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为您推荐】张北县律师 武安市律师 赵县律师 江东区律师 启东律师 平山县律师 康保县律师

民事诉讼案是我们平时比较常见的案件,一般的合同纠纷、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等都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需要申请民事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如果当事人对于民事诉讼一审的结果不服,就需要申请再审,然而再审需要一个期限,在这段期限内才能申请再审。那么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你解答。

过往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的规定

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对此没有规定例外情况。

2007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有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二年后才发现某些再审事由的情形,一律按照“二年内提出”的规定,限制申请再审,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因此,2007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增加规定“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最新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的规定

2012年8月31日发布了民事诉讼法。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作了修改。

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

二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

三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本条规定中,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一般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开始起算的。

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期间及其起算点是不同的:

第一,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二,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三,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四,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目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既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有其他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类似制度可作比较。在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都有再审期间的例外规定。例如,德国、日本民事诉讼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未经合法代理的,即使已经超过了再审期间,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这一再审事由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颁布的最新民事诉讼法中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作了又一次修改。基本上是以六个月为限。原来2年的时间缩短为6个月,3个月的时间延长为6个月,主要的计算时间是从一审判决之后开始计算,也存在4种计算时效不按照一般计时方法的,具体参照上述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就是律图小编对“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期限”问题的解答。

延伸阅读:

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申诉和申请再审没有区别,申诉就是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1、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2...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是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女。被...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再审  再审词条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申请  申请词条  
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调解的流程

一、民事诉讼调解的流程1、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展开)