业,侵犯了被诉人的商业秘密”,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企业的经营信息或者技术信息若想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具有实用性,并要求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单独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时,劳动者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因此,原告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另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业秘密” .因此,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注册成立了与原告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就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且申诉人利用被诉人为其提供电脑、办公电子邮箱等工作条件,服务上述公司,并试图以上述公司名义与被诉人的客户洽谈业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这一认定是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弱势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XX年XX月XXX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拖欠工资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在起诉时也需要写一份起诉书,不仅要把诉讼的事实与理由注明在起诉状之中,而且还需要保障自己有明确的被告并且在时效之内起诉的,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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